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进行时】晋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7-13 17:01:51    来源:晋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泉州、晋江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和上级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市环委办决定自2021年6月至9月在全市城区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提升百姓生活品质,请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和部门联动配合体系,推动我市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切实解决城市夜间噪声扰民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市夜间声环境质量,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综合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指引,督导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对工作中出现职责“真空”或职责有争议、冲突的事项,所涉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主动承担、积极协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持堵疏结合。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既要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也要切实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

三、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源头管控、分类施策、综合治理、严格执法”原则,整治范围为城区夜间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

(一)加强城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严格审核发放夜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加大夜间建筑工程施工管控力度;强化夜间施工现场检查和监测,建立管理台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在建工地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

(二)推进城区夜间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重点整治夜间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露天餐饮场所夜间经营噪声扰民、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夜间噪声超标或超时经营等行为;严格管控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广场舞、健身操等夜间噪声扰民的行为,合理规划活动区域,设置活动时间、音量控制公告牌,试点安装噪声自动监测显示设备;开展住宅小区内的居民生活噪声扰民行为整治。

(三)加强城区夜间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依法科学划定车辆禁行、禁鸣的路段和时段,督促机动车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依法查处乱鸣笛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道路流量,在重点路段推进隔音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四)强化城区工业夜间噪声污染监管。严控高噪声项目在城区范围内的审批,建立企业噪声管理台账,依法查处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督促企业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夜间生产时间,落实噪声自行监测规定。

四、时间和任务安排

从2021年6月-9月,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准备阶段(6月份)。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商业活动、餐饮和文化娱乐、居民生活、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领域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区域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实现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各部门依托“12345便民服务热线”,按职责分工,归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确保及时受理与快速办理紧密衔接。

(二)集中整治攻坚阶段(7月份-9月份)。对城区建筑施工单位、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公共场所、沿街商铺、重要交通节点等噪声多发地逐一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加强对敏感区域周边的噪声监测,对边界噪声超标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场所,依法予以查处;对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热点、难点问题,视情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分类施策、综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城市夜间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和长效管控。市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责任,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噪声污染防治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共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集中攻坚与常态整治相结合,持之以恒解决城市夜间噪声扰民问题。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实行“一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受理群众对身边噪声污染问题信访举报,完善部门之间联勤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同时发挥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属地管理优势,借力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拓宽数据获取渠道,促进各部门紧密配合和通力协作,强化齐抓共管和联合攻坚,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典型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宣传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取得的成效,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