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1-05 15:55:05    来源:中共晋江市财政局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2月1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6月19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自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做到真改实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强化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6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财政党员干部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主动认领、真改严改、立行立改;研究通过《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7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认领、对标查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务求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对标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树好标杆,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43个问题整改任务,带动督促班子成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9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的46个问题逐条逐项细化141条整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扛起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号入座,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逐项整改落实,切实形成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标本兼治,提高整改实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注重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机制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分类施策,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细化进度要求,落实挂账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共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50项,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强化整改成果转化,把整改当成加强纪律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针对反馈的问题,处理相关人员10人次,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服务绩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深悟透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利用局党组(扩大)会、局务会、“三会一课”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两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020年1-8月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9次,利用党组会、局务会集中学习37次,召开“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26场。二是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每周定期通报学习积分排名情况,学习滞后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教育提醒,并将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星级测评、季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引导全体财政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举办“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研讨、主题征文、专题讲座,2020年3-8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党员当先锋、七一正青春等专题学习讨论4场,举办“学‘实录’、担使命”主题征文活动,邀请市委片区组织员许晨辉作“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严的主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讲座,订阅《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籍,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党员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财政干部、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学习内容,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8月27日组织开展为期1.5天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实践。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9年9月23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晋委发〔2019〕5号),出台《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晋财〔2019〕66号)、《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晋财绩〔2019〕2号)等规范性文件,每年初下发文件通知,细化年度落实措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是强化财政综合绩效管理,对照财政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系统分析我市财政综合绩效管理存在的薄弱点、问题原因,研究提出下一步措施,形成《关于财政部2019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情况的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2020年2月24日,印发《关于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专项工作的推进措施》(晋财〔2020〕52号),从坚持综合零基预算制度,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国库资金调度支付规程,加强预决算公开数据核对等方面精准施策,进一步提高我市财政综合绩效管理水平。2019年我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全国第1593位,比上一年度提升144位。

  2.关于“钱袋子”管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生财、聚财”功能发挥不足的问题。

  一是聚力开源,梳理汇总各级各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惠企政策57条,2020年1-8月下达各类产业扶持资金10.23亿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夯实税源基础;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跟踪服务,出台《重点龙头企业“一企一策”纳税奖励政策》,提升重点税源的税收贡献率;制订《镇(街道)经济新业态招商培育及财税分成办法》,调动各镇(街道)培植税源积极性,加大经济新业态招商培育力度,着力培植税源新增长;积极引进市域外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转让、基金公司落地注册缴纳税收,充分挖掘潜在、流动税源;加强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加大剩余安置房源、车位及商业资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增加有效财力支撑。2020年1-8月财政总收入、本级收入分别完成128.52亿元、79.76亿元,同比下降11.88%、8.15%,降幅比1-5月分别收窄4.9、4. 8个百分点。二是强化经营运作,发挥国有企业投融资主体作用,运用市场化金融工具,建立多渠道、可持续的项目资金保障体系。2020年各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经营等方式筹集资金,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三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实施《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正向激励机制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1号),将争取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成效突出的部门给予奖励,鼓励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2020年1-9月我市共向上争取债券额度35.82亿元,上级补助和转移支付资金21.97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3.69亿元、中央特别转移支付资金1.79亿元),争取债券额度已超额完成我市2020年度畅通“内循环”秋季攻坚行动资金要素保障目标。四是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项,出台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措施,先后印发《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预算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晋委办〔2020〕9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晋政办〔2020〕17号)、《晋江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压减一般性支出控制数备案的通知》(晋财〔2020〕123号),明确压减一般性支出具体措施和要求,盘活各类存量资金4.84亿元,节约资金消化暂付款。同时,清理财政专户与国企往来款项,进一步规范财政与国企资金往来关系。

  (2)针对精细“理财”理念不强的问题。

  一是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严格落实《预算法》,强化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编制统筹能力,2020年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3亿元,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按规定计提转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95亿元。二是强化预算编审管理,执行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从2020年起,将上年度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对存量资金较多的单位或项目,不安排或压缩下一年度预算规模。三是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在以前年度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盘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底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进行清理,2020年1-8月共清理收回88个单位结转结余资金2.01亿元。

