中共晋江市纪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工作报告
2021-02-08 18:40:29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践行新时代使命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晋江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晋江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

许 仰 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晋江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十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泉州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晋江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刘文儒书记的讲话,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市“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团结带领全市上下传承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在泉州市纪委监委和晋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坚定稳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巩固深化、拓展成果。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按照省纪委监委政治监督“见人见事、精准高效”要求,扎实推进泉州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责任树”“路线图”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职责档案和廉政档案各1364份,运用“听谈察访验”工作法开展资料分析和下沉一线蹲点调研,形成政治监督专项报告48份、政治生态分析报告61份。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基本民生保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32个,查处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问题1起5人。紧跟市委工作部署,重点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粮食储备管理、制止餐饮浪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查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359个,实施问责10人,约谈通报88人,有力保障各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关做法成效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华东之窗》刊发报道,得到市主要领导肯定批示4次。

  (二)站稳人民立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低收入边缘困难群体,紧盯主体责任落实、对象动态监测、扶贫惠民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2个并督促整改,推动跨部门联审整治“漏保”“错保”问题,全市新增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1041户1823人,取消259户497人。深化“四访”活动,全力打好重复信访举报件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攻坚战,累计化解重复信访件74件、化解率98.67%,化解多年多层多头信访积案3件,领导带信下访化解信访难题19件。紧盯“舌尖上的安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公立医院违规收费等15个方面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17项,查处问题线索2件7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完善与公安机关协作机制,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1件22人。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督促制定疫情期间简化治丧活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红白喜事、民俗宗教活动每日“零报告”制度,推动移风易俗与疫情防控一体谋划推进落实。

  (三)聚焦监督专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整改上级检查交办问题20个、本级检查发现问题415个,给予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1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批评单位25个,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落到实处。注重从巡察整改、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绩效考评等方面综合考量,筛选12名镇(街道)、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扎实推进上级“一把手”监督好下级“一把手”。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959人次,各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走访6828人(户),发现收集问题303个,协调解决问题261个,推动监督常在、监督常态。紧盯基层权力运行的共性问题,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综合整治,全市累计清理问题合同253份,收回被侵占资源资产180宗。积极探索村集体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阳光操作机制,有效解决基层反映报批程序繁杂和中介服务费用负担较大的问题,有关做法得到泉州市纪委监委肯定和推广。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224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88.47%,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协助市委制定容错纠错机制,按程序向117名被函询人反馈函询采信了结情况,对10件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四)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落细对派驻机构“三为主”、对基层纪委“两为主”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派驻市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政法专项编制划转,核增股级职数20个用于配备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监察组副组长,有效增强基层监督力量。制定《派驻(派出)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谈话工作指导意见》等,进一步明确措施审批权限、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健全业务运行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全省审理工作规范化联系点建设,加强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审理、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的协作配合,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总结形成“四联四促”工作机制,稳步推动“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协同机制,及时掌握人大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移送处理纪检监察业务内外信访件,联合职能部门开展“1+X”专项督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

  (五)坚守职责定位,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责任使命,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创新运用“板块轮动、条块结合”模式,分批分块开展常规巡察3轮4批次,巡察单位27个,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1133个、移交问题线索26条。注重总结规律特点,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制度15份,将巡察6个环节工作细化分解为48个程序、227个要点,实现对巡察全流程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与市委宣传部同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的协同机制,发现问题14个并督促整改。深化巡察与审计联动实践,联查问题58个,相关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做深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约谈机制,实行“点题整改、带题监督”,对整改情况进行“三方会商、三级联审、三维评估”,梳理巡察发现国有企业、学校等行业领域共性问题67个,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1699个、建章立制827项,挽回经济损失1336.8万元,巡察成果全面落实落地。

