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11-26 16:20:00    来源:中共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抓稳整改方向。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反馈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工作例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情况3次,协调解决整改中的事项5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科室落实整改。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积极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整改要求认真整改落实,每周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条梳理,逐项检查,逐条过关,对号销账,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注重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稳步有序推进巡察整改的同时,注重抓好源头治理、防止故态复萌,深入查摆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集中整改期间推进制度“立、改、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修订《晋江市促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若干措施》《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等关于党的建设、机关管理以及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政策文件15份。同时,把巡察整改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三提三效”行动活动结合起来,部署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部队办实事”实践活动,局党组带头抓好9个项目,把活动成效转化为解决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驻晋部队急难愁盼的具体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学思践悟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深刻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修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内容。组织中心组成员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3次。8月31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的回信精神,9月1日党组传达学习《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双拥办关于高质量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八条措施的通知》,并提出贯彻意见。10月24日党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讲座。二是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的方式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3次,开展退役军人工作业务知识学习活动2次,组织业务知识测试2次,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学用结合。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抓手,班子成员围绕实际工作和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策划调研课题4篇,形成调研报告4份。班子成员学习研讨能紧密联系分管工作,谈心得提建议;10月9日党组书记为党员上党课,有效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政策理论,线上线下多举措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立思想政治引领基地等建议转化为工作措施,推动多项工作有效解决。

(2)针对融会贯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搭建思想引领平台。积极探索“红色基因+思想政治”退役军人思想教育模式,加强我市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基地建设,9月21日,依托金井镇围头村“八二三战地”公园成立我市首个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基地,11月中旬,拟再依托“安海镇仁寿村革命史迹陈列室”成立第二个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红色资源,9月30日,分别在安海、金井、内坑烈士陵园组织开展“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活动3场,社会各界参与520多人;常态化开展教育活动2场,23人次,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二是组建老兵宣讲队伍。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舆论导向,从全市退役军人群体中遴选英雄模范、先进典型、时代楷模、专家学者,组建老兵宣讲团,编写《牢记使命 终生奉献》等作品2份,用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影响人、带动人,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始终保持军人本色,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国防教育、新时代文明实践、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加强与各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共建,组建青少年红色讲解团队,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平台。巡察以来,组织学校师生、志愿者、社工、退役军人到烈士陵园开展红色讲解活动6场次,营造崇尚英雄、保护英烈、优待烈属社会氛围。

(3)针对细照笃行不紧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局党组围绕“三提三效”行动,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和退役军人难点痛点问题,上线“军岗e家”就业创业小程序,推进“士兵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改革,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档案接收、户籍办理、社保关系接续、党团组织关系接续、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推出优待证申领“上门办”“就地办”“错峰办”等服务。二是加快政策法规落实。巩固“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成果,巡察以来,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共筑强军梦”等形式多样的“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5场次,做好政策解读等工作。同时,全面梳理现行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晋江市促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等1份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2.关于全面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服务保障职能体系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在8月份市政府办协调确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场地后,我局随即启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规划设计。9月1日,局党组扩大会专项研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计项目相关事宜,9月26日委托第三方招投标代理公司开展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场所设计招投标,目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处于设计优化阶段,预计将于2023年10月完工。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节庆慰问、困难排查、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共发放宣传手册超2000册,提高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知晓率。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部门协同、优化流程、数据共享、集成服务,9月1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首次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士兵退役一件事”联办服务,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做到退役士兵只跑一趟。截止目前,共服务267名退役士兵。

(2)针对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实情。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档案维护工作的通知》,结合退役士兵集中报到、优待证办理及建档立卡工作,对全市退役军人党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立卡、登记造册。二是加强思想引领。深入挖掘王诗祥、苏承魁等一批在自主创业、热心公益、爱岗敬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在晋江电视台、晋江经济报、局微信公众号开设“军人故事”专栏,推出宣传87篇。建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军”品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9月份退伍季,近百名老兵志愿者在机场、动车站开展返乡迎接志愿服务。三是激发投身基层治理。坚持以“党建红”引领“军人绿”,将退役军人工作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组织开展2021年换届后的“兵支书”队伍摸排,实施“兵支书”培育计划,选树了一批以王宝华、张清读、许再发、黄传共等为典型的“兵支书”,在全市广大退役军人中形成头雁效应。全市现有广义“兵支书”441名(包括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其他“两委”成员的退役军人,以及身份为农村合作社负责人、基干民兵连长和其他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后备干部的退役军人),其中狭义“兵支书”(担任村主干的退役军人)有61人。