  (3)针对合理“用财”意识欠缺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9年12月31日出台《晋江市市与镇(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3月15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贯彻落实<晋江市市与镇(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解方案》,细化责任分解;2020年8月31日提交市政府组织召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工作部署会议,督促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上级分领域改革进程,及时制定分领域改革实施方案。二是理顺组团(片区)城建项目配套教育、医疗等领域资金保障分担机制,2019年8月全面梳理组团(片区)教育建设项目,形成《晋江市财政局关于组团(片区)教育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晋财〔2019〕204号),提出调整规范组团(片区)教育建设项目投入机制的4点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批示;2020年4月,再对全市教育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整理,实地调研部分教育建设项目,分析存在问题,提出5条意见建议,形成《关于教育建设项目情况的报告》呈报市政府;严格执行《晋江市中心城区医疗资源整合提升工作方案》(晋委〔2013〕61号)文件精神,对镇(中心)卫生院的建设资金(包括新建、迁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安征迁费用)按市、镇、单位自筹4:4:2的比例落实保障,进一步厘清市与镇(街道)、项目业主单位的财权与事权支出责任。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支出,除应急救灾和疫情防控支出外,2020年预算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按急重轻缓原则,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2020年度预算已安排的除基本民生之外的专项资金再压缩20%,压减资金3.45亿元。

  3.关于“大管家”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1)针对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

  一是限时完成尚未完成计划内的监督检查工作,2016-2018年共制定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46项,巡察反馈指出未完成34项,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2020年4月14日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40个、涉及资金22.33亿元、23个部门(单位)。

  (2)针对重支付轻把关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市直单位财务人员的财务制度和业务培训,2020年7月9日组织集中核算单位财务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视频培训,培训对象98人;2020年8月20日举办国库支付和会计核算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对象120人。二是加强日常复核稽核,2020年8月28日出台《晋江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支付复核制度》(晋财库〔2020〕8号),建立拒付、纠正登记制度,1-8月份累计拒付、纠正516笔,涉及金额9917.51万元。三是加强对核算单位的一线走访指导,共组织走访市公安局、教育局、政府办等核算单位18家,了解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加强业务指导。

  (3)针对绩效评价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2020年8月20日组织开展全市各单位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培训对象120人;2020年8月27日组织部分单位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视频培训,培训对象62人。二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对接效能办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质量。2019年我市绩效目标覆盖率99.87%,绩效自评覆盖率96.74%、比上一年度提高22个百分点,年度考评排名泉州各县(市、区)排名第7名,比上一年度提升2名。

  (4)针对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强化追责问效,2019年组织开展30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12.04亿元,发现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指标体系设置不合理等问题146条,提出改进建议190条;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全市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9个部门(单位)予以扣除绩效分处理。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闭环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2020年调增绩效高的项目3项、增加金额0.3亿元;调减和清理退出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项目9项(调减8项、取消1项)、调减金额1.66亿元。

