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11-26 16:05:00    来源: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14日至3月1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7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民政为民,确保整改见成效

(一)提高认识,提升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市民政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中央、省委、泉州市委以及晋江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以对民政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剖析开展巡察工作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巡察市民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讲话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先进同志的表态发言,引导全体干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局党组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扩大会议,深刻反思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具体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先进同志为组长、其他科级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检查整改进展,推动整改落深落细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61个问题,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2次,征求意见5次,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巡察市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晋民组〔2022〕14号),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措施176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期限,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

(三)对标对表,从严从实。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紧盯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会3次,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16场;各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带头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原则,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整改反馈的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目前已修改和完善28项制度,以制度建设来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把市委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2022年我市被民政部列为“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单位,被民政厅列为省级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我局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特困家庭“四帮四扶”工程参评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案例,我市1人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好理论学习。严格按照《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2020年修订版》要求,通过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以及各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2022年来,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论述内容10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开展学习研讨7次。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聚焦上级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2022年5月11日召开全市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全国、全省、泉州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分别传达学习《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等上级相关文件9份,并提出贯彻意见。三是加强学以致用。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文件精神和省、泉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2022年3月9日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印发晋江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消除“痛点”,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扎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理念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主动联合卫健局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巡诊协议,有住人的42家养老机构已全部签订巡诊协议,同步开展义诊、健康讲座98场次,惠及15000余人次。二是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会同医保部门推进63个长护险试点村建设,目前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超过33万人,截至9月底,累计为734名重度、648名中度失能对象提供护理服务10.7万人次,为589个失能家庭补助租购辅助器具服务2.3万件次,为5个村居的轻度和失能高风险人群提供失能预防干预服务,群众服务满意率达到100%。三是推动敬老院转型升级。目前安海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拟12月底试运行;永和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签订改造协议;深沪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近期将完工;安海、永和、深沪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分别设置护理型床位124张、80张、80张,护理型床位覆盖率均可达到100%。新增三家养老机构(两家医中办养机构,一家村级敬老院),221张床位均为护理型床位,护理型床位覆盖率达100%。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持续开展多元化培训,组织养老机构参加泉州市、晋江医保局各项养老服务(护理、院长)225人次,提升养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3)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理念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营造“大救助”格局。联合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多部门印发《晋江市民政局等12个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的函》(晋政民函〔2022〕139号),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对困难学生、大病患者、残疾人状况等各信息进行汇总共享,共同推进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帮扶工作。二是提升救助帮扶效率。召开入户核实部署会和PPT“路演”会议,确定2022年“四帮四扶”工程总帮扶户数166户。投入294万元,帮安居61户,其中46户安居房已动工,2户手续已审批待动工,13户手续待审批后动工;投入269.9483万元,帮就医101户;投入315.4万元,帮就学(含往年帮扶对象)738人次。三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镇街、村居对2020年以来17户未完成帮扶的对象进行评估、再帮扶,并协调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加快帮安居手续审批速度,其中5户因个人原因等情况取消帮扶,7户已动工,3户手续已审批、择日动工,余下2户对象也正办理土地和规划手续,近期就可完成审批并开工建设。

2.关于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养老服务网络还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委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开展养老服务体系课题调研,为破解老龄化课题提供“智库”支撑;着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已于9月底提交自然资源局复审,待自然资源局复审同意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出台《推进“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 “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建设。二是推动镇级敬老院建设。安海镇完成镇级敬老院一期建设并公开招标运营服务。内坑镇目前已完成镇级敬老院选址、立项、设计、财审等工作,近期可进行项目建设招标。英林镇目前已完成镇级敬老院选址,正在进行土地报批工作。池店镇敬老院目前尚处项目选址阶段。以上4个镇级敬老院目前均依托民办或村级敬老院履行镇级敬老院职能。三是填补老旧小区养老设施空白。开展全市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调查摸底,分析梳理173个未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小区存在问题,分类推进补齐养老服务功能。对有适宜场所的,采取推进设施配建措施,目前已有11个老旧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其中居家养老服务站9个,街道级照料中心2个)。对场所受限不具有改造条件的,采取服务辐射办法,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和33个“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以700米为半径,将已有的设施服务,辐射至周边老旧小区,162个老旧小区都在“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内。四是督促问题整改。针对2020年出现个别新小区配备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被泉州市民政局通报的问题,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当代万国置业在项目三期按照整个项目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建,目前,已建设并移交配套养老服务设施800平方米,达到配建标准。

