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5-15 09:20:00    来源:中共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915日至1022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111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政治责任,抓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紧紧扭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在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整改任务方案,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具体要求。2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症结,深刻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用实际行动努力答好巡察整改“政治考卷”。

(二)压实责任链条,细化问题整改。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局党组坚决扛起责任,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细化”,逐条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研究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实际提出132条整改措施;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领域切实担起整改任务,带头认领任务,从严从实抓整改;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安排,具体抓好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化整改。局党组盯紧重点难点抓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既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又由表及里、由点到面,深入分析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和解决办法。巡察整改以来,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每周汇报制度,滚动更新台账,逐项集中攻坚;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制度21项,用好用活巡察整改结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制定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放管服”改革、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主题研讨列入学习台账,分别于3月13日、4月7日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主题研讨。二是修订完善制度规范。修订《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对象和频次,党组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促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2023年以来,党组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次。三是扩大学习对象范围。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将各市场监管所所长、直属单位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列入学习对象范围,系统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及市场监管各项决策部署。2023年以来,科、所、队负责人列席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指示精神。4月7日,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关于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我市知识产权现状,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2023年以来,吸收入驻集聚区运营服务机构14家。二是聚焦企业需求,开展“博士入企”活动。与福州大学合作开展“博士入企”专项行动,3月17日,到2家企业实地考察,摸排企业知识产权需求,帮助确定研发方向,助力高价值专利产出。三是加强政策引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认真贯彻《晋江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2022-2025)》,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及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的试点示范作用,有效提高专利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设置鞋服和食品专题数据库,为创新主体提供搜索应用平台,目前专题数据库已建成。四是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围绕专利预审、商标品牌建设、专利侵权纠纷办理等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培训2场次,助力60家企业更新理论知识,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实务能力。截至2023年1月,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12.9件提升至15.6件,较2021年度增长20.9%。

(3)针对以新思想引领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基层规范建设。以罗山所为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招录公务员5名均在一线,进一步充实基层所工作力量;开展股级干部交流轮岗,调配基层所骨干力量,面向基层所交流轮岗股级干部19人。二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制定《互联网广告案件执法办案指南》,依托各级广告监测平台,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2023年以来,下发监测线索13条次,核实处置12条次;推进用好“食安晋江”智慧监管平台,开展企业端、监管端操作培训2场次;利用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开展违法违规行为大数据监测4期,共下发涉嫌违法违规线索107条,组织属地市场监管所限期核查办理,立案查处网络餐饮案件18起。三是组织专项监督抽检。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比较集中的领域,制定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方案,计划于2023年度开展专项抽检300批次。截至4月20日,抽检127批次,完成19批次,不合格0批次;重点对网络餐饮单位食材原料、成品、包装材料的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等项目进行检验。2023年以来,通过网络专项抽样53批次。另,2018-2020年收到的20份网络餐饮相关检察建议书均已办理完毕并及时反馈,2021年以来未收到网络餐饮方面的检察建议书。四是深入推进社会共治。2023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餐饮协会、媒体记者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等参与开展“网络餐饮食安红黑榜”突击检查活动2场次,并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媒体公开检查情况。

2.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不够到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创新服务方法。结合“315”活动,组建“晋企先锋服务团”,常态化开展服务活动,2023年以来,开展送证照上门和惠企政策宣传服务3场次。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普法对象拓展至机关单位、学校、乡村、企业。2023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信息52条,公布典型案例信息17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暨现场普法活动67场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6场次。三是强化政企交流。2月17日,邀请21家企业参加 “保护知产 你我同行”主题活动;2月20日,邀请刘庆辉博士(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为我市近30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实务培训;3月15日,走访五店市传统街区支部委员会黄亚娜代表,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听取关于推进小店经济的建议;2023年以来,面向企业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年报等各类培训16场次。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管窗口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方案》,围绕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要求,开展市场监管窗口“五比五看”活动;落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五级十五同”,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审核标准、法律依据、承诺时限等全部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示,让审批工作有规矩、企业办事有依据。

