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5-15 11:00:00    来源:中共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15日至10月2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局党组及时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及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强调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问题31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带头作用;分管领导认领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负责整改具体实施,全面推进巡察整改。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38个问题,系统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细化整改举措,形成131个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任务要求、整改方向,要求全局上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加强督促跟踪,保证整改实效。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跟踪,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行逐一整改。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11次,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条听取汇报,推动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切实将整改工作摆在最重要位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心制定学习计划。根据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学习安排,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二是深入开展学习。2022年9月至今,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市委2023年工作会议暨全市“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等为主题组织集中学习7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3次,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1条。

(2)针对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构建协同推进机制。成立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落实。印发《晋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加强年度计划安排,建立保租房年度项目库和项目储备库,做好储备项目和年度计划的衔接,实行项目滚动调整机制。出台《晋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细化财税、金融、民用水电气等支持政策,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个1600套,均已开工建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8个3493套,目前8个项目均已启动,已开工建设项目2个,其余6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三是及时推动分类保障。抓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工作,实现应保尽保。2022年9月至今,已开展四批保障房实物配租选房工作,新增配租入住共计96户176人(含问题中涉及的轮候超一年38户保障对象)。及时发放低收入家庭未配租轮候保障对象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65户次,发放金额11.8346万元。四是紧抓房源装修工作。聚兴小区、绿洲花苑等保障性住房房源166套完成修缮工作,并交付使用。五是狠抓公租房租后管理。通过日常入户巡查等方式,及时查处转租出借等违规违约行为。2022年9月以来,共入户走访400户保障对象,发现4户实物配租对象存在擅自转借廉租房房源的违规行为,已按规定取消该4户保障资格。六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识等多种形式,开展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专项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9月以来,在我市各保障房项目的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50余条;开展配租前保障房管理规定宣读4场,明确严禁保障房转租出借。

(3)针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够协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交办任务目标。2022年房地产投资总额及商品房销售面积均完成预期目标。二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2023年春节开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抓住我市消费升级活动的良好契机,强化项目优势推广,举行返乡置业促销活动。三是建立监测机制。健全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建立房地产运行情况月度分析机制,重点监测预售申请、销售、价格、库存等监测指标变动情况,对月度价格变动幅度超过规定的,将启动预警机制,确保全年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平稳。2023年来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未超过规定幅度。

(4)针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缺乏系统谋划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摸清全市历史建筑底数。深入挖掘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在原来认定公布三批290栋历史建筑的基础上,我局委托晋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第四批历史建筑及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共收集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线索22条。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建筑物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形成第四批历史建筑及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名单,现已提请市政府审定晋江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及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扩大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覆盖面,健全全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二是强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①加快历史建筑挂牌保护步伐,全面推进剩余129栋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夯实基础。现已完成129栋历史建筑名称、地址、年代、简介等基本信息梳理、甄别、核对,并委托广告公司进行挂牌制作及现场安装。②大力推进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活化利用,做好固态保护、活化传承、业态引入工作,重点推动梧林等2022年省级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工程。2022年梧林传统村落完成5栋传统建筑修缮、5栋传统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年度计划投资719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370万元,完成102.50%。三是加大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委托制作传统村落视频,包括9个传统村落、1个历史文化街区,拍摄制作10条短视频,重点突出历史文化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现已完成传统村落视频制作并及时发布,形成宣传效应。

2.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服务保障县域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敏感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招商引资。招引建筑业企业迁入或在晋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运营,2022年9月以来已落地建筑业企业6家,其中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在晋子公司1家、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1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3家、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1家;正在洽商引进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在晋子公司,力争二季度落地。二是推行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招投标评定分离,实现评优定优。三是拓宽项目运作模式。实施施工招标项目、EPC招标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等模式,统一运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实施监督。四是优化扶持政策。制定印发《晋江市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操作程序》(2023版),衔接泉州正在起草的《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梳理优化建筑业政策扶持措施。五是强化指导服务。每月跟踪产值指标运行情况,指导督促应统尽统,一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18.02亿元,同比增幅14.5%。持续做好企业资质核准及资质晋升帮扶,指导1家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目前正待住建部审批。推动完成建筑行业协会换届,依托协会搭建企业交流平台及工程项目对接平台,推动行业自律发展。