(2)针对养老服务设施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3月,制定出台《晋江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晋江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23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二是强化随机抽查。下发《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晋江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按照泉州的检查标准,联合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10日至12日对全市27家养老机构8个方面进行检查,有住人养老机构检查覆盖率达64%。三是强化日常检查。委托泉州市安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养老机构日常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8月上旬以来,累计检查养老机构42家,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15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全面梳理养老机构闲置情况。分析梳理27家养老机构存在问题,拟采取引入第三方运营、项目赋能、转型定位等分类解决措施,逐步盘活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引入第三方运营养老机构2家,重新投入运营并增加长者食堂项目赋能1家,转型定位为日间照料中心7家,拟转型定位为农村幸福院17家。五是完善配套政策。起草《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办法的通知》,由重建设逐步转为强运营,激发养老服务活力。

(3)针对养老服务质量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养老政策指引和信息公开。出台《晋江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梳理《晋江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项目清单》和《晋江市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及服务标准(2022年版)》,并做好政策指引,持续推动养老服务工作。2022年5月以来,通过“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入户宣传、车载广告等方式,对养老领域政策内容、政策干货进行全面梳理,初步梳理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17项,发放养老服务宣传折页10000多张,开展养老防诈骗宣传活动269场次,提高政策知晓度、覆盖面。二是规范居家上门服务标准。按照《泉州市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提供线上基础信息服务和线下实体服务,覆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留守空巢孤寡及80周岁以上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三是优化居家上门服务供给方式。采购方案服务要求涉及服务方式、基础服务信息内容、实体服务内容及折算时长、购买和承接主体五个方面,完成18个细项优化;服务内容增加家庭灭蟑、冰箱清洗、油烟机清洁等约30项。四是强化跟踪指导。密切跟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与服务质量情况,受疫情影响2022年第一季度评估57.5分,2022年第二季度评估69.9分,对比第一季度提升21.5%,第三季度评估82.2分,对比第二季度提升17.6%。

(4)针对婚姻登记服务品质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现数据共享。联合市档案局签订婚姻登记数字档案共享协议,完成电子文件交接工作,目前在婚姻登记窗口已实现婚姻档案查询、办理补证一站式办结服务。二是提升工作水平。指定专人负责电子证照工作,完成电子印章延期办理,严格规范婚姻登记证照工作。优化网上办事系统功能,完善审批服务事项与电子证照模板配置,形成窗口办件定期分析报告机制,提升电子证照生成应用和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进行人员处置。针对未完全应用电子证照办件、电子证照错漏处理不及时等被通报的问题,9月30日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兜底帮扶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出台《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联合多部门印发《晋江市民政局等12个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的函》,推进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低收入人口监测机制,及时将符合对象纳入救助范围。2022年1-10月,全市共新增纳入低保875人次、特困120人次、低保边缘825人次,实施临时救助12416人(户)次。截至10月底,我市共有城乡低保、特困及低保边缘人员11667人,低收入覆盖率为0.94%。下发《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的函》,对困境儿童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2022年以来,累计摸排散居孤儿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名,并纳入保障。二是开展点题整治工作。下发《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全面开展摸排工作,点题整治以来,全市共摸排7490人次,新增纳入低保502人次、特困96人次,实施临时救助445人(户)次。三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函》,从2022年4月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的46%确定,由每人每月7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根据护理需求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及全护理三档,分别由1182、1440、1698元/人·月提高到1366、1660、2150元/人·月,对机构集中供养的,原则上救助供养标准再提高50%。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22年6月19日,组织前往八仙山公园开展政策宣传,为群众分发《晋江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办理指南》等宣传材料;9月16日、9月23日分别深入青阳街道普照社区、新塘街道晋良社区开展“喜迎二十大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进百村”主题活动;通过公交车车载电视、晋江电视云平台、“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对救助政策进行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利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暑假时间节点,加强对未成年保障工作的政策宣传,有效提升政策知晓率。今年暑假期间,全市累计开展各类政策宣传18场次。