(2)针对发挥检验检测支撑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做好资金保障。落实财政2023年度质量技术装备更新预算150万元,将采购4台主要检测检定设备列入计划,基本完成设备采购的市场、技术调研,正组织论证。二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制定2023年度扩项计划。将鞋类伞具领域扩2项标准、食品领域扩14项标准及计量领域新建心、脑电图仪等2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列入2023年扩项计划;截至2023年4月,鞋类伞具领域和食品领域拟扩的标准均已完成扩项论证、人员培训,鞋类伞具领域已完成检测经历,食品领域已完成8项检测经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已做好开展人员培训等相关前期准备; 2023年以来,针对扩项计划组织参加培训17人次。三是明确政府实验室定位。2023年以来,质计所完成检测报告总批次1269份,同比增加26.9%;质计所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部恢复接受社会委托检验业务,并通过窗口服务、“315”活动和结合2023年上半年食品生产企业入户监督抽检等方式,向530多家食品企业定向宣传,2023年以来,接受社会委托检验16份。四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2023年以来,质计所承接省局监督检验80批次,共派出参与监督检验抽样工作10人次,拓宽人员素质提升渠道;组织人员参加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高行政办事综合素质;起草《质计所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及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队伍考核机制,补充专业技术力量。五是做好人员处置。4月4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及时调整晋江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制定《晋江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4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工作协调会,提出2023年质量强市工作要点;推荐晋江市作为“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督查激励对象”工作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上报国务院待批。二是开展“提质强企”行动。制定《晋江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质量奖滚动培育与发展三年计划的通知》,将30家企业纳入三级政府质量奖滚动培育与发展计划(2023-2025年),实施滚动培育;制定《晋江市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方案》,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将童装童鞋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结合我市行业发展状况,建立77家重点帮扶企业名单,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制定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完成童鞋、旅游鞋、伞具共监督抽查80批次,合格率98.7%,针对抽检不合格的通过整改、约谈等方式帮助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指导做好整改工作;2022年11月3日,组织开展动员会,推动2家企业申报第八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是推动行业标准制定。联合磁灶镇政府、磁灶商会等单位,完成磁灶《地铺石》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工作;鼓励优势企业参与《针织泳装》行业标准修订,面对面解读扶持政策,调动参与积极性。

3.关于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责任不够到位,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年报宣传活动,提醒督促已被吊销但未办理注销的市场主体、无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2023年以来,督促补报年报1851家,引导办理企业注销登记1694家、个体工商户4344家。二是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定期通报2691家疑似“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情况,由月报制调整为周报制,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梳理规范吊销案件办理流程,提升出清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对2691家疑似“僵尸企业”共立案1920家,立案数比巡察结束时增长319%,引导办理注销68家,引导补报年报5家。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定2023年广告监管、打击传销工作要点,加大“诉转案”力度;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49起,同比增长206%。四是做好人员处置。4月4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市场监管全面有效覆盖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诉转案”工作机制。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转案”工作规范(试行)》,规范“诉转案”工作措施及处理流程,推进消费维权行政调解与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制定“诉转案”平时考核标准,通报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诉转案”工作情况;3月13日,在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诉转案工作,2023年以来,立案投诉举报来源的案件123件,同比增加101.6%。二是推进联合抽查。2019-2022年,均按要求牵头制定跨部门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并牵头组织商务、人社、统计等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年报及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2022年12月16日,召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就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座谈交流,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三是深化信息共享。下发《关于启用新的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福建)的通知》,组织现场培训演示,推动新协同监管平台的运用;重新梳理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根据省局下发的年度抽查计划,制定2023年度跨部门年度抽查计划,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四是做好人员处置。4月4日,局党组书记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落实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政治任务不够细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探索建立“容错”机制。1月17日,下发《关于调整未按规定报送2021年度报告市场主体处置措施的通知》,明确对主动补报年报并移出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免于行政处罚,2023年以来,对主动补报年报并移出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给予免予处罚426家。二是严格落实防控政策。按照国家第十版防控方案、“二十条”、“新十条”措施,依法依规推进防控工作。其中,冷链食品、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按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已停止执行。