  (六)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聚焦“三类人”以及涉黑涉恶、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震慑效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11件 318人,其中科级干部20人;给予党纪处分286人次,政务处分33人次,双重处分9人次。紧盯腐败易发频发节点,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起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5人,通报批评6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1起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通报批评5人。深化以案促改,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粮食储备、辅警管理等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督促落实,推动建章立制30项。坚持常态化近距离,统筹开展纪法宣讲、案例通报、旁听庭审等活动,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持续推进“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完成五店市、龙湖施氏等家风家训馆提升改造,摄制展播本地孝廉人物专题片,举办“翰墨廉风”主题书法笔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正风肃纪反腐的晋江故事。

  (七)夯实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磨砺政治品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持续深化全员培训,组织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9批570余人,开发“晋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微信小程序,常态化组织业务学习、知识测试和经验交流,做到人员不聚集、学习不断线。荣获泉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专业技能(案件审理)竞赛第一名,参赛的3名干部均被授予“十佳能手”称号。搭建干部成长平台,抽调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审查调查、信访办理、市委巡察等217人次,选派5名中层干部到镇(街道)挂职,让纪检监察干部在一线成长。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家访交心谈心、严查问题线索等举措,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338个、制定防控措施446条,常态化开展家访活动223人次、交心谈心379人次,办结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问题线索1件,坚决防治“灯下黑”。聘请32位各界代表担任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外部监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全市情况看,有的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仍不够到位,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仍然很重,监督质效还需提升;重要领域关键岗位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任重道远;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还没有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泉州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县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晋江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一)聚焦聚力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督促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深化政治建设。以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与工作实际、自身职责、正在做的事情联系起来,在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上下功夫,在把握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举措上下功夫,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把政治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我市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十四五”规划实施、“难硬重新”攻坚突破、实施“四个年”活动等重点任务,加强跟进监督,督促落实落地,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健全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汇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强化不敢腐的敬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统筹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各项工作。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和内部治理,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完善不能腐的机制。坚持治标治本统筹融合,实施巡察监督、专项监督、案件查办“总结复盘”机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纪检监察建议落实的跟踪督促、反馈评价、约谈问责等闭环机制,推动财政金融、审批监管、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增强不想腐的觉悟。强化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换届选举等重大主题,高站位、小切口做好宣传教育,推动常态化廉洁教育向“绝大多数”延伸。主动适应“融媒体”时代,增强宣传舆论引导实效。深挖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内涵,推动“一镇一孝廉”创建成果向深层次拓展,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认知、增强党性、涵养文化,培育现代文明人格。

  (三)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深入整治“四风”顽瘴痼疾。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滋生蔓延,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从严查处突出问题。紧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割据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准确画像、精准施治。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违规违纪新问题、新表现,持续完善重点明察和“点穴式”暗访等方式,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严肃整治违规收受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注重从干部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端倪、掌握实情,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督促职能部门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正负面清单”。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探索建立基层联系点,通过以下看上、靶向纠治,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使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纠建并举涵养新风。督促领导干部落实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亲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和践行文明新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向上向善。

  (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巩固拓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成果。督促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紧盯低收入家庭等边缘困难群体,紧盯“四帮四扶”政策落实,用好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确保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群众关注度高、参与单位多、涉及面广的领域,坚决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探索建立“惩腐打伞”常态化机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按照“群众点题、部门整治、纪委监督、社会参与”的思路,探索开展“点题整治”,通过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巩固拓展整治效果,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传承“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持续推进市委“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深化打通“末梢神经”监督全覆盖专项行动和纪检监察服务基层化解矛盾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矛盾就地解决。不断巩固提升“5533”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推进镇村小微权力清单化信息化监督,创新交叉监督、巡回监察等方式,探索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健全完善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的有效机制。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巩固拓展全覆盖成效。把握巡察特点规律,统筹推进经验总结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坚守巡察政治定位。严格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持续提升巡察质效。全面总结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系统谋划实施下一个五年巡察工作。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发展,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市委中心任务以及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问题,灵活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推动巡察从常规为主向多种方式融合转变。聚焦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开展巡察“回头看”,严查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反弹回潮等,不断巩固全覆盖成果。突出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加快巡察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探索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巡察监督的渠道方式。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市委“五人小组”会议点人点事督办机制,加强对系统性、区域性、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根据情况移交职能部门跟进整改、提级整改,切实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助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创新等方面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六)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全过程各环节,科学整合监督力量,创新协调协同机制,不断推动监督形成叠加效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加强对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市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对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实施追责问责、通报曝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深落细落实。着力破解监督难题。做实做细“关键少数”政治监督,强化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正确行使权力、自身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监督方式,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成为常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用好明察暗访、谈心谈话、列席“三重一大”重要会议等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入实施信访举报“五抓五服务”,细化落实定期综合分析制度,增强信访监督实效。探索“大数据”监督,加强廉情信息整合分析,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函询采信了结反馈工作,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强换届纪律监督,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七)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监督治理全覆盖有效性。紧扣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发挥改革突破先导作用,抓深抓实纪检监察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抓好对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等制度落实。优化片区协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室与挂钩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纪委的协作联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纪检监察业务运行制度体系,进一步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制度刚性。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实践探索。完善“四个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监督融合、人员联动,在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政治生态研判、问题线索办理、推进巡察上深化协作配合。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各类监督责任整合、工作整合协调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外部监督共享共用成果。