(2)针对兜底帮扶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动态管理工作。对新申请救助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核查,不定期对存疑对象开展走访核实,督促镇(街道)针对不同类型的保障对象按半年、全年进行核查管理。印发《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政民明传〔2022〕42号),依托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开展年度复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坚持“凡进必核”原则,对新申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支出型临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截至10月底,全市共核对各类对象8420户25959人。1-10月,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563户995人,取消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394户873人。二是完善近亲属备案制度。持续开展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情况入户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10月底共计备案 116户 223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 104户211人,特困人员12户12人。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5月19日、5月31日分别组织镇村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参加省民政厅、泉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业务工作培训会,提高救助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深入19个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活动,受邀为罗山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助力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四是开展资金追缴工作。会同安海镇追回两名低保对象多发的救助金8594元,其中镇级负担低保金196.5元已追回镇财政所,市级负担低保金8397.5元已上缴市财政。

(3)针对督促救助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资金拨付监管。通过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和福建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系统,指导镇(街道)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至保障对象银行账户中,要求镇街及时报送资金发放凭证及清单,对各镇(街道)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拨付数据进行核对,2022年1-10月,救助资金发放数据与系统保持一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均已按时发放。二是加大对象摸排力度。下发《关于全面核查整治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函》,对全市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对象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2022年以来,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636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685人,累计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86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358人,确保有意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应补尽补、兜底保障。

4.关于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能不够有效的问题

(1)针对推动基层自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工作制度。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督促村(社区)落实“监督委员会主任至少每年一次向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制度。二是协助做好监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村级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平台相关事项,指导推进村(居)务在平台的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按照《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决策公开监督工作的通知》(晋政民〔2020〕20号)要求,形成不定期检查通报的制度,于9月份采取“不打招呼”方式,随机抽查19个镇(街道)19个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情况,对检查发现的6类问题形成通报,已督促各镇(街道)全面查摆并完成整改,确保村(居)务公开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2)针对社区服务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升级。起草《晋江市社区“10+X”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标准,聚焦“1+6+x”服务内容,对原有“十个一”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通过“X”的自由选择模式,扶持建设一批社区居民需求度较高的社区服务设施,形成城乡社区“10+X”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进一步提升“十个一”服务覆盖范围。二是开展补助。对民生微实事项目进行补助,推动社区服务设施微更新、微提升,将“十个一”服务设施补助项目列入可下沉“党建+”邻里中心项目清单,有针对性地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提升。2022年共确定公共服务中心改造、活动小广场建设、邻里议事厅改造等服务设施提升项48件,其中2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投入补助资金100万。三是规范程序。2022年10月18日,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共同出台《晋江市住宅小区公益性配套服务用房移交和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社区公共服务配套用房设置,严格验收、移交程序。

(3)针对社区治理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牵头协调职能。出台《晋江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成员名单及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晋社〔2022〕1号),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作用,针对大型社区存在流动人口多、信访矛盾多等问题及对策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呈送市政府。二是规范城乡社区调整设置。下发《晋江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的有关通知》,指导镇(街)从严把握村民委员会调整。根据中央关于新设立社区人口规模不应盲目求大的要求,指导镇(街道)合理设置新建社区规模,督促灵源街道、东石镇、池店镇对新建社区如何管理提出方案规划。三是分类推进社区建设。以党建引领型、自治推动型、服务促进型、应急保障型等为重点培育方向,突出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作,投入120万元(本级80万元,泉州4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培育10个试点,结合村情社情,开展各具特色的项目实践,形成一批社区治理创新成果,以点带面提高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5.关于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观念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专题培训和研讨。2022年8月12日邀请晋江市委党校讲师作《提升网络意识形态政治鉴别力》专题培训讲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2022年5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作用,全力筑牢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屏障。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意识形态工作。下发《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2022年9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和个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要求班子和成员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情况纳入发言材料。

(2)针对阵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阵地管理。已对“晋江市婚姻登记中心”公众号进行注销,统一由“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下发《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民政督导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发布管理工作机制,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信息制作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发”三次审核及校对。对拟发布信息,运用事前监管平台进行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2022年以来“晋江民政”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720多条,均按要求审核。