(2)针对引领行业绿色发展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建设目标。按照《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将国有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由20%提高至30%。二是推动装配式项目建设。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2022年全市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38万平米,完成年度任务目标。三是持续推广绿色建筑。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2022年9月以来,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项目47个,建筑面积222万平米。四是强化动态跟踪。建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项目清单,每月跟踪推进进展,动态推进建设。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对标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①将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由25%优化至92%;“减时限”压缩比例由76%优化至93%。同时,“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94%,与泉州水平(94%)持平;行政许可事项平均申报材料由8.44减至3.34。②推行“容缺后补”措施。简化施工许可审批,支持项目业主早开工、早投产,激活我市经济建设。③推行桩基先行施工。业主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桩基施工图审查后,可申请桩基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可提前3到6个月。④积极落实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人对接负责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2023年以来“单一窗口”工作人员已为华宝智能制造园服务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二是努力比学赶超。①进一步梳理消防审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未抽中)事项办理时限调整为“即办件”,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中)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已跟全省最优持平。②借鉴厦门等先进地区做法,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于2月17日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申报材料精简为5项,办理时限缩减为1个工作日,已优于深圳南山(5个工作日、23项)、江苏昆山(1个工作日、9项)。③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公租房系统贯标工作和实际,对标“两山”,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申请办理时限由原来92个工作日压缩至55个工作日以内,大幅度缩短申请时间;出台《关于简化公租房申请材料的通知》,建立申请承诺和授权查询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对审核,尽最大可能减少群众证明,精简申请办理材料,高效完成简化手续工作,提高公租房保障工作效率。

3.关于住建领域安全防线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监管未“闭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导考核。严格落实《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将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积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每年组织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至少1次专项检查。2023年1月9日印发《晋江市2022年度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专项督导考核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5个检查组,于2023年1月12-17日深入各镇(街道)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审批、建设活动巡查、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等环节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2022年度镇(街道)城乡品质成效绩效考核。二是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成立三个检查组开展大检查,共检查30个项目,发出30份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其中停工通知单2份。抽检建筑起重机械42台次,其中塔式起重机23台,施工升降机19台。印发《晋江市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深化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提升建设专项行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项目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及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限。同时,督促工地及企业抓好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能整改的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在规定时限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求企业上报整改措施及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有效落实隐患管控措施,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四是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对待,严格安全执法。2022年9月以来,共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299份,提出2578条整改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2559条,剩余19条问题由于整改期限未到期尚在整改中。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累计记14485.72分,按照《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规定,对违法违规的9个项目予以立案处罚,处罚金额47.3万元。加强实体结构工程质量管控,严查影响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隐患问题,对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项目进行立案调查。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和谐共治执法活动。出台《晋江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谐共治执法年活动方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实效,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六是将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发展预拌混凝土行业的通知》,督促镇(街道)将无资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情况纳入辖区网格化排查重点,按季度落实零报告制度,2022年9月份以来暂未发现无资质生产经营情形。七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领导提醒谈话;相关责任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警示谈话、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

(2)针对推进房屋安全整治工作不够紧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会议部署、方案解读、技术培训、对接答疑、一线督导等方式指导镇(街道)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开展信息复核。指导镇(街道)对照《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逐宗复核自建房纸质排查表、录入数据、房屋照片等信息是否一致准确,确保每宗自建房排查信息与实际现状一致。青阳街道4栋房屋录入系统的层数有误,已责令街道完成复核修正。同时,2022年10月份,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督促镇(街道)举一反三,同步完成系统房屋信息复核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修正和更新房屋信息324条,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加强房屋隐患处置。2022年5月排查的78宗一般安全隐患房屋已于2022年10月15日全部完成整治,消除隐患。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八个纳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组织领导。调整并重新印发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严格落实“八个纳入”。组织专题学习《晋江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晋江市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晋江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及“八个纳入”,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规定,重新梳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2022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三是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2022年12月29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提出贯彻意见。

