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警示案例(三)
2021-09-12 10:05:05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事关党的基层政权巩固,事关村(社区)今后五年的发展稳定,必须坚持纪律从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选举,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十条禁令”。现将近年来全国各地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广大党员群众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严禁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例:2018年6月


在我省某市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郑某、郭某和村委会委员陈某、村民党员陈某美、陈某琰等人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造成6月24日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中镇党委票决产生的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落选。之后,该村根据选举办法进行另行选举时,郭某、陈某又私下鼓动部分党员不参加此次选举。2018年7月郑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郭某、陈某等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天。


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例:2017年


辽宁省鞍山市某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薛某,因受到纪律处分被取消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之后,指使其妻子参加村党支部书记选举,并进行拉票贿选和唆使不明真相的村民干扰选举,其行为被举报后查实,薛某采取纵火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薛某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