(3)针对关心关爱和安置优抚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关爱帮扶援助。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联合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成立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充分发挥“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拥军优属基金”“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慈善基金”积极作用,今年来帮扶退役军人169人,发放资金50.91万元。建立“一人一策”精准帮扶援助机制,完善全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台账,全面梳理困难退役军人致贫原因和实际具体需求,进行科学分类,实时关注对象家庭、生活、工作等情况。巡察以来,完善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系统管理信息228条,制定针对性关爱帮扶措施231条。

3.关于全面履行退役军人事务职责还有短板弱项的问题

(1)针对就业创业培训和扶持不够高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培训,提升就业技能素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退役军人多元需求为目标,建立“政企校”教育培训合作机制,优化“授人以渔”方式,改变以往“漫灌式”普惠培训,逐步推行“滴灌式”精准培训;巡察以来依托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等院校,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以及“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等多元化培训活动,49人参加中式烹调师培训,其中取得证书33人;267人参加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二是强服务,优化创业就业环境。建设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上线“军岗e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小程序,构建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服务体系。8月22日“军岗e家”上线以来已累计为24家企业、230位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优化改造创业孵化园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目前已有5家退役军人企业入驻。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担保贷款171万元,落实创业税收优惠、融款补贴等优惠政策。三是摸底数,完善就业创业台账。完善市镇村三级信息采集联动机制,及时登记有意向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和有上下游合作意向的企业,盼盼、凤竹、喜马拉雅、鸿官通信、晋工机械等5家大型企业纳入省厅退役军人就业合作单位。今年以来新增退役军人求职意愿19个,累计求职意愿125个,新增帮扶就业36人。四是搭平台,拓宽就业信息渠道。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刊载政策、灵活性岗位推荐等方式,对退役军人就业信息进行实时响应、精准匹配、预约面试,快速就业。推出招聘信息32期,共13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415个岗位需求2324人次;举办专场网络招聘会,共5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181个岗位需求1170人次。

(2)针对基础工作推进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网格管理体系。构建“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办、问题在网格解决、工作在网格落实”工作模式,在市级建立第一大网格1个,镇级建立第二网格19个,在村级划分小网格397个;9月6日,向市党建引领基层网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把“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等工作纳入《晋江市村(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涉及村级网格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强化信息化支撑。推进泉州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智能网格化管理服务,落实专人管理,将工作指标和任务纵向分解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并由各网格线上认领任务,及时处置,进一步深化退役军人网格化管理水平。目前市、镇、村三级数字化网格管理员账号已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网格内退役军人信息。三是加快优待证申领进度。成立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和4个工作联络组,实行“定人、定点、定责”责任制度,通过组建问题分析群、召开会商会、组织业务培训、强化部门联动、定期通报督查、制作申领简报、加强政策宣传等方式,有序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我市优待证申领工作经验做法在《中国网》《泉州晚报》刊登报道。

