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8月12日至9月1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反馈问题,以整改实效体现政治担当。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市财政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与责任人;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累计召开党组(扩大)会3次,听取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动带头认领问题16个;其他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扛起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号入座,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逐项整改落实,形成“党组统揽、书记主抓、层层传导”的责任闭环,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强化财源建设。1-3月份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9亿元、增长4.5%,完成年初预算32.66%,超序时进度7.66个百分点。
(2)加大资产盘活。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2026年土地出让计划,截至2026年4月21日,土地出让收入已入库75296.09万元,已完成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存量资产盘活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拍卖所得已入库。
(3)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各类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截至2026年4月22日已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3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72.67亿元,有效保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将争取上级资金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已完成2025年度争取上级资金绩效考评审核结果的核定工作并报市政府,对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予以年度绩效加分,并下达工作经费奖励520万元。
(4)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2026年2月27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梳理压缩架构层级的通知》(晋财〔2026〕41号),组织各市属一级企业梳理现有架构层级。目前,各市属一级国企已全面完成梳理,但还尚有建投控股集团、产业集团等18家权属公司管理层级为四级,不符合管控在三级以内要求,待下一步持续压缩架构层级。
(5)强化国企员工招用管控。已完成《晋江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用管理指导意见》初稿修订。
(6)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2026年4月初督促各一级企业开展商业一类试点企业2025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的考核评价工作,并同步下达试点企业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7)加强投资基金绩效管理质效。经多方交流探讨,已研究拟定晋江市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涵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尽职免责等内容。
(8)提升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国企基金业务培训,通过对基金业务管理、基础实务以及投前尽调和问题项目投后处置等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我市国企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水平;推动南翼基金集聚区联合国泰海通证券、中国民生银行举办“资配有术 翼启论道”投资交流会活动,深化产融交流与合作。
(9)强化基金政策落实和宣讲。多次走访基金集聚区,推进落实好基金政策,加强基金政策宣讲,巡察以来,我市基金集聚区新设市场化基金2家,新增规模0.6亿元,新设产业投资基金3只,规模超12亿元。
(10)强化政策宣讲。持续联合证监局、交易所、证券机构、投行专家等,深入走访企业,一对一交流政策宣讲,答疑解惑,提升企业资本运作积极性,巡察以来累计走访企业超30家次。加强开展资本市场宣讲培训活动,2025年10月开展“资本赋能月”活动,举办2025中国民营经济与上市公司发展大会,2026年4月举办晋江市拟上市企业培训会——“大消费”企业专场,进一步强化促进企业资本赋能,累计开展活动超13场,造浓全市资本市场氛围。
(11)强化企业培育。加快推进后备滚动,强化后备企业培育,挖掘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资源,滚动更新后备企业资源库,已于2025年9月底正式印发晋江市上市和挂牌后备名单。
(12)推动存贷规模稳步攀升。截至2026年3月末,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达6531.66亿元,同比增长11.05%。其中,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3719.64亿元,较年初新增181.43亿元,同比增长11.46%;本外币贷款余额2812.02亿元,较年初新增122.83亿元,同比增长10.52%。
(13)持续推进产业链融资机制。截至2026年3月底,产业链融资机制累计新增贷款投放3922笔,放款107.34亿元,惠及企业1211家。
(14)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截至2026年4月22日累计为企业放款58473笔,813.39亿元。
2.关于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有不足的问题。
(15)强化存量资金管理。结合我市近年预算执行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对2025年度未使用的指标进行分类处置,其中:债券资金、世行贷款资金、尚未分配及未达到“结转2年以上”要求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一结转;达到“结转2年以上”要求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根据项目需要予以专项结转,未结转资金待年终收回统筹使用;本级预算资金原则上一律不予结转。
(16)完善资金核批规程。初步修订《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资金核批规程意见的通知》,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向各预算单位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提交市政府研究。
(17)加快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建设。于2025年12月份正式上线财务管理模块,实现财务数据实时合并查询;2026年3月下旬资产管理模块已完成搭建,4月份在产业集团进行试运行;项目管理模块已完成核心功能的搭建,目前正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持续修改优化功能。