(3)针对对所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管理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检查排查。2022年8月4日至18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对43家社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下发《晋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12〕57号),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通过舆情搜集、群众举报、抽查审计等手段加强对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社会组织换届、外出、开展重大活动等重大报告事项45次,跟进核实提醒3次。

6.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力度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民政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逐条讨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二是落实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晋江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不折不扣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党组议事规则,对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后执行,切实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自7月29日起,累计召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3项。三是制作两张清单。2022年上半年全面摸清67家未备案养老机构建设情况,从民政部门批建手续、土地手续、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审图、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8个方面,细化梳理形成问题和任务两张清单,指导镇(街道)推进属地未备案养老机构整改,定期汇总工作进度,实行问题清单销项制度和任务清单通报制度,并适时向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及时跟进整改情况。四是强化业务指导。出台《晋江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多次征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意见。五是落实日常检查。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执行,对养老机构取得许可和登记备案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已备案机构12家,督促未备案养老机构30家提交备案手续。六是分类推动整改。积极推动有条件整改的养老机构取得相关合法合规手续,继续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对明确无法取得相关安全手续的养老服务设施,引导其改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其停业整顿;2022年新增2家备案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分类整改后,全市有住人养老服务设施共44个,其中已备案有住人养老服务设施15个,有住人无备案养老服务设施29个,全市有住人养老服务设施取得许可和登记备案管理占比提升至34%;另外,无住人养老服务设施38个,其中无住人日照中心7个,停业无住人养老服务设施31个,无住人养老服务设施没有强制备案要求。七是落实补贴扶持政策。2022年为有备案养老机构发放床位运营补贴110.7766万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放管服”改革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2年5月完成省网办事大厅目录清单调整录入工作,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承诺3个工作日缩减到现场即办,全局16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窗口即来即办、即办即结。

(2)针对民生微实事项目谋划推进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培训指导。对镇、村项目负责人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梳理形成《项目建设补助规定一览表》,加强对各镇街项目负责人的业务指导。建立民生微实事项目微信群,实时在线指导项目建设。二是形成通报制度。梳理并通报超工期未验收项目98件,推动验收项目57件。今年共拨补当年及往年验收项目81件,拨付补助资金172.7万元。三是落实建设任务。2022年市政府提出推进民生微实事100件,已确定实施项目2批次80件,预计补助资金236万余元,今年第三批64件拟纳入民生微实事项目初审工作也已完成。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针对民生微实事项目谋划推进仍有不足的问题,8月25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窗口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窗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电子证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责任制,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二是落实窗口服务纪律。对民政窗口人员、婚姻登记窗口人员进行多次纪律提醒,窗口服务效能得到较大改善,2022年8月12日,民政窗口位列市行政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成绩第4名,获得2022年第二季度市行政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婚姻登记窗口1名工作人员获评成建制进驻单位服务标兵。

2.关于购买服务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1)针对购买服务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政局购买社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对首次开展的业务进行首购论证,形成可行性论证报告或需求调查报告,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9月9日,邀请财政局、数字办听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项目可行性报告并进行指导。2022年10月25日,召开规范购买服务工作推进会,对购买服务注意事项进行强调。二是加强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制定下发《晋江市民政局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明确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审批权限,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扎牢廉洁风险防控的制度“笼子”。三是开展摸排登记。完成对27个居家养老示范服务站配置设备的固定资产登记和使用情况摸排,按照《2017-2018年关于组织对居家养老示范服务站采购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2017-2018年27个站点已完成国有资产划转移交流程,明确设备资产归属27个站点,并由27个站点做好资产管理维护工作;10月11日至14日联合泰好康公司对27套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维修项目涉及189项,正在筹备人员设备使用培训工作。四是加强能力建设。下发《关于做好智能化医养结合居家养老示范服务站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居家服务站点服务质量;结合“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项目建设,指导相关镇街盘活闲置健康设备,提升站点服务质量。

