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0月2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态度明确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悟透市委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2020年1月22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责任,明确措施。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2020年1月22日,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47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标本兼治,狠抓整改。在整改落实中,局党组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改进作风、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突出重点学。制定实施2019、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自巡察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学习研讨7次,交流心得体会102篇。二是围绕主题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观看视频、使用学习强国app、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精研细读深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邀请市委党校徐夕湘高级讲师作“守初心,担使命,做好党务工作”主题讲座;组织参观党建展馆、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三是结合实际学。坚持学用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举措、城乡建设工作思路等。
(2)针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多渠道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明确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巡察以来全市累计已有82个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并进入实施阶段,总面积近374万平方米;已竣工绿色建筑面积68.4万平方米,占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87.4%。二是大幅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从源头抓起,对新出让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项目,明确将装配式建设要求纳入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巡察以来全市已有晋江市P2019-36号等16个项目用地拍卖时按上述要求执行。蓝光•雍锦府、中海锦城•东区等14个项目已通过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认定,累计建成装配式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占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3%,已超过泉州市20%指标要求。三是促成装配式产业基地落地。2020年1月,已促成晋江产业集团与中建海峡公司就合资建设晋江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分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指导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履行城市建设“排头兵”职责,充分发挥城乡环境整治办公室作用,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一是强化统筹督查。在梳理总结2019年“城乡环境整治攻坚年”落实情况的基础上,于2020年3月31日牵头制定《晋江市“城乡环境整治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晋委办〔2020〕12号),从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四个深化”切入,重点推进27个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和108个具体实施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7.72亿元。建立工作专班,抽调8名人员充实整治办。加大督促力度,建立周例会、月通报和定期协调机制,常态化进行现场协调和技术指导,及时报请市领导现场办公、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2020年3月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7次通过召开专题会、实地调研检查等方式,研究、指导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二是稳步有序推进。目前各项工作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面启动57个城市品质提升和世遗会、世中运“两个新提升”项目,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三拆一清”、重要通道、重要节点等综合整治,在系统“精装修”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2020年1-5月份累计完成投资13.9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7.06%。三是对账落实整改。①应开工而未开工的10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草马路两侧景观塑造提升工程、中兴街便民服务点设置、百宏便民服务点设置等3个项目已完工。②督促抓好进度滞后于2019年度计划的11个项目建设,将其作为重点跟踪、督促项目予以推进。目前草马路两侧景观塑造提升工程、中兴街便民服务点设置、小姐港思进村河道支流整治项目等3个项目已完工,督促其余7个项目主管部门加快建设步伐,与2019年相比,紫帽片区湖盘溪整治工程、陈埭镇沟西路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已有较大幅度提升。另外,由于我市现有飞灰填埋场容量已能满足未来3-5年填埋需求,且一期填埋区运输通道需横穿二期场地,导致二期不具备开工条件,经协调已将二期项目建设计划延后,不再纳入“城乡环境整治深化年”项目,由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按日常工作推进。四是紧盯薄弱环节。加大“两高”和重要通道及重要节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基本完成泉州部署任务,其中内坑动车站周边重要节点绿化工程已经完成,并按泉州市要求新增1处景观节点项目,目前正抓紧推进;磁灶镇钱坡村集中整治区70亩厂房翻建工作完成投资由2019年9月份的0%提升至目前的85%;屋面平改坡完成586宗,占总任务比例的56%,超过泉州市50%比例要求,铁路沿线整体视觉效果初步形成。