(2)针对阵地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已制定《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宣传工作要求。二是规范宣传报道审核。严格贯彻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规范转载信息的审核把关流程,2022年10月以来,共按流程审核转载120余条公众号信息。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结合“住建大讲堂”活动通知,再次重申“一会一报”和“双审制”,强调开展讲座、培训、论坛活动,必须按照“谁主办、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讲座论坛报备制度。

5.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基金清理结算。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清理结算材料,会同财政部门办理审核退款,目前5宗264.2万元均已清理。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领导提醒谈话,相关责任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警示谈话。

(2)针对审计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公维金各类问题整治力度。①相关小区已将资金按照要求分摊至各户。②截至目前,相关7个旧楼盘小区已开始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③相关小区原已收取的小额维修金62.18万元已全部使用并公示。2023年度收取的资金已责令上缴专户。④公维金申请按紧急及非紧急使用分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现场勘验邀请业主、社区参与,由社区出具维修确认书;验收由业主代表、物业企业、社区人员全程参与。⑤相关指挥部已将代收的公维金上缴至专户,同时加强相关镇代收资金催缴。⑥相关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已将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交存金额55.76万元。⑦组织银行对结余利息按规分配,目前已有6家银行完成利息分配。⑧组建公维金专班,开发公维金系统统一管理。二是加大住宅小区雨污混排排查力度。①2023年1月全面完成第一批71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排排查工作。②2023年2月第二批151个小区雨污混排排查工作开始进场排查。目前已完成21个、正排查70个、待进场60个。计划5月底前完成九十九溪等6条流域周边75个小区排查,8月份全面完成排查。二个批次排查已将我市需排查小区全部纳入,后续新建物业住宅小区由水利局按照规范进行验收,无需另行排查。三是加快安置房结算。现已完成4个地块结算财政备案,10个地块已有明显进度,剩余9个地块中5个项目已开始推动,4个地块因公司破产、实控人逝世等客观原因无法结算。四是加快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清理。联系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还款,问题涉及的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均已清理。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对2名相关责任领导提醒谈话;相关责任领导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警示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群众期盼有落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一线调度,全力推进项目进度。建立周调度机制,全力推进项目进度。截至目前,2019年以来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6个(原计划为101个,取消4个因片区改造和1个鉴定为危房),已开工95个,开工率达98.95%。二是建立核查机制。牵头制定印发《进度上报及核查机制》,镇街每周定期上报进度,每周2个工作日组织抽查核实镇街上报情况,确保准确掌握项目进度,同时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三是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牵头制定并印发《群众意见征求机制》,2022年10月30日,组织2023年度新启动的27个项目的业主代表开展政策宣讲,介绍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改造工作流程,同时在准备前期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通过业主见面会、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访谈等方式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共召开居民沟通会38场;收集有效改造意见487份;线上线下投票100多份。四是开展工作督查。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督查并形成情况通报,走访4个镇街的6个项目现场,提出整改问题5条,均已完成整改。五是开展成效评价。建立《改造成效评价机制》,由群众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价,总结改造成果的得失,持续改进提升。目前机场宿舍生活区已完成改造成效评价工作;五星花园城、糖烟酒宿舍楼、机场宿舍生活区等项目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领导警示谈话,相关责任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2)针对推动解决物业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机制。成立物业管理专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对标先进地区,组织前往深圳考察学习物业管理经验做法。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行业管理机制,出台《晋江市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考评工作方案(2023)》,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行业日常监管、考评、惩戒、退出机制,构建条块结合、各方参与的监管体系,加快融入网格管理,做好小区物业服务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群众投诉及矛盾纠纷,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规范发展。二是加快业委会组建进程。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邀请省级行业专家张德新同志向各镇街基层干部作“业委会如何成立并良序运转”线上专题讲座,同时推动全市22个住宅小区业委会新成立或换届选举,深入指导7个一时难以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由属地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业主委员会成立率已提高至52%,我局将持续加强业主指导,强化绩效考核,协同属地镇街推进业委会组建,力争达到应建尽建。三是加大公共收益催缴力度。①督促公共收益未缴存至公维金专户的23个小区完成整改,目前未缴存的资金已全部缴存进专户;②结合精细化考评、双随机检查、投诉信访件办理等,加强公共收益日常动态监管,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做好公共收益公开公示和缴存专户等日常管理工作;③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于2023年3月1日完成“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创建,并将2022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度的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录入系统;④加大查处力度,对问题屡改屡犯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约谈、通报、扣除诚信经营信用分等惩戒措施,通报批评福建友朋物业有限公司等6家未按规定处置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共扣除企业信用分18分;⑤下发《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2份文件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领导提醒谈话,相关责任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警示谈话。