4.关于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不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仍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制定方案,明确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重点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存在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二是组织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督导范围,并于2023年4月份开展第二期督导工作,组建2个督导组,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对基层所开展全覆盖检查。三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修订《中共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细化责任科室分工,扩大学习范围,量化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2)针对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为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机制》《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食品生产企业规范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自查制度》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等4项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促进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重点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管理提升方案,定期通报录入情况,并将该项目纳入基层市场监管所绩效考核,2023年以来,开展“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应用等业务培训会3场次,共计718人次参加培训,全市658家食品生产企业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应用一体化平台”注册,录入率为91.32%。三是督促规范经营。2023年以来,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流通环节经营单位430家次,约谈企业48家,责令整改43家,警告11起,立案查处1起,罚没款5000元,注销生产许可证4家;对2022年87家监督抽检不合格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全面梳理,逐家逐条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检查,2023年以来,监督检查小餐饮单位、临时经营区域、食品小作坊1286家次,其中责令整改85家次,立案查处8起,抽检小作坊食品69批次,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目前在立案调查中。四是推进核查处置。强化“两超一非”信息收集,开展专项抽检监测,2023年以来,对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检215批次、风险监测78批次,经检测不合格2批次,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强化执法办案,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2022年不合格案件共立案查处82起,其中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10起。五是涉案公司相关问题已整改。2022年1月14日,责令涉案公司整改问题,2022年1月24日,涉案公司主动停产,2022年7月11日,吊销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六是做好人员处置。4月4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仍有较大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挂表督办。对21台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实施挂表督办,形成任务清单、销号清单,现已完成整改闭环,其中,11台设备经重新检验合格闭环,10台设备因报停、拆除等状态变更闭环。二是督促落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通报检验超期特种设备,细化分解任务,加快推进检验超期整改闭环。2023年以来,针对“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等事项”通报6次;2月24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等事项整改约谈会议暨业务培训,约谈企业39家,进一步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强化协调。加强与泉州特检院、相关街道等单位协调,建立工作联络协调机制,组织特检院开展督导服务;3月17日,与泉州特检院开展检验培训业务研讨交流会,及时梳理片区对接联络员,共同探讨检验培训等工作。四是建章立制。2023年2月,下发《关于强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未检合格等事项“动态清零”整改工作的通知》,推动监管平台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等事项“动态清零”,截至2023年4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100%,定检率达99.99%;2023年3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无证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暨“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围绕辖区行业特点,针对可能存在使用无证特种设备的薄弱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土制升降机”整治“回头看”,彻底拆除全市“土制升降机”,今年已排查整治无证特种设备89台;2023年4月,下发《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预警机制的通知》,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提早2个月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预警,提醒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定期检验准备,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进一步降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五是做好人员处置。4月4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重点事项督查。成立“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将市委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等整改工作情况列入督导范围,组建督导小组集中力量开展督导工作。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2期督导工作,均实现督导范围全覆盖。二是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执法办案存在畏难和推拖”“推动基层执法能力提升的机制不够健全”等7个问题,建立有效预防机制,制定《关于预防选择性执法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程序规定(试行)》,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根据《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打通“能上能下”通道,通过量化积分形式,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修订完善平时考核标准,加强结果运用;制定《关于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实践指导;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试行)》,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日常管理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报销手续相关规定(试行)》,规范报销流程和报销手续,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三是持续跟进奖励进程。全面梳理2018-2020年我局应兑现的企业奖励政策项目及资金,建立跟踪台账,主动与市财政对接,分项目分情况推进兑现进程。四是严格涉案物品管理。制定涉案物品登记本簿填写范本,3月27日-31日,组织开展涉案物品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就“涉案物品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绩效考核扣分标准。五是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审计相关规定(试行)》,成立内部审计小组,明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流程,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制定《关于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交办“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事项的工作安排》《校园食品违法违规线索跟踪机制》《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部门通报制度》,对校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安排,规范案件线索处理,强化尽责履职,推动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共管工作格局;2022年10月14日,对有关配餐公司予以立案处罚,罚没1.86万元,并结合春季开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再次对其进行“回头看“检查。二是扎实推进智慧监管。2月9日,组织“食安晋江”智慧监管平台监管端操作培训,通过平台自动抓拍后厨违规行为,督促经营者强化管理;2023年以来,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28起。三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对全部学校食堂、配餐企业及办理证照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年度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并按风险等级分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制定《校园食品安全联合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力度,2月6日至2月24日,一方面联合市教育局、卫健局开展春季开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另一方面组织对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57家,对发现问题单位逐家跟踪落实整改。四是督促排查风险隐患。3月15日起,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截至4月20日,排查学校食堂107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0家,共检查发现问题1163条,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制定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方案,重点抽检学校食堂食材原料、餐饮具、饭菜成品,2023年度计划抽检900批次,并于3月30日启动抽样检验,截至4月20日,已完成学校抽样141批次,已出结果的35批次,均为合格。五是引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593家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每日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联合教育局起草《晋江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意见》,健全校外供餐单位引入、退出机制。六是做好人员处置。2月21日,在党组会上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针对消费者权益服务保障精准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ODR机制。针对性培育、发展ODR企业并加强日常管理,1月3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ODR企业高质量增长及培育工作的通知》,制定ODR机制平时考核标准,3月17日,组织全市28家ODR企业召开业务培训会,讲解操作实务和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新增ODR企业12家,现共有ODR企业32家。二是开展企业培训。针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热点领域和问题,开展相关培训会3场次,参会企业近270家次。三是分类处理投诉。2023年以来,对恶意投诉举报人员名录内的投诉,作出《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88份;对已受理的疑似职业投诉,作出终止调解处理909件。四是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以来,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作出免予处罚38件。