(2)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紧紧围绕“房住不炒”理念,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全方位加强市场调控。一是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从片区横向分析、库存纵向分析,掌握市场供需情况,提出策划宣传、有序供应、加快开发、推盘销售、集聚后劲等5条工作举措。二是建立限房价定价机制。2019年9月出台全市房地产用地限房价定价机制,以上一年度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为基础,结合拟出让地块周边教育资源、商业配套等指标系数进行测算,限定该地块建成后毛坯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均价。三是建立库存预警机制。每月分析全市住宅、商业、办公去化周期,至2020年5月底,商业用房去化周期已由2019年10月份的48.28个月降至39.27个月。四是建立销售信息发布机制。增加房产交易系统销售分析功能,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及时调整产品类型。自2020年5月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行上网查询全市各镇、各类成交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及节奏。五是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针对部分房地产项目捆绑销售车位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20年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强化车位预售监控和销售人员管理,要求开发企业就学区、价格、车位等事项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声明书并录音录像。已督促开发企业报送销售声明书3000份,抽查9个开发项目27份。对2位购房人在签署销售声明书时发现的虚假宣传问题,对开发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并责令开发企业开除相关销售人员,退还购房人所缴交款项。
(3)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例会工作机制,深入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巡察至今,累计召开党组会1次、月例会7次,通过宣传条幅、LED、电梯轿厢、工地围挡等挂设播放宣传标语1400余条。二是制定治理方案。2019年10月分别印发建筑用砂、物业管理行业及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方案,巡察以来累计分别抽查建筑用砂35次、物业住宅小区145个、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01个,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3份。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健全群众来电、来信等多渠道举报台账,组织对2014年以来的1138宗信访件及124宗执法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分析报告,未发现涉黑线索。四是开展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巡察以来共收集线索排查表807份,并对130个项目招标过程进行排查,均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针对渣土运输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组织3次夜间突击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48个次,责令3个工地暂停渣土运输,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2个项目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3万元。五是落实物业小区强买强卖线索摸排。在124个小区设立举报箱,巡察以来摸排145个小区,电话回访64个小区、136位业主,未发现强买强卖行为。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齐抓共管、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巡察以来,召开工作部署会议1次,学习会议2次,形成分析研判报告1份。在2019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上,所有党组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均有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二是加强阵地管理。严格执行《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报送、审核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公众号运营管理工作,把3个局属微信公众号整合成1个。巡察以来,累计发布公众号信息800余条,日均发布信息2-4条。三是加强舆情管控。建立舆情引导处置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控、搜集、整理、跟踪督促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巡察至今,所有舆情信息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关于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一是推行综合验收。2019年11月出台《晋江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实施,限时办结”,督促完善小区学校、养老设施、绿化等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质量和居住品质,目前已有天骏壹品等7个住宅项目通过了综合验收。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列出应评价项目清单。2019年第4季度应考评项目119个,出动执法人员506人次,做到100%考评。抽调60名干部职工对全市受监的186个未完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累计出动700多人次,确保建筑工地防疫和复工安全。三是完善工作机制。2019年10月出台建筑工地钢管及构配件质量管控工作方案,加强钢管材质监管,及时清退不合格材料。抓起重机械监管,检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89台次,责令停用3台塔吊、5台施工电梯,基本实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可控。抓混凝土质量监管,每年开展两次预拌混凝土企业全覆盖专项检查,巡察以来共开展检查53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56份,提出整改要求200多条。加大原材料及出厂混凝土质量的抽查抽测力度,抽取建筑用砂和混凝土73组,所检样品均合格。四是落实隐患整改。建立隐患台账及督促整改制度,严抓整改闭环。至2019年11月,原来未整改的84条安全隐患、169条质量隐患已全数整改到位,隐患整改率达100%。而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新发现的202条质量隐患、107条安全隐患也已全数整改完毕。发现的不合格钢管已清退、混凝土质量问题已按有关规定落实整改。