(18)加强产业信息分析结果应用。通过关联横联系统TIPS报表数据,抓取入库流水、电子税票数据,比对财政收支月报,实现税务数据替代;加强数据分析,形成2026年1月、2月及第一季度收入分析报告;加大平台数据运用比对,生成用电、用地等方面的预警风险清单。
(19)加大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平台数据库建设力度。已依托数智平台研发完成“委托采集”功能模块,并将2017年7月以来共329个教育、医疗领域历史评审项目分批委托助审机构,开展数据采集及分析工作,丰富数据样本,推进相关领域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建设。
(20)加强常态化监督。要求各单位按时、准确报送资产年、月报,目前279家单位已全部报送2025年资产年报;结合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对市发改局、水利局、博物馆等10家单位开展抽查,于2026年2月24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资产清查抽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晋财函〔2026〕4号-13号),要求单位尽快做好整改工作;2025年9月24日印发《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晋财〔2025〕188号),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程序补办产权证,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权属,目前市融媒体中心安海广电站、市司法局办公用地、水利局房屋已完成补办产权证工作。
(21)加快推进资产盘活。2026年4月16日,已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业务培训会,围绕在建工程转固内容,对全市有关单位进行培训,并要求9月30日前完成转固工作;将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嵌入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印发出台《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管理实施方案》(晋财〔2026〕92号),规范调剂共享行为,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
(22)强化预算评审管理。2026年1月5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预算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财〔2026〕3号),进一步强调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2026年1月6日发布“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助审机构(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目前正加紧编制征集文件及优化相关量化评分项。
(23)深化绩效重点评价。加快项目清单梳理,草拟2026年绩效重点评价工作计划,选取人才科创飞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政策重点评价。
(24)强化绩效约束作用。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直政府部门及部分驻晋单位绩效评估方案,作为“行政能力目标-依法履职”部分的一项考核指标,对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档计分,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奖总额核定的参考依据。
3.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有缺项的问题。
(25)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合规、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2026年4月底,2024年底专项债券总体支出率96.39%。
(26)强化债券资产台账管理。2026年1月23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填报穿透式系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产台账的通知》(晋财债〔2026〕2号),督促单位按照要求,加强对资产情况摸查核实,及时通过系统登记项目资产信息等情况。2026年4月27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催缴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利息的通知》(晋财债〔2026〕3号),督促项目单位加强项目运营,及时上缴利息。
(27)部门联动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清退。召集市监局、人社局、税务局会商研究地方金融组织清退工作,累计梳理符合“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14家。
(28)及时约谈地方金融组织责任人。对能联系到但不愿配合注销工作的地方金融组织多次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主动注销。
(29)紧盯清理任务加快清理。对符合吊销条件的地方金融组织,已提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强制吊销。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清退“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10家,清退率71.43%,超额完成2025年末上级下达任务。今年已督促剩余4家机构加快变更或注销流程。
(30)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最新分工情况,组织更新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已经以局党组名义印发。
(31)完善工作秘密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印发《晋江市财政局机关关于印发工作秘密管理制度的通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秘密管理制度和事项清单,共明确9项制度,制定8条事项清单。
(32)规范新闻发布制度建设。2026年4月印发《晋江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33)健全涉密人员和信息设备台账管理。制定涉密人员和信息设备台账,组织涉密人员填写保密审查表,共组织20名涉密人员填写保密审查表。建立信息设备管理台账,共梳理3台涉密信息设备,已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做好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工作,实现涉密人员从在岗到离岗的全过程监管。
(34)严格报告会、论坛、讲座等活动审批流程。针对报告会、论坛、讲座等活动,重新梳理内部审批流程,制定《报告会、论坛、讲座等申报审批表》,后续针对上述活动将逐级履行审批责任,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不足的问题