  4.关于国资国企监管和改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2019年11月13日印发《中共晋江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晋委财办〔2019〕2号),2020年1月16日出台《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的通知》(晋财〔2020〕38号);2020年9月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制作“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3.0操作规程培训视频”,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2020年2月13日下发《晋江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晋财〔2020〕49号),完成2019年度各部门决算单位账面资产核对汇总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2020年7月28日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摸底清查的通知》,点面结合,再次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摸底,截止9月16日,已组织清查核对267家,涉及资产217亿元。二是加强安置剩余房源管理,督促城建集团加大安置剩余房源市场化处置力度,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共举办9次安置剩余房源拍卖会、组织2020年流动人口积分优待房政策性销售,共处置房源356套(间)、回笼资金2.47亿元,支持田园风光、新塘机场物流园及池店清濛2号路等项目拆迁安置,共调拨安置房源435套(间)、结算资金2亿元。推动组团(片区、项目)指挥部和属地镇(街道)安置剩余房源净房移交,2020年7月24日下发《关于督办全市安置剩余房源移交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政督〔2020〕38号)通知,会同政府督查室督促属地镇(街道)、组团(片区)对未移交的房源抓紧整改、净房移交,2020年8月27日提交市政府办、效能办约谈移交进度滞后的相关镇(街道),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共督促移交(含项目拆迁调拨安置)住宅1372套14.3万㎡、商铺649间4.7万㎡、办公写字楼2306㎡、停车位5244个;清理被占用住宅97套1万㎡、商铺216间1.4万㎡。2020年9月-12月,共督促各镇街移交住宅12套0.1万㎡、商铺251间1.8万㎡,清理被占用商铺17间1107㎡;办公写字楼2000㎡(该区域系商场,梅庭片区要求用于安置)。截止12月31日组团(片区)和属地镇(街道)尚未清理移交的房源包括:住宅尚有137套1.7万㎡、商铺279间1.8万㎡、停车位3466个,其中住宅2套234㎡、商铺72间4996㎡属地镇(街道)未完成净房。三是注重堵塞漏洞,城建集团通过探索组建营销团队、委托机构销售、政策性租售、打包竞价出售、公开竞价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安置剩余房源盘活处置; 强化已接管的安置剩余房源日常巡查,逐步实现安置剩余房源信息化管理,加强与各安置小区所属镇(街道)联动,避免房源被占用;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推动国企改革进程缓慢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国企监管机制,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已出台《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晋江市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和请销假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国企工委〔2020〕9号)等管理制度4份,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负责人薪酬、履职待遇、工资总额、考核评价等“1+N”国企改革顶层制度体系基本形成;2020年8月18日,联合国企纪工委发出通知,在各市属国有企业自查的基础上,9月份组织对8家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安全生产管理、工资薪酬、业务招待、证照管理、巡察整改、党建工作等方面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加强国企党的建设,配合组织部制订《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本指标》,组织国企党工委所属党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全面推行国企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一肩挑”,按照管理权限,配合组织部积极推动国企党组织班子选配,进一步压实压紧党建主体责任,发挥好国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三是加强国企董、监事履职监督管理,2020年7月28日先后印发《晋江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晋财〔2020〕158号)、《晋江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指引》(晋财〔2020〕159号)、《晋江市市属国有企业董监事履职规范指引》(晋财〔2020〕160号)等3份文件,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推动董事、监事规范履职行为。四是加快推进国企市场化转型,摸索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支持国有企业承接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特许经营,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经营运作能力。

  5.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尚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乏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涉农资金管理,2020年1月15日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政文〔2020〕26号),归并涉农资金专项3.975亿元,统筹用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优化涉农资金配置;2020年3月23日印发《高标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晋财〔2020〕69号)、2020年3月31日印发《晋江市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2020〕96号),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本年度已下达各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3337万元,下达高标农田建设资金846万元。二是强化扶贫及民生领域资金监管,有效运用扶贫(惠民)资金动态监管系统,2020年3月21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扶贫(惠民)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晋财库〔2020〕1号),建立扶贫(惠民)资金拨付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主管部门资金拨付动态,及时处理系统预警信息,2020年1-8月份纳入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资金11.82亿元,其中扶贫资金4853万元;坚持把民生领域资金监管摆在绩效评价工作的首要位置,组织开展“四帮四扶”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00万元,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2020年度“四帮四扶”项目资金预算,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针对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时向人大提请审议新增债券限额及使用方案,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预算安排等方式支付到期债券本息16.48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券按期偿还;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债务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稳妥消化存量债务,切实防控债务风险,2019年度我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债务管理考核指标满分。二是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实事求是制定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方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防控能力,按计划逐步化解隐性债务。三是加大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处置,树立“盘活就是增收”理念,按照《关于强化预算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晋委办〔2020〕9号)、《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晋政办〔2020〕17号)精神,2020年1-8月清理收回88个单位结转结余资金2.01亿元,加快土地和安置剩余房源、鞋纺城、晋南污水处理厂等国有经营性资产盘活处置,回笼资金47.3亿元,逐步消化待列支款项。