(3)针对指导督导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建立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月例会暨学习培训制度,8月11日、9月20日、10月26日分别就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工作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百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型创建工作、就业创业工作等内容对镇街骨干进行授课、共同探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总结工作经验。二是深入基层指导。结合优待证申领、退役军人返乡接送、光荣牌悬挂、“安居工程”项目等工作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7次,领导班子先后6次亲自带队到新塘、永和、磁灶、安海、东石、英林等镇街督促指导优待证申领工作。三是加强督导跟踪。按照“强基础、立特色、抓典型”和“硬件规范+软件提升”工作思路,加强镇村两级服务站示范型建设,推进服务对象百人以上村(社区)示范型服务站创建工作,目前创建材料已报上级核验。组织工作专班到各镇街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督导,部署镇街全面做好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点验收工作,目前,达到示范点标准的村(社区)占全市行政村(社区)97%,较巡察反馈时提高37.3%。对巡察发现的以上问题,局党组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4)针对烈士纪念设施提档管护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推进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程,完成市(安海)革命烈士陵园英烈堂整修工程。市革命烈士陵园申报泉州市级烈士纪念设施,10月中旬申报材料已送泉州市局审核。指导内坑地区革命烈士纪念碑、安业民纪念园申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目前内坑地区革命烈士纪念碑相关材料已审核通过,正在公示中;安业民纪念园相关材料已收集,正在申报中。二是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建立“一张图”管理网络,开展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系统数据审定工作。落实常态化分级管护,定期对全市34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督查巡查,9处情况良好,发现问题25处,整改25处,收集各镇(街道)、村(社区)管护零散烈士墓成效图,并把管护情况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中。局党组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4.关于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解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中心组成员、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2次,组织开展专题辅导讲座1次,邀请专家为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落实落细工作。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到“八个纳入”,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9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对军地退休党支部党组织建设进行检查。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确定新闻发言人联络员,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突出信息宣传正面导向,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传播退役军人工作好声音。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外包运营。认真学习市委网信办《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内容运营违规外包和规范宣传报道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0月20日与原微信公众号第三方运营机构协商解约,另与有相关资质的晋江市星势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运营协议。二是规范宣传报道审核。修订《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把关责任人,规范原创和转载信息的审核把关流程,将信息发布审查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分开审核,信息发布前在事前监管系统进行监测,避免编辑差错引发负面舆情。8月份以来,原创信息发布审签41篇、转载信息发布审签109篇,没有出现错情。

5.关于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对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亲自抓整改,局党组研究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巡察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机制,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7月22日党组会和10月9日全体人员会议,针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优抚补助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加快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投入100万元培育8个镇(街)、84个村(社区)市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推进44个百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省级示范型服务站。金井镇、内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获评“省级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梅岭街道梅青社区获评“全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先进单位”。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7月份,成立专项检查组,对2019年至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拨付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抚恤和生活补助,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等41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还重点检查2022年度三公经费资金管理、费用报销、采购业务、收入是否合规、附件及签字是否齐全,强化财务报支审核。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机制,合力共为。以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为依托,健全完善重点联系与普遍联系相结合、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线上联系与线下联系相结合的常态化联系机制,采取“分管领导+科室成员+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若干个网格员”多层级挂钩联系服务管理模式,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3-5个镇(街)、联系1名退役军人;局机关工作人员以科室为单位,挂钩2-4个镇(街),联系3-6名退役军人;镇村两级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以网格为基础,实现全市服务对象联系全覆盖。二是用心帮扶,真情服务。结合优待证申领办理和“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上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英模典型等,密切关注联系服务对象情况,详实掌握家庭或个人实际困难,围绕退役军人广泛关注、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听取联系对象意见建议。同时,扎实抓好“一册、一本、一卡、一台账”管理(制定联系名册,记好联系日志本,填好常态化联系卡,完善联系台账),推进常态化联系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巡察以来,局机关“结对子”挂钩联系对象66人次,共为32名困难对象发放17.5万元。

(2)针对文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流程制度。制定《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公文审核的职责、程序以及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制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众号发布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加强对公众号的日常监测,确保微信公众号规范传播信息。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公文撰写、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等学习培训,办公室主任于9月份参加省厅举办的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市级举办的政务信息工作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公文写作水平,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建设。对巡察发现的以上问题,局党组对办公室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与社保接续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常态化开展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补缴工作,建立医保补缴待办理台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操作指南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在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予以补缴),在符合办理条件的退役士兵临近60周岁时,提前一个月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办理医保补缴,确保其享有退役士兵补缴医保权利。巡察以来,已满60周岁符合办理条件的共12人,已通知12名对象办理医保补缴,办结率100%。对巡察发现的以上问题,局党组对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优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智能监管。开发“晋江市优抚资金发放管理系统”,依托智能系统自动比对死亡、社保等情况,规避资金发放风险,现已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系统正在建设中,预计11月开始试运行。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定期与民政部门核对《火化花名册》,加强与社保、法院等部门联系,在每月定补发放、新增优抚对象办理等工作中,及时收集优抚对象死亡、判刑、领取社保等信息,做到优抚对象精准认定,优抚资金精准发放。