  (八)从严从实建强队伍,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化“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市纪委监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引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更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分级分类培训,推动干部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提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监督执纪执法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工作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考核评价体系,把教育培训与组织培养贯穿到干部能力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落实防止打听干预、请托违规有关规定,抓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的落实,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优良作风和行动自觉。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防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时代号角催人奋进,高质量发展重任在肩!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泉州市纪委监委和晋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忠实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晋江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名词解释

  “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类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对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日常履职情况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

  “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1+X”监督机制: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建立的工作机制,“1”指纪委监委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X”指督促职能部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既要完成职责任务,担起主体责任,也要根据职责定位,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

  “四访”活动: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的具体举措,即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

  信访举报“五抓五服务”:省纪委监委提出的信访举报工作要求,即抓受理办理,服务监督执纪执法;抓综合分析,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抓深化“四访”,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抓信访保障,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抓规范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政治监督“责任树”:2020年8月,泉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对“关键少数”政治监督的责任分工》,紧盯“关键少数”,由市纪委书记带头加强对下一级“一把手”的监督,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逐一细化明确监督分工,初步建立分级负责、整体联动的监督格局。

  政治监督“路线图”:2020年8月,泉州市纪委监委出台《政治监督工作指南》,在全市推广“两档案”“两调研”“两报告”的“三个二”政治监督路线图。“两档案”即《廉政档案》《职责档案》,“两调研”即资料分析调研和下沉一线蹲点调研,“两报告”即政治监督情况专项报告、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难硬重新”攻坚突破:2020年8月起,全省开展“难硬重新”工作行动,全力破解当前面临的急难险重任务、多年难啃的“硬骨头”,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的重点工作、重大改革创新突破点。

  “5533”工作机制:泉州市纪委监委打通“末梢神经”监督的做法,即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五统一”、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五个必”、镇村监督“三元主体”链条、纪委监委领导“三挂钩”督促工作落实等四项机制。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五统一”规范化建设:泉州市纪委监委打通“末梢神经”监督的四项机制之一,即统一调配使用、统一考核待遇、统一硬件配备、统一经费保障、统一工作标准。

  进村入户“五个必”:泉州市纪委监委打通“末梢神经”监督的四项机制之一,即必访、必谈、必讲、必核、必查。

  镇村监督“三元主体”链条:泉州市纪委监委打通“末梢神经”监督的四项机制之一,即“乡镇纪检监察专干+村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

  纪委监委领导“三挂钩”:泉州市纪委监委打通“末梢神经”监督的四项机制之一,即挂钩联系片督办、挂信访件化解、挂帮扶项目落实。

  “四个年”活动:“重大赛事举办年”、“集成改革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基层治理优化年”。

  “四联四促”工作机制:信息联通促精准监督、问题联查促震慑效应、整改联督促整改、队伍联建促力量保障。

  “三方会商、三级联审、三维评估”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巡察组集中会商,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党员干部、群众或服务管理对象个别谈话摸清总体成效,先后由市委巡察组、巡察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报告进行“初审、复审、终审”。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