  (3)针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多渠道宣传惠企政策,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制定《晋江市财税部门2020年度重点企业走访计划》(晋财〔2020〕10号),财税部门班子成员逐一走访联系2018-2019年60家重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梳理政策条款内容,联合晋江电视台、晋江经济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政策直通车”专栏,汇编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政策措施-优惠政策宣传手册,进一步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二是加强惠企政策资金使用监管,会同税务部门利用“网格化服务”逐户查明税费应退未退问题,采取“一对一”辅导帮扶,尽快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截至2020年1月14日,2019年9月30日前产生的疑点数据已全部核实完,多缴应退税费全部按规程办理退库,2020年1-8月共办理退库6.65万笔,涉及税费8.86亿元。2020年7月7日-8日开展“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扶企业渡过难关”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分两个检查组到司法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交警大队、城市管理局、交通局、住建局等6个单位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共发现问题2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个,推动减税降费落实落地。三是提高政策精准度,配合审计部门开展2019年度经济发展扶持政策资金兑现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选取陆地港扶持政策、洪山文创园政策、海峡石化专项政策、加快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购房补贴、电商政策扶持专项资金共6项重点政策项目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及时走访、督促政策主管部门对政策进行整合优化。2020年1-8月,累计纠正不符合规定的政策资金741.26万元,挽回财政资金损失397.72万元。

  6.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有所欠缺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六个纳入”,在2019年12月10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1月15日党组成员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2020年7月20日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分析意识形态存在的问题,每半年向市委总结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20年7月8日至15日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采取自查、实地检查、查阅内业资料相结合方式,对所属党组织、科室(单位)做好舆论引导处置、宣传阵地建设及网络行为规范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2个,督促整改2个,切实加强意识形态管理。

  (2)针对舆情处置机制尚未健全的问题。

  2019年11月19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和《晋江市财政局网络舆情监测和分级处置暂行办法》(晋财〔2019〕277号),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机制,营造财政改革发展良好舆论环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贯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坚持“四个亲自”,2020年以来,先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1次、总支委会11次,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2020年1月10日、7月30日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2020年4月27日主持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剖析存在问题及部署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注重抓实财政干部廉政警示教育,2020年以来,开展集体谈话5次、个人谈话16人次;2020年9月4日组织召开财政干部廉政专题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观看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2020年9月16日以“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同时,用好反面典型“镜子”,指导更新财政警示教育馆,2020年9月7日组织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参观财政系统警示教育馆,切实筑牢财政干部思想防线。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2020年1月10日、7月30日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定期听取科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二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2020年7月14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话范围、方式、内容和要求,各班子成员盯紧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资金安排、重大经费开支等领域环节,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人员经常性地“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各班子成员共开展集体、个人廉政谈话96人次;定期检查班子成员谈话记录,对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针对对个别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增强干部纪律意识,2020年7月中旬组织干部职工填写《出国(境)证件承诺书》,2020年7月29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晋江市财政局考勤管理制度》,重申因私出国(境)证照、请销假等机关管理制度。二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2020年1月3日重新修订印发《晋江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晋财〔2020〕3号)、2020年5月25日下发《晋江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库〔2020〕4号),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不定期开展效能督查,每月定期公示考勤情况,并将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季度绩效考评、职称评聘等干部考评体系,持续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2020年1月以来,处理违反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干部职工12人次,扣发季度绩效奖金1065元。四是注重抓早抓小,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纪检监察组“探照灯”作用发挥不佳的问题

  (1)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020年7月10日向财政局党组书面提出“关于推进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的建议”,督促财政局党组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修改完善科室内部操作规程;在前期完成对社保科、采购科、国库科、经建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又组织对评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个。以约束资金审批自由裁量权为重点,督促财政局党组制定《晋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7份。督促财政局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就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财政局落实巡察整改和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财政局制定5项整改措施,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2)针对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组织对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进行专项检查,梳理总结系统运行以来发现的资金分配滞后、使用不规范、补助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形成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报送市纪委党风室;督促制定《晋江市财政局扶贫(惠民)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进一步强化对公共财政资金运行的风险防控。