(3)针对履行中介机构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联动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动监管机制,及时更新纳管中介机构信息,做到监管全覆盖。二是加强房地产中介监督检查。2022年9月印发《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检查30家中介机构及1家第三方房源发布平台,约谈25家、列入行业信用“黑名单”人员1名。开展2023年中介机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中介机构305家。三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日常管理。2022年9月,指导房地产服务行业协会出台经纪机构、经纪人星级评定机制。2022年11月,举办晋江市房地产中介“阳光承诺”签约活动。2022年12月,组织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培训。推行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发布核验机制,2022年11月印发《关于执行我市存量房房源发布实施房源核验码工作要求的通知》,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房源及时下架,截至目前,下架房源99套。依托房地产服务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日常信访矛盾,共化解信访矛盾9起。四是全市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2022年10月对全市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和在建项目,发现质量隐患98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21份,已全部整改完成;通报批评监控或设备标识不规范检测机构3家;通报批评未按规定送检项目1个;立案查处按规定标准检测的机构1家。

(4)针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未能抓早抓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项目整改。督促13个未纳入欠薪预警平台的在建项目整改,目前已完成平台接入,实行信息化管理。二是健全监管制度。印发《关于暂停房建市政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手机考勤的通知》,督促在建项目使用“泉州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开展实名制管理,将新开工项目接入平台情况纳入开工条件审核,实现实名制管理全覆盖。三是成立欠薪整治专班。印发《关于成立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专班整治工作机制。四是联动化解欠薪隐患。会同人社部门及属地镇(街道)持续整治农民工欠薪隐患,2022年9月以来共调处欠薪隐患纠纷15起,均第一时间核实处置,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我局及时梳理需办理的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申请事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在午间、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申请,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出具证明。2022年9月以来,共发出132份《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确保重点、民生等工程的施工进度。

(2)针对服务企业不够积极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企业走访和问题收集处置反馈。2023年春节期间,我局积极按照《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千名干部进千企一企一策促发展”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专项领导小组各挂钩领导和责任科室采用现场实地走访和电话随访等方式走访企业,帮扶企业在生产或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累计走访企业189家次,已全部覆盖挂钩帮扶企业;共收集18个企业提出的问题,均及时上报市工业企业协调办公室和市商贸企业协调办公室,其中已帮助企业解决问题9个,剩余9个问题由市工业企业协调办公室和市商贸企业协调办公室协调解决中。二是加快企业投标保证金清退。除按规定留存的7笔年度保证金,金额125万元,其余1136.69万元均已清理。

