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组织教育挽救机会
2023-07-21 11:00: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媒体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康光友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剖析。2018年11月,四川省纪委监委曾就康光友收受某工程技术公司部分水泥问题对其进行函询,他却认为用函询方式表明组织没有掌握实质性问题,用谎言来欺瞒组织。2021年9月,康光友被立案审查调查,即使到了留置初期,其仍选择性交代问题,企图蒙混过关。

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或函询,是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爱护。现实中,像康光友一样跟组织“抖机灵”“耍聪明”的人并非个例。有的交代问题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有的说明情况“说小瞒大”、选择性说明;有的上缴所收礼金和赃款“交一留一”“交小留大”,意图掩盖错误、误导调查。交代问题不实不全,必然经不起调查核实,总有露馅的那一天。不交出实底,表面是侥幸心理在作怪,但归根结底还是党性缺失,对组织、对纪律缺乏敬畏之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我们党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又充分运用政策策略挽救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等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存在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如果欺瞒组织,一再错过教育挽救机会,只会一步步走上不归路。

自作聪明最终会付出惨痛代价。事实证明,虚假说明并不能掩盖真相,也不能带来心里的安定。对组织不交心的康光友恍如惊弓之鸟,每天惶恐度日,甚至经过省纪委监委大门都感到心惊肉跳。“如果人生能像放电影一样重来一次,我怎么也不会重演今日的悲剧。但我深知时光不可能倒流,留给我的只有痛彻心扉、没有尽头的忏悔。”最终,康光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迷途知返,为时未晚。做了就是做了,错了就是错了。“病人”不能讳疾忌医,要学会主动就医看“病”,与其提心吊胆、终日惶惶,不如积极面对、认错悔改。事实反复证明,欺瞒组织不是留退路,而是断后路,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滑得更远。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后,向组织交代问题要主动、如实、彻底,做到敬畏组织、相信组织,紧紧依靠组织,珍惜组织教育挽救的机会。(谢娇娇)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