五是2020年5月23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5月27日,分管领导对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警示谈话、对3名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专技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抓市场监管。经对经营范围含有房产中介的230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共有130家企业从事房产中介经营活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2019年10月联合5部门出台《晋江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出动25人次,检查11家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再次开展中介企业检查,共检查93家企业,关停23家。通过检查、督促,备案企业数量由2019年的60家增加到113家,并已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台账。二是抓信用管理。2020年5月建成二手中介企业及中介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及时对中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并网上公示。2020年对泉州明家置业有限公司、中原盛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扣分,并录入信用管理系统。三是抓工作机制。开发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资金监管系统;建立备案中介机构媒体公示制度,定期进行公示。四是抓平台建设。对泉州市九十度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已于2019年8月28日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目前市法院正向被执行人第二次送达行政裁定书。同时,继续做好房地产中介机构信访处置工作,巡察以来共处置7件,其中4件予以协调解决,2件予以全市通报,1件信访时中介门店已关停。
(3)针对执行工程招投标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加大工程招投标履职力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做到严格把关、依法行政。一是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环节。对不满足招标条件的项目予以退件,禁止进入有形市场交易;对不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项目责令整改,并扣除招投标代理机构诚信分。巡察以来共办理招标文件备案项目241个,予以退件135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31份,督促不符合法律法规的651条问题进行整改。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不规范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涉及的项目已顺利开标。二是强化开评标过程监管。运用一体化平台和电子评标系统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人员、投标人员及其成果、行为实行全过程留痕,并通过现代化手段对投标文件雷同情况予以认定。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实行当天抽取、限时到位、严格身份证明等措施。巡察以来共认定1个项目2家企业投标文件雷同,没收投标保证金40万元;对1个项目评标专家违规问题,予以警告并抄送专家库管理单位处理。三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晋江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招投标监管,依法查处规避招标、未按核准招标方式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秩序。巡察以来共查处转包案件2起,罚款139.275万元;查处弄虚作假投标案件2起,罚款65.02万元;查处串通投标案件1起,罚款17.86万元。对于鞋都片区安置房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项目未按规定发包问题,已依法对晋江市鞋都片区改建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四是加强镇村招标项目指导管理。严格落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精神,切实督促镇村项目规范招标、发包行为,2020年1月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所有镇街开展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检查,未发现应招标而未招标、违规招标和肢解发包等行为。针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未编制预算控制而直接委托发包问题,2020年3月配合农业农村局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集体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时加强对村级项目的指导,巡察以来共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开展专项检查2次,对永和镇英墩村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存在转包问题立案查处,罚款5.75万元。
4.关于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回应处置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大力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将解决民生诉求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以安置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为突破口,并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以赴推进民生保障工作。一是紧盯回迁目标,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一方面,做好10个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安置房项目处置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及行业专家逐一对项目进行工期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工期延误处罚。现已完成6个项目的工期审核及处罚(包括2个项目因工期延误共被处罚11.1948万元,4个项目因征迁遗留问题及台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免除工期处罚),其余4个项目正在抓紧审核中。另一方面,盯紧5个在建安置房项目建设,通过定期协调、现场办公、约谈开发商等方式,全力推进在建安置房建设进度。目前罗裳片区象山安置房、梅庭片区王厝安置房、梅庭片区许厝农贸市场、和平路拓改工程安置房等4个项目已竣工验收,池店南片新店B安置房正抓紧建设。二是呼应民生诉求,抓好老旧小区改造。一方面,重新梳理2019年20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其中糖厂宿舍楼、晋江市政府宿舍楼已完工,国贸大厦完成改造待验收,融星花园城基本完成改造;公安局宿舍楼、建委宿舍楼、供销社商品房一期等6个未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增加了围墙、路面、路灯等改造内容。另一方面,抓住消防改造这一热点问题,对梅岭街道湖景花园、御景花园、石鼓山庄、仙格小区等9个安置房小区进行消防系统排查,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将消防改造工作列入改造计划。2020年重点对湖景花园、御景花园、石鼓山庄等3个安置小区进行消防改造,目前已完成业主走访、图纸设计、资金预算等工作。