(3)针对存在被动应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印发《关于开展住宅小区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每月抽查物业住宅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标整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针对楼道堵塞问题,会同属地和相关单位开展执法进小区行动,建立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开展执法进小区联合检查,督促住户和物业企业共同维护居住安全。二是加大文明行为宣传力度。在湖心岛、格林春天、中航城天玺、香榭花都等4个小区开展党建宣传、消防演练、防汛演练等活动。三是加快小区硬件更新速度。已印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指南;并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在市委党校召开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镇街参加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申请业务培训会。四是及时兑付促销福利。完成赠品采购招标工作,443名购房者促销福利已发放到位。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工程领域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集体评议制度。完善《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评议制度》,按照《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规定,组织相关科室和律师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裁量确定行政处罚标准。二是强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同时,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加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加强原材料及实体工程质量抽查抽测。2022年9月以来,共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299份,提出整改问题2578条,已督促全部完成整改。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累计记14485.72分,按照《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规定,对违法违规的9个项目予以立案处罚,处罚金额47.3万元。三是强化检查“双随机”。印发《晋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已公布检查清单的项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形成检查组。2022年9月以来,已开展261次双随机检查,全部实行检查当天随机抽取。四是建立整改通知单三级审核机制。依托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整改通知单三级审核机制,制定统一的监督交底及档案归档目录,确保工程监督内业资料齐全,监督过程有据可查。五是加强检查全过程监管。着手采购执法记录仪对监督检查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过程有记录、可追溯,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领导提醒谈话;相关责任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警示谈话、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

(2)针对行政审批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自查自纠。通过填报《窗口人员作风不实、违规办事、违法违纪等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等方式,认真排查自身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是否存在违规办事、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提高廉洁自律水平。二是组织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可能产生问题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按照党员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工作,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对21名科室人员逐个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思想动态等,强调廉洁敬业,做好廉政提醒防范,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三是落实人员管理。加强初审、复核、终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完善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房产交易信息审核联动机制,及时堵住相关工作漏洞;建立“随机派件”的审核机制,随机选取复审人员,增加审批链条上在编人员的比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行政审批科召开例会学习党风廉政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要求窗口人员要秉持廉政为公、勤政为民,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四是加强批后监管。制定并出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强各审批事项批后监管。五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审批人员的监管,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审批服务工作开展日常专项检查,对审批件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初审、复核、终审制度。2023年2月对施工许可、房地产等10类审批事项随机抽查卷宗23个。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定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报账资料审核实行“二审”。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针对18笔财务支出存在附件不齐全、验收手续不完整问题均已补充修订报账资料清单。三是开展支出内审。制定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审计制度,同时结合审计局对我局开展的2022年财务收支审计,对2022年行政支出内审,重点梳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2023年预算执行。四是加强挂账处置。重点检查往来款项,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催收,问题涉及的6笔长期挂账资金均已清理。

(2)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①重新梳理核实固定资产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清单,下发通知要求相关科室落实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目前各科室均已落实;②问题涉及的采购电脑、监控设备34.56万元已全部纳入资产进行报账。③完成9间闲置店面清理工作,已作为“市住建局储藏间”使用。二是加快产权手续办理。①已办理曾井兴盛路二排15号建委套房5套(B幢203、B幢303、B幢504、B幢604、B幢704)产权,房屋建筑面积663.74平方米,土地分摊使用面积96.58平方米;②曾井永泰路25号华龙安置房B栋2梯12套套房,已获取相关基础资料,并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宗地图和分户图测绘,近期将办结;③曾井兴盛路二排17号已获取土地相关基础资料并已对接好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办理政策,正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宗地图测绘,待测绘完成后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计于5月30日前办结。