  (3)针对监督检查存在盲区的问题。

  一是完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资金拨付、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二是积极拓宽线索渠道来源,一线跟进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扶企业渡过难关”、2019年度财政扶贫政策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等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条;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开展初核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人。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违规使用公车仍有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利用公告栏、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办公自动化平台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廉政提醒力度,2020年以来共发送各类廉政提醒短信5条,微信推介10余次,有效筑牢干部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出台《晋江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修订)》(晋财库〔2020〕7号),健全车辆派遣台账,严格车辆出入库和驾驶员考勤纪律管理。三是注重抓早抓小,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2020年7月14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晋财〔2020〕148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报销手续。

  (3)针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的问题。

  一是规范财务报支管理,2020年7月14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费报销标准、报销手续;相关人员刘某已退回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2803元。二是强化谈话提醒,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4)针对食堂补贴超标准的问题。

  2020年5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2020〕103号),成立食堂管理服务小组,设立“晋江市财政局食堂专户”,进一步规范食堂收支核算;同时,根据物价水平提高个人支付金额,限定个人消费上限。

  (5)针对厉行勤俭节约推行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出台《晋江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晋财库〔2020〕7号)、《晋江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晋财库〔2020〕9号),严格公车费用开支管理,建立车辆费用管理台账,实时监控,防止超预算支出。二是严格职工宿舍管理,严格执行《晋江市财政局干部员工宿舍管理办法》,2020年1月及时清理退租桂香苑4号楼202、301、302、401等4套空置宿舍;2020年4月组织开展宿舍管理自查,对在青阳、梅岭街道范围内有住房的干部员工一律不予安排,宿舍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原则上一间宿舍安排1-2人入住,避免资源浪费。

  4.关于“四风”问题纠正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范政策兑现流程,会同各政策主管部门拟定各级经济扶持政策申报及兑现工作流程,提交市政府研究,进一步规范经济扶持政策申报程序,提高政策资金兑现效率。二是修订完善评审管理办法,拟订《关于修订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稿),提交市政府研究,进一步调整评审项目限额、评审方式,细化评审事项时限要求。三是加强与业主单位沟通协调,主动靠前服务,实行收件受理、评审环节一次性告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补充资料清单,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有效,提高评审时效。四是主动深入一线调研检查,2020年8月10日至14日联合市林业与园林局开展2015年-2019年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共发现问题2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条,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针对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2020年7月15日出台《晋江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窗口服务管理制度》(晋财库〔2020〕6号),实行延时服务、AB岗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避免出现扎堆抢号排队现象。自制度实施以来,共办理41687笔支付业务、金额48.04亿元,未出现扎堆抢号现象,收到服务对象服务评价177条,均为满意评价。

  (3)针对指导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缺位的问题。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通过文件通知、网络培训、微信群发布操作指南及答疑解释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预算编审业务培训。同时,加强预算编制实地调研和指导协调,已走访教育、公安、农业农村、组织部、科技、卫健、民政、水利等部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报支手续不完整、暂付款未及时结清的问题。