(2)针对招标代理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招标代理诚信库。针对出现多次评审标准不一、统计得分出错等问题,将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纳入黑名单。在政府采购网上随机抽取代理公司,通过电话咨询、现场约谈等方式,对招标代理信用、代理业绩、代理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市民政局招标代理信息库。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9月16日,邀请泉州市政府采购协会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提升业务熟悉程度。三是加强提醒把关。联合纪检监察组,对招标代理信息库中的4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标的评审标准、统计得分、记录以及投标方资格的严格把关。四是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在2021年社会组织孵化园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对“2家投标公司工作人员为同一人”视而不见的问题,9月7日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个别购买服务项目“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社工作用。2019-2020年度城乡社区治理辅助项目已于2020年7月30日到期后停止继续购买该项目。为更好推动“党建+”邻里中心建设以及近邻服务、大型社区治理工作,提高社区的便民、安民、利民服务,2021年结合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实际,在2020年项目的基础上,对项目内容、预期目标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2021年城乡社区治理辅助服务项目人员2名,分别派驻青阳街道晓升社区、新塘街道晋新社区,已全部到岗到位。二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婚姻登记中心岗位社工项目于12月到期后,对在局机关科室工作的其余3人岗位项目不再进行购买。结合工作实际,正重新对全局目前已购买的服务项目进行摸底,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作为预算资金安排、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报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于9月16日组织专题学习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科室相关人员对《晋江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用经费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报销要素及手续,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层层审核,手续齐全,附件完整,确保财务支出合理合规合法。二是规范程序。制定《晋江市民政局财务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局财务室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对手续不规范、缺少报销要素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2)针对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完善《食堂管理制度》,调整食堂伙食支付方式,自2018年6月以来我局对食堂伙食补助采取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避免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食堂伙食补助。二是加强学习。加强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的财务规章制度学习,提升财务人员业务办理水平。

(3)针对存在违规报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2年9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规范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报销相关文件。二是追回不合理开支。2022年8月3日,殡仪馆已对相关人员违规报支的2305元费用进行追回;2022年8月24日,虚开加班餐餐费800元已退回民政局银行账户。三是进行提醒谈话。针对虚开加班餐餐费报销不合理开支的问题,8月24日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采购合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审核。督促育婴院加强合同审核把关,育婴院于2022年7月29日对采购合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规范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育婴院指定专人负责,规范物品采购使用,所有采购物品均先申报、后采购。三是核实处理。针对育婴院采购奶粉,供应商提供与合同不符且高于合同价格的奶粉问题,由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核实。