(3)针对药械化安全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药械安全宣传力度。“315”期间,在五店市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二是提升药械监管能力。3月3日,邀请专家围绕“晋江市药械安全监管工作会暨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业务”开展培训,市直医疗机构、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共164人参训。三是加大药械监管力度。2023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38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21家次,立案查处药械化案件59起,罚没款17.13万元,2022年药品安全满意度上升至泉州市第三名。

(4)针对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市场监管窗口“五比五看”活动;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常态化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多渠道多方面深入查找政务服务“难点”,3月28日,局领导转换角色,以申请人身份,沉浸式体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住所变更流程;推行窗口值班长制度,各窗口单位安排一名分管领导担任窗口值班长,负责协调处置窗口服务、群众办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挂钩注册官制度,加强业务沟通和指导。二是建立窗口回访机制。与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窗口服务反馈机制,分管领导每个月不少于4次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了解窗口服务情况,2023年以来,分管领导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29次。三是提升审批工作水平。2023年以来,围绕审批业务、服务效能、卷宗评审、高质量沟通开展培训4场次,开展审批服务跟班学习1期。四是发挥绩效考核作用。重新修订审批业务绩效考核标准,将窗口服务质量、投诉情况纳入每季度绩效考核内容。2023年以来,行政服务中心收到投诉件3起,无“服务态度差”“业务不熟”类情况。五是做好人员处置。4月4日,局党组书记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减少发文量。对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再发文,除普发性周知文件转各单位阅办外,其余文件流转到对应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消化、分解任务后再进行部署。2023年以来,局机关共下发各基层所文件280份,包括红头发文30份、OA通知通告250份,日均下发基层所文件2.55份,减少11.8%。二是夯实基层建设。规范人员着装,全体干部职工已统一更换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规范标识设置,完成执法车辆标识喷涂更换,完成梅岭所,西园所办公场所标志标牌更换,并有序推进其他基层所标志标牌更换工作;设置取用柜,在局机关大楼安装文件柜20个,为每个基层所配置一个,放置基层所需领取的文件材料,方便基层办事。三是集中处理投诉。2月16日,经司法局批复成立晋江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月21日经局党组会审议同意立项,负责集中处理青阳街道、梅岭街道、罗山街道等市区基层所的普通消费投诉,减轻基层所投诉处理负担,进一步提升消费纠纷处理工作效能。