(2)针对残疾军人医疗费用报销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审核流程。加强与医保中心沟通联系,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审核的通知》,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加强资金监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安排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核实委托单位报送医疗材料,定期前往医保中心窗口指导报销流程、审核报销材料。对巡察发现的以上问题,局党组对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对优抚资金的发放、关爱帮扶基金的审核、项目采购的规范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审管控机制作明确要求。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全面梳理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风险点22条;梳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点91个,建立防控措施共113条。三是强化督促提醒。量化细化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将岗位风险的等级以高、中、低三个等级设定,并及时做好提醒警示,开展廉政风险集体谈话2次、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活动1次。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费支出控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晋江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规定》等公务接待相关文件学习,要求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日常接待规定,严格把关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手续。二是严格把关报销手续。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提高责任心和业务能力,规范费用报销程序,报销公务接待费严格按要求附公函、接待审批单、发票、用餐明细、接待对象和陪餐人员情况等材料,完备各项费用支付手续和明细,巡察以来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2)针对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收回资金。8月17日相关人员退回重复报销的市内交通费30元,9月21日相关人员退回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3笔共170元。党组对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的监督检查,10月11日组织对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三公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加强自身学习。9月29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集中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规范和使用效益。

(3)以购买服务名义变相增加编外人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自查自纠。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领会《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晋江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逐一对照目前已采购的服务项目,全面梳理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情况。对7个购买服务项目11人次中涉及岗位与项目合同不匹配的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现已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调整到相应岗位服务(具体详见说明)。二是综合评估研判。针对购买项目整体运行、履约状况、项目服务成效等情况,委托鹏星、爱心家园社会工作评估机构对全局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论证。三是规范购买流程。制定《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项目购买前,填写《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备案表》,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财务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销制度,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的方式、方法、程序等。建立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起草、合法性审查与签署、监督管理等要素。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指定财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确保固定资产完整性,及时将巡察反馈的监控管理系统、文件柜、录音笔补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重新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局党组对办公室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立足本职、着眼全局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整改以来,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十四五”规划初稿已完成,持续跟进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十四五”规划进展情况,与泉州市局相关科室沟通联系3次,均答复其规划正在修订中。

(2)针对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10月9日组织全员学习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将重大事项、人事决策、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二是注重事前酝酿。党组集体研究事项前,对事项进行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后再上会决策,保证决策科学性,每次主动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议事决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议事决策更加合理合规。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全程如实记录每位参与议事领导的发言和意见建议,确保全面、客观反映会议研究的全过程。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8次,研究事项54项,涉及资金2589.5862万元,均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非党组成员未参与表态决策。局党组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9月1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10月份传达学习《晋江市2022年落实泉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分工方案》,部署工作任务,不定期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制度,分管领导与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巡察以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谈话13人次,班子成员间相互谈话5人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7人次。三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中心组成员、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3次,组织在编干部观看“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导览视频,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8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听取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会上,党组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二是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在撰写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时要结合工作,常思常新。对巡察反馈的“1名局领导连续两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内容基本雷同”的问题,局党组对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督。制定每月监督计划,将优抚对象资格认定、优抚优待政策落实、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报销和下属事业单位四风专项治理等重点领域工作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主要内容,确保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开展监督检查。今年来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11个。二是完善廉情信息库。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记录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备案表》,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纳入信息库备案重要内容,目前共收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份;动态更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目前共收集31份;做好单位廉情信息库动态更新,收集11类52份备案材料。三是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跟进督查督导,9月下旬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3个,确保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压实压紧,问题整改不打折扣,监督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加强党建责任制落实,局党组于9月1日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促军地退休党支部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并提醒抓好落实。8月9日,军地退休党支部获评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二是建立清单式管理制度。坚持明责任,抓落实,梳理细化2022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党建工作按时按质稳步推进。同时,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8月8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管党建工作领导结合每月工作例会,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提出意见建议,6月24日,组织开展“传承晋江经验,践行爱拼敢赢精神”主题党日,7月26日,组织军休干部开展“走进第二故乡,观赏最美晋江”主题活动,9月9日,开展“我们的节日——喜迎二十大、共筑强军梦”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引导党务工作者“走出去”与上级党委、党工委及相关兄弟单位的党务工作者交流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能力。10月9日,局机关党务工作者王惠蓉、陈火炮和军地退休党支部党务工作者林晋捍参加社保系统党委JIN智先锋平台管理员培训。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党内会议记录。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党建活动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支部学习内容和讨论过程,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保存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出现党建资料缺失缺漏等现象。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9月1日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会上支部书记严格批评第一党小组组长未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2021年度第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直接由本人汇报他人批评内容”的问题,局机关党支部加强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党小组组长分别对各自小组党员的组织生活会材料逐一检查,不断提高每位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三是深刻检视剖析。8月8日-22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查找原因,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9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书记对2021年民主生活会出现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予以告知提醒。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晋江市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相互批评是民主生活会的精髓。党组书记要求班子成员彼此至少提两条互相批评意见,且作为1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9月5日,组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提出相互批评意见58条,互作表态,真正做到咬耳扯袖、提醒帮助工作。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加强对党支部委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党务分管领导、党务工作者,进一步熟悉党员发展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在程序上无漏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定党支部书记王奇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林尔雅同志的入党介绍人。二是规范发展程序。落实《晋江市发展党员“五项制度”》,督促发展对象参加教育培训,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将发展对象相关材料送审,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进行民主测评。三是加强组织管理。制定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通过个人思想汇报、日常工作情况等方面,严格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林尔雅、林结绿(7月份为发展对象)。巡察以来,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列席党内组织生活12人次,反馈季度思想汇报4份。