(35)加强审核把关。2026年2月13日,召开市财政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局主要领导逐一审核各党员领导干部发言提纲。所有发言提纲均报送片区市委组织员、市委组织部以及市委巡察办审核,并依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6)逐级压实责任。2026年4月17日,召开全市财政系统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元福总结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6年工作任务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会上听取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关于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
(37)健全内控机制。已更新科室内控操作规程,进一步梳理岗位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38)摸排廉政风险。2026年4月1日通过政务平台发送《关于滚动更新2025年度个人廉情信息的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填写《个人廉情信息表》,已于4月24日汇总123份。
(39)制定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目前已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发现个别国企存在滥发津补贴、福利的情况,经分析研判,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立案4人次,已办结移送审理。结合政府采购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配合财政局做好相关问题线索摸排,协助移送相关问题线索3条。
(40)开展国企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自纠。结合近几年检查国企发现的问题,推动市财政局履行国资国企监管职能,牵头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自查自纠,待报告形成后进一步分析研判,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41)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分别于2025年12月、2026年4月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规则(2026版)》,对评审专家的征集选聘、抽取使用、信用评价、违规惩戒等全流程作出统一规范,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监督。
(42)开展环卫保洁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环卫保洁采购项目突出问题,于2025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针对2022 年度以来开展的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共重点抽查7个镇(街道)的8个政府采购项目,排查发现问题20个,已形成问题清单并集中督促整治。
(43)推进招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针对全市十八大以来依法招标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开展全面整治,组织70余个预算主管部门对4176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对照16种违法违规情形开展自查自纠。共重点抽查项目48个,发现问题42个,向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61份,均已完成整改,并移送纪委监委线索3条。
(44)强化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于2026年4月组织全市政府采购政策及业务培训会,重点解读政府采购法律框架、采购方式、基本流程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内容,进一步强化采购人的法律法规意识。同时,建立政府采购日常监管台账,对于采购人不规范操作行为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推进政府采购依法依规实施。
(45)深化量化考评体系建设。2025年9月8日研发完成“委托助审”功能模块,并通过数据平台自动选择、通知受托助审机构或者参与随机摇取的助审机构,推动“制度+平台+人工智能”模式全面替代人工安排工作;2025年9月9日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助审机构管理考评规定的通知》(晋财审〔2025〕4号),修订后取消了汇总评价有关内容,递补参与随机摇取项目的安排工作也实现量化,至此助审机构管理考评实现全流程、全方面量化管控,彻底杜绝了主观评价和人为干预空间。依托数据平台研发完成“机构管理”功能模块,实现助审机构(团队)信息化管理与相关人员排查甄别功能,让评审回避制度“有抓手、能见效”。
(46)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3月2日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晋财审〔2026〕2号),系统完善采购内控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科学编制采购文件,规范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强化档案管理及流程控制,规范从合同审签至验收的闭环管理。2026年3月30日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印发〈晋江市预算评审助审机构管理考评规定〉的通知》(晋财审〔2026〕3号),专门设立助审机构征集与补充章节,并明确要求提前启动新一轮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确保新旧协议无缝衔接;同时,内控制度当中也相应对框采流程控制进行细化。
(47)化解存量腾挪改革空间。制定更加积极合理的评审工作计划,并实行周例会调度,自2025年7月以来共计完成存量项目评审295个,在加快化解存量项目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腾挪出更多时间和资源聚焦预算评审改革和支出标准建设工作。
(48)深化县域预算评审改革。围绕市委巡察关于健全评审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的要求,2026年以来,先后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预算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财〔2026〕3号)、《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印发〈晋江市预算评审标准化操作手册〉的通知》(晋财审〔2026〕1号)等系列制度文件,以巡察为契机,推动预算评审改革制度落地见效,并进一步细化预算评审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基本搭建起与预算评审改革新阶段相适应的评审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推动改革走深走实,为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提供了坚实支撑。
(49)推进项目落地。结合2025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快项目策划、实施进度及核实资金发放相关数据,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衔接资金全部落地见效。巡察提出“2025年共收到上级下达衔接资金6笔754万元,仅2笔明确建设项目”,6笔中含4笔计180万元用于建设项目补助,截至目前,已全部明确至具体项目,共实施项目10个,均已完成或开工(巡察期间泉财农指〔2025〕67号、68号下达的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140万元未明确补助项目,经整改,共落实仕春村便民停车场等8个农村基础设施或产业建设项目)。
