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9-19 15:00:00    来源:晋江市统计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统计局党组4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重点协调督导整改进度。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罗健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局党组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市委巡察二组对市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方案中明确各项问题的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问题症结及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反思,件件有措施,每项问题的责任领导持续跟踪、督促责任科室做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更新。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共制定完善制度18项,其中,党建方面2项,服务基层统计方面3项,机关建设方面13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制定完善的各项制度,切实使制度从墙上走下来,真正落到实处,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局党组政治意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学习统计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纳入重点学习内容,规范、充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在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4次,学习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在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次,集体学习国务院和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展开讨论,党组书记对每个发言进行点评。引导党员干部联系统计工作实际、注重学用结合,学深悟透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二是扎实深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5月10日组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质量审核专班,分专业、分批次开展投入产出数据审核验收工作,进一步细化逻辑审核,确保报表间数据一致性,6月30日全市163家调查企业全部顺利通过各级验收。三是加强干部考核促进创先争优。修订《中共晋江市统计局党组线上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在执法资格考试、年度县市区统计业务考评、统计信息报送等方面重新进行了分值量化,将考核制度与推动统计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推动干部主动作为。2023年泉州市统计系统综合考评,市统计局位列第二名,14个单项考评有9项进入全市前三名,进一步发扬“逢一必夺、逢冠必争”优良传统,推动统计事业再上新台阶。

(2)针对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超越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4月14日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经济发展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以政府办名义),每月通过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的《落实与反馈》通报全市及各镇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绩效得分情况,促进各镇(街道)以项目带动经济发展,助力“1+6”专项行动落细落实,上半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超过年度预期目标。完善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绩效考评机制,协助做好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为综合园区建设提供统计监测数据支撑,助力经济开发区在2023年省级开发区升级潜力百强中排名第二位。二是着力提高统计信息分析质量。深入挖掘数据亮点,用更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更好地服务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5月14日,制定出台《市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信息分析计划》,分解各科室信息分析任务,同时针对我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撰写高质量信息分析,进一步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全局共撰写信息分析122篇(截至7月8日):政务信息67篇,数据信息45篇,分析报告10篇。其中:两办共采用45篇,党政主要领导批示2篇。上半年市委办、政府办信息采用情况分别排名第6位、第5位。《晋江市劳动力供需匹配现状及趋势研究》于2024年3月份获2023年度泉州市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一等奖。三是加强与发达县横向对比。每季度收集一次江阴市、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等全国十强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通过加强横向对比,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参考。四是将信息分析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4月24日出台《晋江市统计局线上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干部统计信息完成情况纳入考评细则,进行分值量化,将考核制度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作为年度评优评先重要参考,以实干的“效果”展现考核的“成果”。

(3)针对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统计失信企业有关规定。6月3日,组织执法人员及专业人员对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35号)进行学习,并制定失信公示审批单,对受到统计行政处罚的企业实行公示前报批制度。截至目前,我市范围内未出现过统计失信企业。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制定2024年度统计执法计划,计划执法检查151家,目前已完成84家,共覆盖工业、能源、研发、劳动工资、批零、住餐、固投、服务业等8个专业。同时制定各专业各镇域全覆盖长期执法检查计划,成立晋江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定期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参与执法检查。5月16日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对投资项目、企业研发、能源及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执法检查。三是积极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将参加执法证考试结果纳入干部平时考评细则,与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和年终奖励挂钩,提高备考人员的积极性。7月中旬,组织7名业务骨干报名参加2024年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6名,执法人员数量位居泉州各县区前列。

2.关于履行统计职责使命不够全面的问题

(1)针对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仍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投资领域数据质量核查。制定投资领域年度核查计划,按要求对重点镇域抽取部分投资项目进行数据质量核查。4月24-25日对安海镇、金井镇、磁灶镇、内坑镇等4个镇域各抽取5个项目进行1-3月固定资产投资事后质量核查,对存在问题项目要求及时进行整改;5月8日对1-4月固定资产投资月报上报期间的项目抽取32个项目进行材料核查,并根据上报材料的结果要求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数据调整;5月17日配合泉州市统计局投资科对英林镇28个投资项目、2个房地产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二是提高业务指导的广度和深度。制定出台《2024年度晋江市统计局培训计划》,长期坚持集中培训、部分重点轮训、个别面对面下发上级培训材料线上培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经常性深入调查对象进行调研、业务培训指导。采取日常专业培训自己讲、具体讲与上级专家集中讲、重点讲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和统计队伍法治意识。巡察以来,共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4场次,均把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纳入培训议程。三是即报即审做好监测指导。月报开始,各业务科室提前做好报表数据质量审核工作,减少上级核查。月报期间,结合省局、市局核查,通过线上培训、电话指导等途径指导企业正确填报报表指标。月报结束后,实地走访部分核查企业,了解企业相关问题,正确指导企业填报报表指标。工业统计2-5月月报国家强审158家,同比减少59家,商贸业统计2-5月月报省级查询同比减少82、512、245、162条。