4. 关于“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晋江市福利院孤残儿童零用钱管理制度》《晋江市育婴院孤残儿童零用钱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认真执行。二是落实整改措施。2022年2月15日,育婴院组织人员对闲置资产晋江市安海镇成功西路65号房屋空置楼层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家具门窗等物品进行拆除清理,并将房间统一上锁封闭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9月12日下发《晋江市民政局综合检查工作方案》,并于9月下旬,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党建、保密、财务、工作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党建问题4个,财务问题6个,安全生产隐患5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机关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制定的公文及文字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送办公室审核,再呈送局主要领导审核,文件制发前由科室负责同志认真校对,校对完成后方可报送或制发。二是组织认真学习。2022年9月16日,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公文处理工作错情分析会,通报学习全市公文处理易错点,对全局公文处理规范进行重申和要求,要求工作人员加强文件审核把关。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制定出台《晋江市民政局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若干措施(试行)》,将公文错情情况纳入干部积分量化考核反向扣分,作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依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攻坚克难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攻坚克难精气神。班子成员统一思想,形成凝聚力。针对殡仪馆迁建项目等重点任务,于7月13日印发《晋江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完成迁建项目工作专班组建工作,跨科室指定专门领导、专门人员负责,组建跨部门、跨行业工作专班,对棘手难题进行主动协调,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监管。探索制订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项目日常监管评价机制,目前已委托第三方从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履约三个维度制定社会福利中心运营评估方案(参照五星级机构评估标准),第三方已入场评估。完成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运营方资金投入审计,起草《社会监督员实施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开展监督员招募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项目运营监管。三是稳步推进殡仪馆迁建项目。定期召开殡仪馆迁建项目协调会,4月份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6次专题听取汇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集召开殡仪馆迁建项目协调会8次。目前殡仪馆迁建项目已完成业主单位变更、立项备案变更、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模拟审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项目区域内22个坟墓迁移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项目影响环评报告并获得批复,确定项目供水、供电等方案,将于12月份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针对未及时发现运营方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督促问题整改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8月26日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通力协作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同向发力。多次召开协调会,推动内部信息接入民政补贴发放信息系统,8月20日,民政补贴信息发放管理平台增加殡仪馆接入端口;9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开通晋江市社保中心,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老区办、财务室,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等48个账户,进一步整合信息数据,打通内部数据壁垒,形成数据共享。二是追缴补贴。针对个别对象死亡后仍继续发放50元补贴的问题,2022年3月已追回继续发放的补贴金额50元。三是提醒谈话。针对推动内部信息共享未能达成共识,单位内部数据壁垒需进一步打通的问题,8月26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创新工作思维。参考江浙等先进地区经验,探索“互联网+”、“人脸识别”等新型监管方式,打造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慧化管理系统的“养老院”,提供“点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实现大数据管控、跨空间管控、全流程管控,为今后养老服务产业与个人、家庭、社区、机构提供有效对接。二是对接启动平台升级采购。开展需求论证,对2018年建成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优化完善,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多次与晋江智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对接建设、运营及维护一体化采购工作,双方已达成委托采购意向,同步启动采购请示及起草委托采购函, 预计2022年12月完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项目采购招标工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分别于4月28日、9月30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及纪律作风教育等方面进行强调,并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规范考勤管理。严格按照《晋江市民政局机关考勤制度》,每周统计考勤情况,定期通报。针对公务外出登记和请假,按规定事前进行登记、请假,特殊情况要补登记的,需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2022年7月以来共255人次填报出差(外出)补勤单,36人次请假。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考勤结果每周进行公示,定期通报,切实抓牢考勤制度。三是加强证照管理。严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出国境请假审批,建立证照借入借出台账,对证件去向实行动态管理;局机关、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交由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下发《晋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证情况重新开展全面摸排,截至目前,局办公室共集中管理因私出国(境)证照59本。四是开展人员处置。针对个别无故缺勤多次的人员问题,9月22日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效能问责;针对出国境证照相关问题,10月20日对3名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股级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选任工作。认真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印发《晋江市民政局2022年民主推荐考察股级干部实施方案》(晋民组〔2022〕16号),于2022年9月中旬按程序启动股级干部调配工作,共召开民主推荐会1次、党组会3次,通过抓实抓牢分析研判和动议、推荐、考察、任用等关键环节,把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今年以来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会议讨论涉及有关人员提前通知回避。

(3)针对干事创业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激励措施。调整优化干部激励措施,下发《晋江市民政局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若干措施(试行)》,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不断释放干部队伍“新动能”,提升人员履职尽责的使命感。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完成全市第五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对符合中级职称聘用条件的股级干部进行优先聘用,并预留个别中级岗位等级晋级名额作为激励条件,分批推进岗位等级晋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本轮共聘用专业技术人员34人,晋升岗位等级12人,降级聘用3人。三是加强干部锻炼。选派1名后备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抽调4人次参与市委巡察工作, 42名干部职工参与“0313”疫情防控,16名干部职工参与东石镇疫情防控,10名干部参与梅岭中片区征迁等全市重点工作,全方位提升干部能力水平。四是推动交流轮岗。完成股级干部调配工作,民主推荐择优提任正股级干部1人,转任8人,有序推动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3.关于执行党建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实补缴党费。于2022年8月完成福利院党支部、殡葬事务中心党支部和民政局党支部2018年以来党费上缴情况核实工作,发现殡葬事务中心党支部存在少收8元党费、民政局党支部存在未向预备党员按期收缴党费的问题,并已于2022年4月27日补交民政局党支部相关人员2021年12月-2022年3月份党费74.5元;2022年9月将2018年以来殡葬事务中心党支部少收缴的8元党费连同9月份党费一起上缴社保系统党委党费专用账户。二是规范党费收缴。机关党委组织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晋委组〔2017〕70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对各支部党员2022年度月交纳党费金额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进行计算、核对、公示,并足额收缴。三是严格落实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对2021年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在平台党务公开栏中进行补充记录,同时按月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上传“JIN智先锋”数字支部平台。