(50)加快资金拨付。涉及衔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用于实施项目的补助资金180万元全部拨付至项目村;另2笔计574万元为对企业或个人补助(泉财社指〔2025〕2号下达的543万元用于企业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泉财农指〔2025〕69号下达的应急救助资金31万元),该两笔资金均已全部按规定拨付落实至补助对象。
(51)规范资金管理。会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晋江市民政局、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4月22日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晋财〔2026〕65号)。
6.关于落实财经制度和内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52)严格食堂财务管理。自2026年3月起对食堂账务启用会计账电子系统;2026年4月17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的通知》(晋财〔2026〕69号),完善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财务、验收等方面的管理;4月29日在福建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食堂食材供应商。
(53)修订采购内控制度。2026年4月17日重新修订并印发《晋江市财政局机关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晋财〔2026〕68号),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54)严格评审内控管理。2026年3月2日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晋财审〔2026〕2号),完善采购内控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科学编制采购文件,规范开展采购活动;强化档案管理及流程控制,规范合同审签至验收的闭环管理。
(55)加强公车管理。结合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日常业务运行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晰公车适用范围,规范车辆购置、更新、日常使用、报废处置全流程管理。
(56)补录资产台账。2023年8月购入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三年服务期,总金额20800元,已补录为无形资产。
(57)强化经费管理。2026年2月27日工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工会委员、财务工作人员参会,专项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规则,1万元以上支出必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规范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健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机制。
(58)规范会费管理。统一工会经费计提审批表及工会会员费明细表,进一步规范工会收入管理。发函国有资本公司要求补缴2022年1-6月单位部分工会经费15894.54元,该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将款项转入财政局工会账户。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机关建设和队伍管理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59)完成“三定”方案修订。2025年10月11日报送《中共晋江市财政局党组关于申请调整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请示》,编办已于2025年10月28日批复。
(60)督促责任人员任职履行。针对巡察反馈部分议程未提交党组会研究的情况,局主要领导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谈话,要求其对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科室间沟通联系,严格议程把关。
(61)严格规范议事决策。局党组汲取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集体决策方式研究全局“三重一大”事项。截至2026年3月16日,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4场,其中涉及大额资金支付的议程5项。局办公室把牢财务支付关口,今年以来因手续不齐全缘故退回业务科室一笔资金支付申请,涉及金额6.7万元。
(62)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26年4月15日召开上半年全局队伍建设和干部培养工作专题会议。
(63)调整优化人员配置。安排6名原金融工作局干部到办公室、债务科等重点科室工作,优化人员配置,补强重点岗位、薄弱环节短板,加强了原金融干部融合融入统筹。
(64)健全年轻干部培养机制。2025年9月安排2名新入职干部到事业科、监管科等重点科室岗位锻炼,近3年累计安排8名新入职干部到局重点科室岗位、参与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实践锻炼,加快了年轻干部培养,促进了干部能力专业化;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财菁培优”行动的通知》,持续推进“金禾工程”工作;已于4月制定《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2026年学习计划表》,并开展了“2026年保密培训暨‘财菁训练营’系列活动”、“2026年上市企业培训会暨‘财菁训练营 ’系列活动”。
(65)优化事业人员岗位设置。2025年11月对下属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13名事业人员职级晋升,其中:晋升专技八级6人,晋升专技十一级3人,晋升管理八级4人,更好发挥职称聘用激励作用。
(66)强化选人用人正向激励。2026年2月按程序推荐7名同志作为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其中3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1名,后备干部平均年龄降至38.5周岁。
(67)严格出国(境)证照管理。2025年9月12日以后累计8名干部因私出国(境),均严格执行机关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并在回国5日内缴回护照等证件。
(68)开展镇(街道)财政所内控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对青阳街道、灵源街道、池店镇、陈埭镇、西滨镇、东石镇、安海镇、金井镇8个镇街的财务管理岗位设置情况、银行账户管理及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摸底,重点核实是否存在会计、出纳职责工作由同一人兼任的问题,银行存款总账数与银行日记账合计数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月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月余额是否一致等。
(69)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2026年4月16日举办关于在建工程转固账务处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业务、政府采购政策等财政业务专题培训会,培训对象包括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各镇(街道)财政所负责人。