(2)针对统计调查监测和分析服务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拓展监测分析领域。参照泉州市民营经济统计体系,2024年3月,已将民营经济相关指标数据纳入《晋江统计月报》,定期印发给市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加强动态跟踪分析,联网直报期间实时监测汇总,每日一报,最后半天每小时一报,如有重大数据异常情况,向分管市领导做书面汇报。二是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6月13日,制定2024年度各科室业务培训计划,强化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巡察以来共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4场次,切实提高统计人员在信息分析撰写和统计分析方面业务能力。三是强化经济运行情况的动态跟踪分析。强化创新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统计经济数据的事前研判、预警,同时加强事中监测和事后分析。《2023年晋江市经济稳中向好、稳中提质》《2024年1-3月晋江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共两篇分析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四是深入调查研究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大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镇域调查研究,围绕“4341”现代产业体系加大对支柱产业运行的监测,及时提供支柱产业发展情况,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建议,切实加强对经济形势研判,提前预警潜在问题矛盾。针对GDP核算制度改革,建议金融主管部门加强与泉州人行的对接沟通,每季度提前掌握我市相关指标增长情况。

(3)针对推进科学纳统、应统尽统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与主管部门信息联动。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涉及投资领域(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及时排查符合条件的需要纳统的统计调查对象;每月比对省、泉州市、我市的重点项目,将未纳统的项目反馈给各镇域、市直各项目主管单位跟踪管理,符合条件及时纳统;同时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投资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走访,切实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二是定期跟踪监测达规纳统企业。5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收集完成“种子”企业和“准四上”企业名单,及时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培育扶持、跟踪服务。每季度对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推送的市场主体登记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新企业和成长企业。三是主动对接靠前指导纳统。加强与工信局、商务局对接交流,靠前指导部门和镇街纳统工作,强化工业、限上商业和服务业纳统培训,配合商务局出台关于月度新增奖励相关政策,争取将符合纳统条件的商业企业纳入统计库中。每月核对是否有达规纳统企业潜力名单,1-6月,符合纳规条件的工业企业3家。

3.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

(1)针对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保障夯实统计队伍基础。对照问题立行立改,已于1月23日出台《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晋委改﹝2024﹞1号),加强各级统计队伍建设,将村级统计工作岗位津贴纳入市财政预算,充分调动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考核夯实统计队伍素质。已于3月19日修订出台2024年度《晋江市镇域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将各镇域统计力量配置纳入考核指标,强化基层统计力量配备。三是强化培训夯实统计队伍能力。已于6月13日制定印发2024年度统计业务培训计划并按期开展,系统性开展GDP核算、入户调查、数据核查等方面业务培训共计14场,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四是统筹提升统计职称参评积极性。将统计人员通过职称考试纳入镇街统计绩效考评加分内容,充分发挥镇域主动性,在统计技术职称考试发布时点,积极鼓励镇域首席统计员参加统计技术职称考评,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养。

