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警示案例(二)
2021-09-12 10:04:10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事关党的基层政权巩固,事关村(社区)今后五年的发展稳定,必须坚持纪律从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选举,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十条禁令”。现将近年来全国各地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转发。请广大党员群众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利用分发传单、张贴大字报、发布手机短信、在网络等媒体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等方式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例:2018年8月21日上午

福建省三明市某村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正式候选人预选大会,按照流程一次性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妇女委员等候选人。在8月21日至8月27日期间,村民肖某珠利用微信消息及言语散布等方式,向其他村民散布村委会候选人谢某(现任村委会主任)等人私卖村集体土地、山场的谣言,频繁挑拨,意欲造成选举工作混乱,达到让谢某等人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落选的目的,严重扰乱了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为严明选举秩序,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县公安局对肖某珠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六日。



严禁采取安排选民、党员吃喝玩乐等消费活动,向选民、党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各种礼品,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些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等非法行为


例:

2018年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某镇某村2名村民通过微信红包等方式伙同他人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导致村委会主任职位选举失败,情节较重,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其2人及其他参与拉票贿选相关人员作出处罚。


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