(2)针对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效能督查。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两个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将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工作情况纳入督导范围。目前已完成2期对基层所、直属单位全覆盖检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关于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实践指导,要求各业务科室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现场检查指导,实现全年各基层所现场指导全覆盖;2023年以来,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食品标签标识、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程序等业务培训11场次。三是畅通反馈渠道。设立局长信箱,在局微信公众号设置群众诉求反馈模块,倾听群众声音。四是做好人员处置。4月4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慢作为”现象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跟进奖励进程。全面梳理2018-2020年我局应兑现的企业奖励政策项目及资金,建立项目台账,总计12个项目8138.01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全部支付;推进政策奖励补助资金兑现进程,需支付2020年科技创新政策补助资金共847家企业(个人)合计2477.324万元,其中有819家企业(个人)合计2446.224万元已于2023年2月重新申请并完成报账审核,待国库支付;有9家企业(个人)合计10.2万元,已于3月重新申请并完成报账审核,待国库支付;有19家合计20.9万元,提出处理意见,对放弃申领和逾期未提交的企业(个人)不再给予奖励,对提交材料的个人进行汇总第三批向财政申请重新下达指标予以奖励。二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将重点项目资金进展情况“季报制”改为“月报制”,按月对15个重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落实效能建设有关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等内容纳入督导范围,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三是规范政策奖励流程。严格按照《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兑现流程的通知(修订)》(晋市监〔2021〕80号)的要求,明确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在局内部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办结时限,由原来的未限制时限到现在将局内部办理时限控制在5个月左右,提高政策资金兑现效率。2022年度对应兑现的企业奖励政策项目及资金建立台账,总计11个项目4200.464万元。截至4月20日,已支付6个项目,合计614.13万元。剩余5个项目,已经录入支付申请并完成报账审核,待国库支付。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1)针对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审计相关规定(试行)》,成立内部审计小组,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二是规范财务运行。3月27日-31日,对各基层所、执法大队开展备用金内部审计和食堂补助收支财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

(2)针对源头化解监管廉政风险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有效预防机制。制定《关于预防选择性执法的实施方案》,建立分类检查目录,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划定重点检查对象和一般检查对象,分类开展监管检查,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实施监管检查。二是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开展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结合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制定活动清单,在本年度至少组织开展廉政教育3场次,并于3月21日组织开展学习“家风家训”活动。四是发挥法制审核作用。加强重点案件的法制审核监督。2023年以来,共计进行法制审核案件213件,其中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180件,另33件待报案审会集体讨论。五是强化案卷评查力度。按季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3月17日,组织开展第一季度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各类案件60件,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

(3)针对涉案物品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涉案物品检查。3月27日-31日,围绕“专库存放”“专人管理”“专项审批”,对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的涉案财物进行检查。其中,陈埭所、永和所巡察发现的涉案物品登记管理问题已整改。二是规范涉案物品登记。制定涉案物品登记本簿填写范本,要求涉案物品登记本簿按填写范本进行记录。三是制定考核扣分标准。运用“量化标准”,推进落实考核赋分制度,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评分,及时纠正问题,防止问题反弹。

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查缺补漏。经核对,2021年2月购买餐饮服务信息公示牌15.84万元,有开展简易邀标,并在记账时附有邀标情况表。二是加强报销审核。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报销手续相关规定(试行)》,对办公费等十二项日常费用进行梳理,规范报销流程和报销手续,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三是组织集中学习。组织财装科人员学习《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晋江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规定》,夯实业务基础。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公务用车问题整改。针对下属单位市质计所重复结算公务用车加油费问题,2021年6月,上述重复结算公务用车加油费0.77万元已退还市质计所银行账户,并对原加油卡进行销户清算。二是规范公务车辆报销审核。2023年以来,每月结算上月加油款,结算支付执法车燃油费4笔,金额合计4.50万元。质计所1月10日以来共审核公用车辆加油报销凭证4单,总额5886.39元,并上报国库支付。三是修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维护及费用管理、驾驶保障及驾驶人员管理、罚则等方面作出22条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四是做好人员处置。2月21日,在党组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4月4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房产管理。委托第三方对曾井工商住宅小区4套公有房产进行评估,现已入账登记并按规定将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强化资产管理。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试行)》,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日常管理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3月27日-31日,开展全局固定资产清查,组织对全局19个市场监管所及执法大队进行固定资产检查,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1)针对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监管站位。调整、完善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质量工作考核责任分解表,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制定印发《2023年晋江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今年食品安全重点任务,强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领导;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并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二是建立督促机制。将局党组会议定事项列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工作方案》督导范围,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将督导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2023年以来,已完成督导1次,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三是建立联络机制。制定出台《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起草“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六大工作制度,每月下旬报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报送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部门查办案件统计报表,构建科学高效的沟通协调体系。