(2)针对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力度提升普法宣传实效。4 月中旬,制定年度统计法规宣传计划,利用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企业走访、各类统计专业培训及执法检查等关键时点,多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4月24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晋江经济开发区“党建+邻里中心”开展“惠企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向企业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和案例讲解的宣传;6月24日结合“双报到”工作,对安海镇相关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并现场答疑。二是深化执法检查过程的现场普法。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统计局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统计台账等原始凭证和资料,核实企业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同时有针对性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的统计法律知识和案例等为受检查企业进行解读,详细解答企业疑问,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三是将普法宣传贯穿业务培训之中。在各专业开展业务培训过程,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以统计法律知识和案例讲解等形式做好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从业人员、“四上”企业和社会公众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3)针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培训加大部门间协调联动力度。1月19日组织在党校开展镇(街)统计员名录库业务培训会;通过名录库业务培训,加强镇(街)统计员的业务基础,提升名录库统计基础力量。二是主动靠前指导名录库业务。7月份,结合经济普查镇(街)抽查工作,先后到东石、金井、永和、英林镇等镇街开展名录库的业务交流。三是统筹加大名录库人员力量。每次上级开放新增窗口前,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联系,收集相关达规企业信息。针对上级反馈的涉及名录库企业问题比较多的情况,加强人员统筹,集中力量及时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反馈的任务。截至6月30日,上级反馈名录库新增加单位2862条,在单位加强人员统筹下,已按时间进度完成上报。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年初,制定《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对往年个别领导述责述廉报告中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雷同情况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夯实理论根基。今年以来,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2次,传达市委意识形态文件精神3次,通报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次,形成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4篇,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具体措施。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以《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为题的专题讲座。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完善多项制度规定。5月31日,修订《晋江市统计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晋江市统计局文化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单位新闻发言人职责,重申“三审”制度规定,建立单位公开栏、宣传栏信息发布及微信公众号转载文章审批台账记录。5月31日,印发出台《晋江市统计局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把握网络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执行《中共晋江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收集11个科室32张《建立微信工作群审批表》并建立我局微信群工作台账。落实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一会一报”制度,强化干部队伍政治阵地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服务市场主体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小升规”统计调查对象走访指导。采取实地走访和委托镇街统计员走访方式,截至6月底,完成对月度新增工业企业的走访,完成对月度新增服务业企业的新增材料指导,及时掌握月度新增企业经营情况。二是多形式开展投资领域业务指导。4月下旬,结合走访检查内坑镇、磁灶镇等项目,对两镇投资业务骨干、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培训,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统计业务水平。三是深入实地走访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各业务科室制定年度走访计划,加强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高服务市场主体针对性,截至6月底,服贸科已走访6家企业,工业科已经走访7家(截至7月数据更新)。

(2)针对统计调查业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标准做实统计调查业务。提前谋划,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前准备工作,已完成《两员选聘管理办法》,明确两员的选聘要求,制定人口抽样下乡指导计划,在单元核查和入户调查阶段,做到抽中镇域全覆盖下乡指导,实现覆盖全市每个抽中村(社区)的基本人口情况调查,并做好整理保存工作。二是加强对记账户记账及时性的监控。2024年1月份开始,每周至少一次对全市连续未记账超3天的记账户进行通报并跟踪落实。截至7月5日累计通报了47次;持续加强入户走访力度,从2024年一季度开始,建立《晋江市居民收支调查专业2024年访户台账》并制定季度访户计划。至今已完成调查点全面走访覆盖。三是强化规下服务业指导和业务能力。2月28日召开抽样调查业务培训会议,对镇(街)专业负责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基层业务水平。

(3)针对真抓实干作风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大力度实现直报率跃升。劳动力工资直报期间,在线实时监督,确保一套表单位劳动工资直报率达到100%(关、停、并、转等不能直报单位除外),逐家沟通机关事业单位,确保联网直报超过95%,积极协调各镇域,确保企业直报率达90%(关、停、并、转等不能直报单位除外)。一季度,非一套表单位劳动工资季报的直报率为96.45%(除关停并转单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直报率为100%。已完成目标,后续将继续保持。二是积极改正数据填报不规范问题。认真开展样本单位核实工作,及时跟上级沟通,争取降低抽中单位无效样本率。三是实行投资项目异常数据即报即审。5月上旬1-4月月报期间,对32个投资项目进行材料核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求进行数据修正;1-2月、1-3月、1-4月及1季度月报、季报期间及时开展即报即审,对存在问题的报表及时进行反馈核实,6月开展本年度第一批投资统计执法检查。月报期间,加强对佐证材料的收集;月报后,根据存在的问题,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实地指导,有针对性提高镇域统计人员的投资业务水平。