(2)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摸底排查。组织对57家民政局主管的市级社会组织及13家市级无行业党组织、无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党员情况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组建党组织,截至目前,已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共17个,覆盖社会组织28家,其余42家未组建党支部的社会组织党员人数均少于3名,未达到组建正式支部及兼合支部条件。二是加强监督指导。10家未党建入章的社会组织中有7家完成修改章程、变更备案,2家办理注销登记,1家拟立案处理。三是推进落实整改。9月13日召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相关业务程序进行强调规范。组织专项调查,查明问题原因,对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不及时,且未及时将支部决议报送党委审批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及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其他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自查自纠,建立工作提醒机制,严肃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目前4家党支部通过建设完善党建活动阵地、主题党日活动、征订党刊等形式提高市拨党费使用率,并已全部完成沉淀资金整改工作。四是建立支部按期换届提醒制度。目前,社工联合支部已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9月15日召开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不照搬照抄,民主生活会材料由办公室进行把关,并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时,相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制定《晋江市民政局综合检查工作方案》,于9月22日至30日期间,由民政局各分管领导带队对民政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开展综合检查,对福利院党支部和殡葬事务中心党支部在存在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要素不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逐项落实整改。目前两个党支部已完成整改工作。三是依规开展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2月15日、3月3日和4月28日殡葬事务中心党支部、福利院党支部、晋江市民政局党支部等3个党支部分别开展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机关党的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全面总结2021年的工作,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部署2022年的重点工作;7月28日,局党组召开2022年上半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听取2022年上半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总结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相关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对7方面24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完成时限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分别于4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7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书记专题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研究部署落实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时更新机关二楼党风廉政文化宣传展板,在机关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推进工作落实。2022年,各分管领导累计听取分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落实情况汇报14次,实地检查下属单位4家。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管理。调整优化干部激励措施,制定出台《晋江市民政局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若干措施(试行)》,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不断提高干部的自我约束力和提升人员履职尽职的使命感。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7月份以来,局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党风廉政汇报。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前通过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集体廉政谈话、发送廉政信息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提醒,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累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次,通报典型案例3次。观看“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专题片1次。三是开展廉洁教育。完善《晋江市殡仪馆管理制度》,加强全馆人员廉洁教育,组织签订2022年廉洁从业承诺书51份,发出文明服务回访表1000余份,电话回访1000余人次;多次召开殡仪馆全体人员会议,强调廉洁从业工作,防止出现以服务名义收受财物现象。

(4)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廉政风险排查规范,由局办公室牵头,将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一般干部及编外人员全部纳入排查范围,组织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准确查找各自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填写《晋江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151份,共梳理出155个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155条具体防控措施并抓好整改。同时收集一般干部《个人廉情信息表》53份,编外人员《个人信息表》155份。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1)针对监督重点不够聚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每月监督计划,将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儿童保障、老区建设资金、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工作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主要内容,确保对市民政局每项业务开展监督检查。今年来共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问题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在配合督促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存在应享未享对象等4个问题,督促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目前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对4名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二是下沉一线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7月-8月,下沉到镇街检查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长者食堂(助餐点)建设情况,并通过政治监督平台将长者食堂(助餐点)建设整体进度慢的情况交办给市民政局,督促市民政局推动项目进展,目前,10个长者食堂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6个完工、4个正在建设。10月份,针对“点题整治”项目,深入镇街开展一线监督,整治“漏保”“漏救”问题,筑牢民生兜底保障防线。

(3)针对廉情信息库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廉情信息库。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记录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备案表》,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纳入信息库备案重要内容,目前共收集正在运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4份;动态更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目前共收集76份;对相关科室人员和招标代理公司开展约谈6人次;做好单位廉情信息库动态更新,收集11类72份备案材料。二是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9月份针对市民政局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中期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养老项目整改进度较慢,整改措施不多等问题,发送督查通报1份,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履行监督职责。参加党组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科室业务进展、巡察整改汇报和股级干部选用等各类会议10次,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期间,共向市民政局党组移交问题线索1条。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立案1人(正在审查调查中),提醒谈话16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效能告诫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监管不够到位事项。