(2)针对推动职能整合和队伍融合持续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交流制度。开展干部职工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拧紧中层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2023年3月,组建3个考察组对全局71名股级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党组书记逐一同全体股级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在综合考虑人员配备、年龄结构、适岗情况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对37名股级干部的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二是明确事权划分。修订本局2023年权责清单,明确每一项权责事项的责任单位,梳理执法大队职责;在《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程序规定(试行)》中明确执法大队与市场监管所管辖案件类型。三是拓展案源渠道。执法大队实行案件周通报制,督促加快案件办理,2月份以来,共通报案件进度情况12次,开展案件分析会5场次。2022年执法大队办案数94件,办案数同比增长56.6%。四是加强考核应用。起草《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执法大队等直属单位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围绕年度项目完成情况、业务指导、宣传工作等开展考核。

(3)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和表决程序,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表决,确保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2023年以来,党组会议事决策共计83次,不存在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的情况。

2.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行清单管理。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13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并将责任分解到科室。二是定期开展自查。1月16日,召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通报2022年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023年以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个人廉政谈话2次。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用好廉政谈话。结合监管执法、审批许可、检验检测、财务后勤等不同岗位拟定谈话提纲,班子成员围绕廉政风险点与分管领域内的股级干部开展谈话。二是落实“一岗双责”。4月7日,召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会,班子成员逐一汇报2022年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指出具体问题20个,提出具体措施20条。三是规范谈话档案。2023年4月,组织第二期督导工作,对19个市场监管所、2个直属单位开展廉政谈话档案检查。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好政治监督谈话。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与局党组部分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针对性提醒;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巡察反馈问题,确定年度政治监督项目——以监督“利剑”构筑校园食品安全屏障;下发通知更新《职责档案》,对市场监管局进行政治生态分析,完成相关报告。二是落实好监督执纪工作。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学校食堂和集体配餐食品安全专项联合督查、涉案财物销毁、执法办案等监督检查,函询2名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干部。三是落实好业务学习讨论。组织组内成员学习中央、省、泉州市和晋江市纪委全会精神并进行讨论;抽调组内正副组长参与市纪委监委案件办理,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参与市纪委接访工作和市场局“315”活动,现场接访群众,进一步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

3.关于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1)针对队伍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减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培养力度。推进年轻干部跟班学习,2023年以来,外派到组织部、市委督查室等其他单位4人,在单位内部跟班学习3人;着力打造年轻干部学习锻炼平台,推进团支部换届工作,拓宽选任用人视野,把年轻干部纳入团支部,激发年轻干部活力。二是强化考评应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围绕工作重点,调整平时考核指标,如增加“诉转案”考核内容、调整知识产权执法办案量考核指标等,每季度对各市场监管所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相挂钩。三是提振干事活力。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市管干部带头作用,担任督导组组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督导工作,切实做到“退岗不褪色,退职不退责”。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股级干部考核工作,结合考核结果,完成新一轮股级调配和干部岗位调整,发挥干部日常考核“风向标”作用,同时,严格考核等次比例限制,有效防止平均主义、老好人现象,体现结果差异,巡察整改期间,交流轮岗股级干部37人。制定2023年度精神文明活动方案和活动清单,2023年以来,开展“我们的节日——元宵”等精神文明活动5场次,提高团队归属感。

(2)针对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干部培养机制。起草《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方案》,丰富培养方式,设立年轻干部个人档案,推行导师传帮带制度,组织“一期跟班轮岗”、“一堂专业课程”等“六个一”活动,制定年轻干部积分标准,提高年轻干部担当重任“硬实力”。二是培育特种设备监察安全队伍。在满足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要求的基础上,2022年9月14日,积极选送5名业务骨干报名参加A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取证,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业水平。三是充实食品生产审查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培训,目前全市共有28人取得食品生产审查员资格。

(3)针对抓执法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法制培训体系。制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从统筹组织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学风管理、努力提高培训实效等3方面制定7条培训管理要求,着力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以来,面向执法人员开展培训7场次。二是加强执法案件评查。3月17日,抽调10名业务骨干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执法案卷评查,对60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案卷范围覆盖市场监管领域各个方面。三是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对出现执法案件适用法律不规范的败诉案件,扣除相应绩效分数。