2.关于现金和采购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针对现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规范学习。分别于5月15日、6月17日组织学习《晋江市市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关于报销审核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和会计核算业务的学习,规范现金管理,进一步提相关财务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二是修补制度漏洞。结合本次巡察发现以及平时工作中发现掌握的财务漏洞风险,5月31日出台《晋江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暂行)》,设立现金支付台账,对现金支付事项明确支付事由、领取人、证明人,确保现金支付有据可依、可追溯可核对。2024年2月起,住户和劳动力调查补贴已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到记账户,共计551700元。三是调整岗位。针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劳动力调查等3项补助问题,经局党组研究调整财务岗位,由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针对物资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采购监督机制。结合单位业务,规范单位采购程序,5月31日出台《晋江市统计局采购内控管理办法》,明确成立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采购过程中各科室职责,使之有力指导、有效推动资金的规范管理和良性运作。二是做好询质比价工作。组织采购经办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提高门槛、严审资质,做好供应商评估和监督管理,针对采购事项与金额,从严落实询价比价,规范经费支出和验收把关的要求,对于超万元以上的采购明确要求进行比价询价。自巡察整改以来,社会科采购人抽宣传品、农调科劳动力调查宣传品合计50953.4元,均经询价进行三方比价、分级审批后进行采购。针对未询价比价问题,由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清退慰问金。对提出的问题立即追溯整改,按照“谁经手谁负责”原则,组织退回违规发放的节日慰问品涉及金额。6月3日,“三八”妇女节超标准发放金额和向非本单位人员发放的慰问金已全数清退完毕。二是明确慰问标准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准确运用各项会计支出科目,严格落实专项经费使用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款核算。6月27日经党组研究制定《晋江市统计局慰问标准明细》,明确上级文件要求的需慰问对象及经费标准。三是组织学习上级规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若干意见》,重申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针对超标准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问题,由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针对超标准报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5月15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制度和经费使用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准确掌握讲课费标准,严格把关经费报销支出事项和标准。6月3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工会财经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开展工会活动。二是立即整改到位。6月3日,组织退还超限额的慰问金额,工会超限额标准发放工会慰问品3768元已退回工会账户,超课时标准支付3人讲课费800元已退回单位账户。针对超标准报支费用的问题,由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3)针对内控管理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采购全流程监管。5月31日出台《晋江市统计局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加强对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不断强化采购部门、经手人员、验收人员的主体责任。根据“谁使用谁申报”原则,实行大额物资采购执行事前审批,事中跟踪、事后验收制度,规范物资采购内控机制。二是明确采购标准和程序。按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或服务项目),以价格、质量、资信、业绩、售后服务等为综合评价指标,择优确定推荐供应商后提请局党组会研究确定。针对内控管理执行不严的问题,由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议事程序。5月31日修订完善《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规范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巡察整改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党组成员充分讨论酝酿,逐个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决,进一步加强党组统筹引领作用。

(2)针对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新的统计任务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传帮带培养机制。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年度干部工作讲评会,对干部德才、业务表现进行点评。层层压实各分管领导干部培养年轻干部的责任,落实年轻干部导师帮带计划,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年轻干部。7月,对新考录2名干部分配帮带导师,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迅速形成锻炼、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思想共识。二是强化考核正向激励。4月24日重新细化制定市统计局平时考核方案,采取“日记录、周纪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以干部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干部日常表现。落实干部履职有效跟踪管理,对工作进行科学计划、考评量化,让季度结果与工作实绩挂钩,确保压力传导到位,激励干部主动作为。三是优化素质能力培训。统筹各科室培训重点和需求,6月25日制定《2024年度晋江市统计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着力提升统计干部全面素质,提高统计业务能力。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提高统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3)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5月31日出台《晋江市统计局采购内控管理办法》。明确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需要、谁申报”原则,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开展需求论证(原则上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购买服务项目),填写《晋江市统计局采购申请表》,由对应科室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对首次开展的业务进行首购论证,形成可行性论证报告或需求调查报告,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二是规范岗位用工。2月4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4月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主要领导强调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外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绩效考核、按需聘用、动态清理等工作,提升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6月11日,调整我局财务岗位由正式干部担任。6月27日出台《晋江市统计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形式的招聘在发布前及时向人社部门备案、编外人员不得担任敏感岗位等进行制度规范。三是强化监督落实。厘清本单位编外用工的使用范围、岗位设置、用工数量、职责分工。2021年以来9批次以服务外包形式招聘20名编外人员,均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根据合同规定和工作安排,截至今年6月,已终止对人普工作9人岗位项目的购买。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普查工作需要,对购买岗位服务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作为预算资金安排、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申会议纪律。5月31日党组会研究制定《中共晋江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议事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议题内容涉及党组成员、列席人员本人或亲属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时,本人应主动回避。二是严格执行规定。5月31日党组会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初步处置意见的报告》,涉及议程的10名干部均进行回避。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不够牢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晋江市统计局党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3月22日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传达市委组织部部长在2023年度市直单位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的讲话并部署我局党建重点工作,定期讨论、研究,对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4次。二是党员转正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开展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将预备党员审批、转正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排查。定期组织党务工作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支部生活不规范、讨论不充分、记录不完整等问题,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和长期规范执行,今年以来,开展党务工作“JIN智先锋”系统排查,经与发改系统党委比对,尚未发现问题。