4.关于针对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扩宽选苗视野。9月1日局党组组织传达学习《晋江市关于加快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常态研判机制,分析队伍结构,分类储备优秀干部人选,健全完善干部信息库。二是推行导师帮带。建立领导干部与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导师联系培育制度,明确传帮带责任,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实践锻炼,做好日常跟踪管理,完善2021、2022年度5名干部成长档案,及时研判成长状况。三是实施积分管理。建立“积分制”管理,9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对优秀年轻干部综合情况进行集中分析,加强对干部培养措施的分析研判。

(2)针对股级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9月29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此外,通过举一反三,7月22日党组研究下属事业单位岗位选聘事项时,参加竞聘相关专技岗人员回避会议,未列席会议。

(3)针对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能力提升。聚焦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抓落实能力,做优专业训练载体,通过跟班学习、业务培训、岗位锤炼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知识培训3场次,组织专业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专业法规考试2场次,共10名干部职工通过考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与年轻干部导师联系培育制度和积分制度管理,建立年轻干部培养台账和干部成长档案,激发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同时,6月27日制定《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岗位聘用工作科学合理,充分调动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打破岗位聘用“论资排辈”的现象,建立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和工作机制,助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绩效考核、程序规范等工作,5月5日制定《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6月份完善“先锋泉州”线上考核系统信息录入,围绕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担当精神、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组织全体在编和编外干部职工开展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梳理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情况,要求编外人员不得在重要岗位负责重点工作,加强编外人员队伍日常业务培训和管理,辞退一名能力较弱、业务水平低的编外人员,目前编外人员15人,相比巡察进驻时降低1.58%。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期间,共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正在办理1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8人,正在核办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关于服务保障职能体系建设不健全的事项。

存在问题:对标新时代“枫桥经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场所不达标,未按规定设立服务大厅。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方面,前期场地问题协调时间跨度长,8月份才确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场地。另一方面,小规模工程在招投标、设计、施工等环节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而无法在三个月内就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计工作,根据场地实际敲定上墙内容,细化设计方案,制定服务中心工程预算,委托第三方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施工项目招投标,开工建设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2.关于立足本职、着眼全局的意识不强的事项。

存在问题:谋划退役军人事务“十四五”规划时,站位不够高,思路不够清晰,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结合不够紧密,正式文稿至今未能出台。

未完成整改原因: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尚未正式出台,为避免规划目标冲突、任务交叉、重复建设等问题,我市“十四五”规划未正式出台。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与上级沟通交流,待泉州局正式出台文件后,加快对我市“十四五”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具体根据《泉州“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时间顺延。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但距市委的要求和退役军人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新契机,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善始善终、久久为功,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开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局面。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特色“军”味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之家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旗帜鲜明地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突破结合起来,在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安置就业、思想政治引领、双拥共建和优抚褒扬纪念等重点工作中,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发力点,找到破解瓶颈难题的方法和措施,在克难攻坚中实现巡察整改和重点工作两促进、双提升,奋力谱写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53620;通信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福达路6号,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tyj85653620@163.com。

中共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11月26日








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