  一是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举一反三,2020年2月20日财税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开展系统基层工会2013-2019年经费收支问题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7家,发现问题40条,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提升系统基层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机关财务报支手续,2020年7月14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晋财〔2020〕148号),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三是及时结清暂付款项,组织核对、清理结清暂付款明细项目,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1)针对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存放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和“三重一大”规定,规范财政专户设立,对需要新开立的财政专户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审批,截至目前,共开设财政专户19户,均上报财政部备案;2020年8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晋财〔2020〕195号)、2020年9月12日印发《晋江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管理规定》(晋财〔2020〕221号),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二是严格财政性资金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预算资金分类管理和核批规程的通知》(晋政办〔2018〕27号)精神,将财政预算资金分为五类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严控追加支出预算;2020年8月2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财〔2020〕194号),进一步规范办事规程,明确科室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三是强化沟通服务,对审核必需的手续资料欠缺的,及时电话沟通、发函催促报送、上门沟通服务,加快审核速度,2020年1-8月累计发送催办函件47份,巡察反馈了6件未办结的事项均已办结,拨付资金617.74万元。四是加强助审机构管理,2020年6月28日修订《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助审机构管理考评暂行办法》(晋财审〔2020〕5号),对助审机构评审质量、时效进行滚动评价,以评价分数高低确定委托助审机构;2020年7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充实助审机构队伍至30家,淘汰助审质量低、时效慢的助审机构3家,切实加强助审机构管理,提高评审质效。

  (2)针对采购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2020年9月3日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晋财〔2020〕197号),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2020年9月9日召开代理机构廉洁执业座谈会,引导督促代理机构树立廉洁守法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宣传培训,2020年8月10日编制《政府采购方式及流程简表》、《政府采购方式流程图》(晋财〔2020〕165号),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1)针对班子担当精神不强、干事创业劲头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要求班子成员自我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建》等采访实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2020年1-9月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9次;2020年4月22日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各级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精神,围绕“开源节流、守住底线”开展专题研讨;2020年9月14日班子成员参观晋江市展馆,围绕“学习《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进行主题交流研讨,拓宽格局视野,提升站位担当,提高生财、聚财、理财、用财本领。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019年12月编制完成《2019年-2021年晋江市中期财政规划》(晋财〔2019〕318号),2020年7月出台《关于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财〔2020〕154号),部署滚动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2019年12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十四五”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十四五”财政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6月完成“十四五”时期城市经营运作的基本思路和创新举措课题研究,配合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出台《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财〔2020〕161号),明确编制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切实推进“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较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分别于2020年6月16日、7月1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二是健全机制,2020年3月6日印发《中国共产党晋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晋财党组〔2020〕8号),明确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内容、决策程序等;2020年9月2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重要事项议事决策规程》(晋财库〔2020〕10号),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决策,切实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三是严格执行,认真落实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议事决策范围,分类做好会议组织工作,2020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7次、局务会议11次研究决策相关事项;严格按照议题确定和预告、征求意见、酝酿讨论、形成决议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回避相关议题。四是规范记录,指定办公室、党办负责人专门列席会议,如实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存档备查。五是及时谈话提醒,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责任人员进行警示谈话。

  2.关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梯队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克服人手不足困难,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分别赴财政部税政司、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基层村(社区)挂职锻炼;抽调20人次专兼职市委巡察、组团(片区)、高铁新区、体育产业办、土地经营运作专班等重大项目的财务审核工作,有针对性地通过培训、轮岗、挂职锻炼等方式补齐干部业务、经历短板,促进年轻干部成长。二是充实财政队伍新鲜血液,2020年6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核准的招聘人数和招聘专业范围申报招聘计划,报送《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岗位信息表》,招聘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专技人员4名。

  (2)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更新财政史馆、共享党建馆、财政系统廉政教育馆等文化阵地,弘扬“专业、严谨、干净、担当”财政优良传统。二是规范科室岗位职责,2020年2月25日下发《关于认真梳理科室(单位)个人岗位职责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干部职工根据机关新“三定”方案,结合各自岗位职责,重新梳理个人岗位工作,并逐一填报,报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科室人员分工。三是强化正向激励措施,严格落实季度绩效、年度考核等干部考核机制,坚持考用结合,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奖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职称聘评等挂钩起来,强化干部责任担当;优化职称评聘机制,2019年11月23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晋财〔2019〕307号),明确把年度考核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一次优秀3分,连续三年优秀得10分,同时,职称聘评向中心窗口岗位人员倾斜,有效激励中心人员工作积极性。