(70)汇编制度文件。收集整理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并于2026年4月13日发送至各预算单位以供学习参考。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7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2026年3月19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并印发《202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72)抓好党建述职评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开展财政局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认真落实“一述一评”要求,强化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
(7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6年2-3月,财政局党总支及所辖4个党支部均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活动记录的业务问答》等文件精神,加强基础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会议纪实。
(74)规范日常督导检查。坚持“周抽查月督导”,定期登录“JIN智先锋”平台查看各支部“三会一课”录入情况,及时提醒支部录入、纠正错录情况,抓好会议活动纪实管理。
(75)加强党员学习教育。2026年2-3月,财政局党总支所辖4个党支部均已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组织生活会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认真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锤炼党员党性修养。
(76)提升党费管理水平。开展2025年度党费管理专项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党教科报送党费调研检查有关情况表;2026年2月,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做好新一年度党费核算工作;2026年3月3日,组织所辖各支部党费工作人员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培训,现场交流答疑,进一步提升党费管理工作水平。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
9.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77)强化长效整改推力。2026年3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后续整改进展情况,同步将审计反馈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重新梳理分解下达至各业务科室,持续推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0.关于抓整改常态长效韧劲不足的问题
(78)专题研究巡察整改。2026年3月1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79)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结合我市近年预算执行的实际,拟对2025年度未使用的指标进行分类处置,其中:债券资金、世行贷款资金、尚未分配及未达到“结转2年以上”要求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一结转;达到“结转2年以上”要求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根据项目需要予以专项结转,未结转资金待年终收回统筹使用;本级预算资金原则上一律不予结转。上述分类处置方案已报经市政府同意。
(80)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制定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按计划组织实施。
(81)推动完善资产管理。对市发改局、水利局、博物馆等10家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结果抽查,于2025年9月24日印发《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晋财〔2025〕188号),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权属,目前市融媒体中心安海广电站、市司法局办公用地已完成补办产权证工作。
(82)下达经营业绩指标。2026年4月初督促各一级企业开展商业一类试点企业2025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的考核评价工作,并同步下达试点企业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83)出台国资监管制度。2026年3月17日印发《晋江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交易原则、程序、方式等规范要求,确保交易行为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初显成效,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重点围绕“深化整改成效、构建长效机制”展开,持之以恒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我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奋勇争先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引领能力。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各级重要会议精神,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举措,推动理论学习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聚焦财政管理短板,深化整改成果运用。针对预算精细管理有差距、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力度不足、国有资产监管有缺项、政府采购监管不够到位、国企治理体系改革提质增效不足等重难点问题挂牌督办,通过开展财政综合业务检查、组织预算单位业务培训、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等方式,补齐财政管理短板,深化问题整改成效。
三是健全内控长效机制,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动态梳理风险点、风险等级与防控措施,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债务管理等环节内控执行力度。同时,依法行使财政监督职能,落实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实现信息沟通、协同监督、成果共享,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681366;通信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495号,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scz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