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三朝御史吴从宪
2021-06-28 15:30:00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吴从宪(1522—1581年),字惟时,号鹏峰,晋江灵源灵水人,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举人,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曾在朝任过嘉靖、隆庆、万历三朝的监察御史。任职期间惩奸除恶,廉洁自好,德智高尚,广受百姓爱戴。
自古廉者勤为民,巡按浙江时,他全心全意为百姓兴利除害,“筑白泖塘,开增良田数万亩,开吴淞江河道之淤塞万余丈以通水利”。为表彰其善行,当地吏民在公署为他立碑。
隆庆六年(1572年),巡按山东时,青州、莱州等地三年不雨,庄稼颗粒无收,灾民背井离乡,当地官吏却勾结不法奸商克扣朝廷救灾钱财,吴从宪非常愤怒,革办了阜县贪官,书写“泰阴碑”以表其志,中有“罢阜县贪官,择才学品优任之”之语。
万历二年(1574年),为文武科监试时,朝中有一大官弄权不法,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吴从宪为了百姓,不惜得罪权贵,奏劾罢去。当时朝野轰动,名相徐阶评曰“抑奸殖良,兴废去,民史怀畏”。
万历三年(1575年),再次巡按浙江,五月十三日狂风拔木,怪潮如山,海啸冲毁了海平、平湖等9县的农田数万亩,溺死人畜数以万计。在这严峻时刻,他不计较个人安危,以民为重,采取“先斩后奏”的抗灾救民办法,“动用官库银若干万,亲自监督填塞加固堤岸,至今海岸无冲崩之苦”。
明朝中后期,他以年老请归晋江灵水老家,终老林泉。吴从宪为官期间始终致力于为民办实事,他及其伯父吴希澄、次子吴可远三代人为官清廉、勤政为民的事迹被世人所赞誉,“三朝御史三代清廉”至今广为流传。(晋江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