存在问题:2017年以来,共27家养老机构因选址、运营经验不足等原因出现闲置或关停。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局及时摸排闲置养老机构具体情况,同步建立27条分解清单,经前期摸排,发现闲置养老机构主要存在运营管理经验及人员素质不足、运营成本高等问题,造成关停未营业,且闲置养老机构较多分布在村级。

下一步整改措施:梳理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存量情况及运营状态,结合“党建+”邻里中心项目,以引入第三方运营、项目赋能、转型定位等分类解决措施,逐步盘活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引导第三方专业团队参与运营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对有备案的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床位和星级运营补助,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专业化、连锁化发展。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关于养老服务网络还不健全事项。

存在问题:全市173个老旧小区未专门配套养老设施。

未完成整改原因:全市173个老旧小区因建设时间早,当时未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小区规模普遍较小,公共区域多为架空层、商业店面等,存在可调配公共设施空间不足、产权不明、设施置换资金欠缺等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晋政民〔2022〕35号)文件要求,一是明确配建标准。老旧住宅小区未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或虽配建但未达标的,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加强管理使用。开展老旧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对居住户数较少的老旧住宅小区,要以社区为单位,按照就近原则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会同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分类研究处理,按“一小区一策”细化整改措施,共同责成属地镇(街道)、村(社区)限期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关于抓个别重点项目存在畏难情绪的事项。

存在问题:2017年至今殡仪馆迁建项目推进缓慢。

未完成整改原因:市殡仪馆迁建项目选址远离市区,周边配套设施不齐全,建设难度较大,需要全盘考虑。殡仪馆建设涉及城市建设长远规划,自立项以来建设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多次论证、修改和完善,时间跨度较长,且技术层面难度大,相关专业人才比较缺乏,多重原因导致项目推进进度缓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市政府〔2021〕85号和〔2022〕5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发挥国有企业人才和融资优势,殡仪馆迁建项目现已经移交城建集团下属晋江市臻安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建设。作为行业主管,市民政局将督促并协助臻安公司做好开工前通水、通电、设计环节等前期沟通和协调工作,争取项目2023年初开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3年3月1日前。

4.关于购买服务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事项。

存在问题:购买服务论证不充分,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论证不足。

未完成整改原因: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性较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系统应用不熟练,且政府购买服务因其本身特性,在成效评价上难以数量化统计,导致购买主体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重新梳理全局购买服务项目,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数量、金额等进行充分论证,论证结果形成书面报告,规范建档管理。二是督促相关科室采取实地察看、委托第三方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的方式,加强对所购买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和监督。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5.关于督促“两项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的事项。

存在问题:资金拨付动态管理不够到位,数据共享不够通畅,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民政、残联、公安、卫健等部门信息系统不兼容,部门之间的数据未实现互联互通,信息主要还需依靠人工比对,且目前政策宣传形式还较为单一,宣传效果有待提高,同时残疾人也是最大的弱势群体,自愿申请难度大,实际上很难做到同步申报、即时享受。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摸排自查。联合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行全面的排查,重点对所辖区域内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对象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灵活运用多种媒介、采取多样化形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加强对已办理或新领取残疾人证残疾人的政策宣传,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加强走访,做好政策宣传讲解,有效提升政策知晓率。三是建立共享机制。与残联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每月对全市持有残疾人证残疾人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数据下发各镇街,要求各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残疾人需求得到及时发现,不断推动补贴精准发放。四是开展随机抽查。按照市级抽查、镇(街道)实施的原则,建立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失效等情况变化的随机抽查制度。五是进行定期复核。由民政、残联会相关部门,对残疾等级变更、残疾人证状态变化、残疾人退出低保、殡葬火化、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在监服刑、户籍变更等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应退则退。

整改时限:2023年1月10日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步入常态化工作。下一步,晋江市民政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1.抓紧抓牢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高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推动全局上下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完善整改任务。杜绝“过关收场”思想,对部分常态整改工作,加大力度,上足措施,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同时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跟踪督导制度机制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落实整改推进全局工作,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主动融入市委“一三一三七”工作格局,按照“五个年”活动部署要求,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进一步补齐民生短板工作,推动晋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89394;通信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福达路6号,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mz209@163.com。

中共晋江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11月26日

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