(3)针对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补缴并按要求收取会费。已督促相关会员单位补缴2017年1月至2022年9月的工会经费会费,并要求其自2022年10月起按规定计提单位及个人的经费会费,按时向我局工会缴纳。截止目前,相关会员单位各季度已计提单位及个人的经费会费。二是补充完成相关手续。完成15笔未附验收单、手续不完整等问题的工会支出的梳理,并均已补充住院证明、出生证明、购销合同、验货通知单、签字等相关材料。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领导提醒谈话,相关责任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警示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1)针对站位全局、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项目结算。针对巡察反馈23个安置房项目滞后的问题,经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全力推进,现已完成4个项目结算财政备案,10个项目已快速推进中:南迎宾地块、鞋都片区地块一、地块二等3个项目结算报告已送财政审核待备案;紫帽片区T1、T2、YZ1、D2-04地块等4个项目完成安置房结算报告,领导小组会议已研究通过;陈村3#4#地块项目完成工期免责审核,预计5月完成结算报送并送财政备案;湖光西路BCD、J地块等2个项目正与财政部门沟通预算工程量标后核对。剩余9个项目:其中2023年4月7日、4月10日我局召开专题研究会,推动双龙路等5个地块启动结算工作;4个地块因公司破产、实控人逝世等客观原因无法结算。上述23个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回迁安置、转固及产权办理。二是加强资产移交。我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多方协调沟通,目前城北组团2个项目取得部分进展,共计2个项目34套住宅完成移交。

(2)针对攻坚克难干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着力解决世贸中心复工。世贸中心项目已于2022年10月8日完成破产重组工作,由泉州金控和宝洲地产作为新的投资方进行复工续建,于2022年11月着手开展复工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在建工地的清场及围挡工作,完成售楼部内部装修并对外开放,A地块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入场施工,正搭设外架及内部结构的翘板补板工作,施工电梯同步架设;泉州市政府针对B2地块拟指定国企承接项目代建代销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双水湾二期交付使用。双水湾二期已于2022年10月15日由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并终止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7月20日确定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代建、代销售方,完成项目楼盘建设和销售工作,2022年12月15日经招投标确定福建新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总包单位,2022年12月30日经招投标确定泉州循墨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为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单位,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外墙干挂工程、门窗安装工程、砖墙砌体、墙面粉刷、电梯安装工程、公共部位装修、防水工程、地下室工程、景观工程、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土方回填等,施工组织正按照既定的施工计划安排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整体进度约80%,计划于2023年底交付使用。

(3)针对工作力量缺乏统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均衡统筹全局工作安排。梳理全局人员抽调情况,建立抽调人员管理台账。制定《晋江市住房建设分中心工作联系机制》,分中心联系走访辖区镇政府对接,按照三定职责开展工作。汇总梳理全局干部职工在岗、分工情况一览表。二是建立联合验收机制。制定印发《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内设科室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向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后,组织执法大队、消防科开展竣工联合验收,现场核验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出具整改意见书。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向泉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并出具整改意见书,人防科负责协调相关验收事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梯队培养缺乏统筹规划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干部队伍建设事宜,通过《2022年度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分析报告》。二是落实导师帮带制。制定《住建局加快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由分管领导担任年轻干部导师,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帮助年轻干部熟悉情况、增强本领。三是推进干部调整。完成2名10年以上未交流轮岗股级干部岗位调整。四是建立培训机制。已制定“住建大讲堂”培训方案并开展培训2次。