(2)针对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组织整改。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活动计划报备规定,已于3月22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计划表,并向发改系统党委进行报备。严格按照党内会议记录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小组会议4次、党员大会1次,均及时、全面做好会议记录,按规定记录参会对象、请假人员。二是强化规范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1月19日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科级干部落实上党课制度,6月24日,党组书记结合“党组织和公职党员‘到村(社区)双报到’”活动,深入安海镇赤店村以《强化党纪意识、严守纪律红线 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领导班子分别在党小组、基层党组织围绕《条例》讲授专题党课3次。

(3)针对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结合发改系统党员轮训,针对党费交纳等日常业务进行再学习。明确相关制度和要求,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解决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的问题。二是规范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将1名发展党员列入第一党小组,每月列席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执行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2月7日召开支委会对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每季度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星,6月25日,党支部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获发改系统党委“两优一先”表彰。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针对党费交纳基数比例不符合要求的,逐一重新核对,严格执行标准,做好党费收缴。于2024年1月重新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5月30日,已向少交党费的党员补收党费212.2元。针对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制度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4月24日出台《中共晋江市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工方案》,推动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支持、指导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6月27日,召开部署会暨半年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做好日常监督。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谈心谈话制度。针对岗位职责,摸排科室及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点,填写《廉政风险排查表》,目前已完成排查,共收到廉政风险排查表17份,排查风险点65个,制定防控措施65条,开展半年廉政谈话13人次。着重防范被“围猎”、触“红线”的风险。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一岗双责”监督。7月9日,组织对统计局2024年上半年“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市统计局将本次巡察反馈问题纳入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内容,督促统计局完善“一岗双责”相关制度规范,如出台修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督促协助统计局党组形成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意见,并对其中部分问题线索开展函询并进行处置,建议统计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0名干部职工进行处置,其中,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二是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整改以来,按照要求参加或列席统计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5次,做好宣传片采购、人员调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落实的监督;收集统计局第二季度单位廉情信息表27份,报送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统计局政治生态分析报告;聚焦统计职能,重新梳理统计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调整纪检监察组年度专项检查计划安排,5月16日组织开展对统计局统计执法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6月18日上午组织开展统计保密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和编外人员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发现2个问题,已反馈局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各级巡察反馈共性问题逐个研究,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台账规范管理。针对干部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严格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更新备案管理台账,对新调入调出的干部及时进行备案更新,通知本人上交证照,并做好登记。严格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管理,做好证照上交、借出、归还的台账登记。三是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深入挖掘数据亮点,用更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更好地服务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每季度结合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各科室政务信息、数据信息及调研报告撰写和发布情况,要求实现分析报告数量、质量双提升,切实履行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统计职能。

2.关于“长久立”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问题分解。认真梳理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对于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单独设置工作台账,由党组书记亲自督办,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督促落实,确保层层加压、责任到人。二是抓好整改落实。党组书记于4月16日、4月24日、5月8日、5月3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情况汇报,并针对共性问题进一步强调,要求各科室(中心)对照检查、抓紧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持续做好涉粮问题整改。5月28日,组织召开粮食统计业务培训,逐步强化统计业务人员素质。加强涉粮统计分析,定期对粮食产量、播种面积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撰写的《一季度我市农业生产总体平稳》被《晋江要讯》采用。6月18日组织我局农业统计人员前往德化县统计局交流农业统计业务(2023年泉州市农业统计业务考评中德化居第一)。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通过全面整改,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受思想洗礼和行动鞭策,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市统计局党组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深化,认真执行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相关制度,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四)推进统计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确保统计中心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为服务全市实施“1+6”专项三年行动,加快构建“一三一三七”发展格局,不断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681371;通信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499号,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412219234@qq.com。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