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参加市直党工委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全面梳理、汇报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并提出2023年度党建工作初步思路;组织召开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机关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听取分管领导党建工作述职,通过“一述一评”、现场测评和综合评价等方式,深入指导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二是压实党建责任。制定下发《2023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推动诚信党建品牌提质拓面等工作重点对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三是创新开展“三个一”机制。明确由党支部与所属业务科室共同开展“一堂好课”、一场主题党日活动和一个书记项目。目前,机关四个党支部均结合各自业务特点,报送“一堂好课”课题;组织开展“食品行业发展共性问题及应对举措”“普法宣传入童心”等专题宣讲2场次;围绕“党建+特种设备安全”、“家风家训宣传教育”、“诚信党建+文明实践”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场次。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统筹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摸底建档,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存量和增量摸排,建立优秀干部职工入党孵育库、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制定“政治吸纳工程”行动方案,把年度党员发展指标具体分到各个党支部,压实党员发展责任;指导、督促各相关党支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考察和帮带培养,落实定期思想分析汇报等相关要求。二是加强编外人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对编外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摸排,拟定迁转组织关系规范管理要求,2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责任到人,已完成11名人员迁转,3人提交情况说明并表态将自觉参加所在单位党内组织生活。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加学习素材内容。1月31日,在党组会上学习《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2月14日,党组领导班子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开展会前谈心谈话。1月9日-10日,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班子成员互相谈心,在此基础上形成相互批评意见;推进民主生活会后续工作,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和整改方案。三是开展支部党务指导。具体部署安排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工作,落实集中学习、谈心谈话等要求,并指定班子成员挂钩指导。通过“JIN智先锋”平台抽查、开展机关党务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机关党支部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求。机关4个党支部均已完成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通报批评3人,提醒谈话1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 关于以新思想引领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不够深入事项

存在问题:“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运用不多,对网络广告、餐饮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措施较为乏力,涉及网络餐饮平台的投诉举报件数由2018年12件增至2022年1-9月351件,累计收到相关检察建议书20份。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平台经济、网络餐饮新业态发展迅速,网络餐饮消费群体日益增长,同时,随着普法宣教的不断深入,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权渠道也不断增加,涉及的网络餐饮消费投诉举报数量不断增长;二是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基数大,部分经营者未能持续按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需长期强化。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外卖平台责任,开展外卖平台经营者责任约谈,督促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二是依托“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大数据监测功能,开展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证照公示等信息监测,挖掘排查涉嫌违法违规线索。三是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网络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倒逼经营者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关于发挥检验检测支撑作用不充分事项

存在问题:至巡察结束时,我市食品、鞋类产业涉及的检验项目分别还有14项、2项未能覆盖;对标县级建设计量标准等仍有2个项目未建标。

未完成整改原因:技术能力扩项流程为扩项论证、人员培训、检测经历、材料申报、现场评审(省局组织)、审批通过(省局)、能力确认,技术能力扩项所需时间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流程要求加快能力扩项进度,结合8-9月份省局组织专家组对质量计量检测所CMA资质认定换证评审,完成鞋类伞具领域2项标准、食品领域14项标准扩项任务;计量领域心脑电图仪等2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将穿插进行设备采购、人员培训、考核材料准备等工作,设备到位后抓紧标准器的稳定性考核(期限为3-6个月)。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不足事项

存在问题:对配餐公司、学校食堂实地监督检查不到位、频次较少,巡察走访发现部分基层所未按要求在开学前后对辖区配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开展“回头看”。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教育局牵头起草拟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晋江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意见》在修改完善中,尚未印发;二是根据《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整治行动时间是2023年2月到12月,现在处于集中攻坚阶段,整治行动时间尚未结束。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与教育局沟通抓紧出台《晋江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意见》。二是抓住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改善校园食品安全状况。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局党组切实增强了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巡察成果拓展运用到市场监管领域各个方面,推动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1.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局党组将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号召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履行好市场监管政治责任。

2.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将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各项工作中,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紧紧扭住问题不断发力,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3.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果。整改既要看行动、看过程,更要看结果、看成效。局党组将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及时调整完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689090;通信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130号,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sgsj@126.com。

中共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5月10日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