  (3)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规范中层干部调配管理;2020年3月6日印发《中国共产党晋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对涉及全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事调整提交党组会进行逐一讨论表决,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晋委办〔2017〕25号)等精神,提高党员思想认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0年7月20日晚上召开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带头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巡察反馈问题,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实事求是、紧扣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88条,平均每人11条;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严格审阅把关,确保发言材料高质量、严要求。三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2019年12月组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党员间谈心谈话,相互间提出批评意见,在组织生活会上严肃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办牵头指导职能,统筹制定每月“三会一课”参考方案,各支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制定局党总支党建工作检查督导方案,对照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定期抽查各支部及党小组内业台账,跟踪党内生活的落实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1-8月份共组织各级“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26场。

  (2)针对党支部换届程序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抓好学习贯彻,组织全体财政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严格党支部换届程序。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2020年8月份组织开展为期1天国企党工委、财税金融系统党委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促进各党务干部熟练掌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与要求,规范党内会议记录。

  (3)针对发展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2020年3月6日印发《中国共产党晋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列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2020年5月29日组织开展2020年1-5月份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共检查国企党工委和财税金融系统党委所属27家支部,涉及检查发展对象28名,发现问题143条,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限时整改,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2019年11月13日印发《中共晋江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晋委财办〔2019〕2号)、2020年1月16日出台《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的通知》(晋财〔2020〕38号);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年)报制度,完成2019年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汇总上报,做好固定资产配置、使用、报废及处置等动态监管,2020年1月至9月共核实纠正17家单位账实不符问题、调增(减)账面资产2526万元,协助民政局完成殡仪馆往来款历史挂账清理,核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94笔金额1.77亿元。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参照上级相关管理规定,2020年9月3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关于修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管理规定,正征求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意见后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三是加强核算单位财务审核稽核,2020年8月28日印发《晋江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支付复核制度》(晋财库〔2020〕8号),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复核,强化各单位经费开支管理。

  2.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限期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14项(次)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到位8项(次),其中已配合住建部门清理新型墙体材料基金173宗,退回资金6063.11万元;借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于2019年底前归还完成;2019年12月编制完成《2019年-2021年晋江市中期财政规划》(晋财〔2019〕318号)。未完全整改到位6项(次),主要为财政暂付款项规模较大。二是制定长期整改方案,针对财政暂付款项规模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长期工作机制,加强整改工作。2020年以来,已陆续出台了《关于强化预算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晋委办〔2020〕9号)及《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晋政办〔2020〕17号),通过落实硬化部门预算执行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压减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资产购建支出、强化项目成本效益控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各类资产资源等措施,腾出资金空间,完成年度消化目标。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局党组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逐条梳理,深入分析研判,厘清人员责任,制定了《晋江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初步处置意见的报告》,并对巡察问题涉及8名干部进行处理,批评教育2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其中:对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对股级及以下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处置。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一组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仍有一些长效机制需要逐步推进。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持续有效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彻底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巡察整改的高质量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关于剩余安置房源处置力度不足,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大的事项。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紫帽片区霞茂村尚有55个选房号的安置户未选房等遗留问题,要求预留133套住宅,3间店面,66个地下车位。紫帽片区派出所、浯垵村委会、指挥部办公场所等需预留店面77间;梅岭街道22间商铺梅岭老年工作办公室使用;西园街道博览片区指挥部办公室场所尚未搬迁及安置预留一共42间;其他部分系老人会、社区占用及存在建筑质量问题的正在维修清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鉴于部分房源需预留用于解决组团(片区)安置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房源被村社区、老人会占用,清理难度大,我局将会同政府办再次制订清理移交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督促组团(片区)和属地镇(街道)做好移交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注重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结合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开阔格局视野、提升站位担当、创新思维理念,在履行生财、聚财、用财、理财等职能方面更加主动作为。有效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着力做好增收节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改善财政支持方式、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改革、提升财政服务能力等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传承发展“晋江经验”、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

  四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快年轻干部培养步伐,切实加强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多措并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民主集中制;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常态化“咬耳扯袖”,保障财政资金和干部队伍健康运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681366;通信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495号广电大楼,邮政编码:362200。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