(2)针对能力素质存在结构性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干部业务培训计划方案及住建大讲堂方案,将按照方案实施开展各项干部培训工作。二是组织培训活动。①组织消防审验工作人员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的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②主动邀请专家开展相关专业知识授课活动,拓展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加强业务自学。购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相关专业书籍,供工作人员自学。四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组织消防审验工作人员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丰富知识储备。2023年2月,已有1名工作人员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3)针对编外人员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规定。严格执行《中共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编外人员招聘计划、招聘结果及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并形成记录。二是加强编外人员日常管理。修订完善请销假、考勤、出入境管理制度。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编外人员请销假参照在编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请销假管理。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更好调动编外人员工作积极性。制定《编外人员日常管理负面清单与处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编外人员廉政知识测试。三是加强窗口编外人员管理。通过发布通报违规中介等措施完善中介监管机制,加强批后监管,切断窗口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违规利益关联,营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在日常办理过程中务必做到审慎原则。四是加强审批窗口日常教育。行政审批科利用科室例会学习党风廉政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强调服务为先、群众为先,杜绝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对5名被群众投诉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被投诉工作人员书面检讨。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领导提醒谈话,相关责任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警示谈话。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提高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开展党建汇报。组织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2023年3月,局党组专题听取机关党委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汇报。三是制定工作要点。以党建引领,聚焦住建领域业务特点,局党组专题讨论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工作要点。四是配强党建力量。进一步配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明确1名党员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2022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程序,严肃组织纪律。会前,党组书记前置提醒领导班子成员,会上,明确提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2022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再发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情况。二是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的通知》,进一步重申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强调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2023年3月,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严格按规定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工作培训。2023年2月22日,组织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重点学习发展党员业务工作流程及要点,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为规范发展党员,增强党组织战斗力提供坚实基础。二是严格把关发展环节。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把关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提前报党组讨论决定。2022年9月以来,共有3名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均按规定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晋江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晋江市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化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参照2022年度任务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草拟《2023年度晋江市住建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待上级下达2023年任务后进一步修订下发,认真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确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将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年度党组议事清单,并定时提醒班子成员做好汇报工作。二是加强谈心谈话把关。针对2022年度谈话雷同、岗位结合不紧密的已要求重新开展谈话。三是加强廉政谈话工作。修订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按照制度组织开展新进人员及新任股级干部廉政谈话;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共计176人次。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结合岗位职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二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指导把关。修订完善防控措施,明确要求不将工作职责作为廉政风险点,对各科室及人员报送的廉政风险点排查表逐份检查,确保廉政风险真正防控到位,共要求7个科室41人次重新排查。三是严肃处理。对个别党员干部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目前驻局纪检监察组正对问题涉及干部的违规行为初核。

(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拟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审批服务监督,紧盯窗口作风、办件效率等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审批窗口服务专项监督检查;聚焦工程建设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竣工验收、行政处罚等环节,加强建设工程验收、执法监督检查;紧盯房地产预售证办理、价格问题、抵押备案、二手房交易等环节,加强房地产领域监督检查;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群众重点反映问题,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科室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意识。三是加强人员处置。协助市住建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责任人员进行处置,组织对相关人员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期间,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18人次),警示谈话9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提醒谈话8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关于“推动解决物业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用力不足的问题”事项

存在问题:针对物业服务履约水平不高等投诉逐年上升的问题,未能从行业监管机制上深入研究,推动业主参与管理力度不足,业委会组建率还要再提升;考评结果和信用体系运用不充分,尚未建立强制退出办法,物业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屡改屡犯”。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市小区数量多,前期调查研究工作量大,目前已制定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初稿,正征集各镇街及相关单位意见,待进一步完善后组织实施。

下一步整改措施:集中攻坚,强化市镇两级联动协同监管,督促镇街推进业委会组建和公维金缴存,完善日常监管、精细化考评、信用评价、黑名单退出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收益点题整治,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减少群众投诉。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些整改任务未彻底完成,还需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下阶段,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提升管党治党能力水平,切实以整改实效推动全市住建领域工作迈上新台阶。

1.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抓实整改

局党组坚持不懈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抓实抓牢巡察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全局党建水平、机关管理水平、业务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握住建领域发展大局,促进城乡品质、产业发展、营商环境、行业监管、项目攻坚、住房保障、历史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重点突破,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市委检验、经得起群众检验,努力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上有所作为。

2.巩固提升,持之以恒夯实成效

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领导班子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尚未彻底完成的问题,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按要求3个月报送一次整改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需长期坚持的措施,加强跟踪问效,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落实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自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3.建强队伍,营造良好党风政风

局党组将此次巡察整改同健全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坚决执行好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各项制度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着眼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落到实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全局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营造良好的党风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81189;通信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1610室,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szjj01@163.com。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