(2)针对指导落实上级危房改造任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聚焦精准扶贫,主动靠前服务。一是强化督查,建章立制。2020年4月成立晋江市农村危房改造督导专项工作组,建立实地督导、定期会商制度,专项督促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力整改上级造福工程和石结构低收入群体改造资金未发放问题。每周对相关镇进行电话回访、实时了解整改进度,每月到所涉镇街进行会商和现场指导督促。2020年3月下旬,与整改进度较慢的内坑镇、金井镇政府进行专题会商,逐项协调解决存在问题。2次联合驻局纪检组分别对内坑镇、金井镇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二是对照账单,落实整改。①2014年省级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原结余66.6万元,分别为内坑镇40.6万元、梅岭街道2.5万元(已协调财政调拨至东石镇)、金井镇23.5万元,已经全部确定补助对象,并发放补助资金到户。②2014年石结构低收入群体改造资金原结余51万元,分别为磁灶镇0.6万元,内坑镇50.4万元。磁灶镇已确定补助对象,并发放补助资金到户;内坑镇已发放补助资金28.8万元到户,余下的21.6万元已确定补助对象,按“四帮四扶·帮安居”工程有关程序办理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等手续。③2016年石结构低收入群体改造资金原结余新塘街道3.6万元,新塘街道已确定补助对象,并发放补助资金到户。三是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一方面,全面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任务,2020年3月由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印发《关于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通知》,由所在镇街对3月份民政局、扶贫办确认的低保、特困供养户、相对贫困帮扶对象等进行摸排核实,委托房屋鉴定机构对贫困户进行住房安全鉴定及挂牌上墙。另一方面,规范危房改造审批管理,2020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审批管理的通知》,就带图审批、审批时效、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环节进行规范细化;出台《关于危旧房屋翻建审批补充事项的通知》(晋政办〔2020〕20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危旧房屋翻建审批工作。
(3)针对物业管理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统筹推进作用,2019年12月出台《2020年晋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提升方案》,突出属地管理,强化行业监管,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小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二是强化业委会组建。出台《晋江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成立业委会的通知》,加强党建引领,引导成立“红色业委会”,实现社区“两委”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2020年成立8个业委会,其中6个为“红色业委会”。全市物业小区覆盖率提高到82.86%,业委会成立率提高到58.89%。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修订《晋江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业主满意度、村(居)民委员会党组织满意度的年度信用评分占比,对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经理采取增加检查频次、限制参与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办法,已限制8家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我市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完善小区精细化管理办法,将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分为内业、外业、设施设备等5个方面52个小项,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星级评定,巡察以来共检查144个小区,评定15个5星级小区,33个4星级小区,36个3星级小区,33个2星级小区,18个1星级小区。四是强化资金监管。与银行合作试行业主自行冻结装修押金做法,装修押金不再转入物业企业账户,改为业主通过“晋江物业管理服务平台”自行冻结装修押金。2019年10月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时公示公共收益并将公共收益存入指定账户。目前全市161个有公共收益的物业小区中,物业服务企业代管公共收益的小区86个,其中将公共收益转入指定账户的小区51个(剩余35个小区公共收益均已投入使用),交存金额107.86万元。五是强化信访办理。优化投诉信访办理具体流程,实行现场核实、办后回访,提高业主满意率。2020年以来市长专线、泉州12345、省信访平台等信访渠道共交办物业、房地产行业409件信访件,其中泉州12345交办93件满意率为86%。函告相关镇、街,限制珠佳通、泉州高卫等不达标物业公司承接新业务。六是2020年5月23日,党组书记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5月27日,分管副局长对房管科科长进行警示谈话,对2名房管科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服务建筑企业发展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主动靠前服务。走访、调研全市规模较大企业,2020年1月牵头起草《晋江市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从税收奖励、资质晋级、承揽业务等方面对本地建筑业企业予以扶持,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并上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目前已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帮助117家企业解决疫情期间复工复产问题,对企业资质审批实行网上操作、网上咨询,实现企业一趟不用跑,巡察以来核准企业资质39家次。组织我市10家规模较大企业开展银企对接会,解决其资金瓶颈问题,并将其列入省和泉州“百千”企业增产增效的挂钩帮扶企业名录,实行“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二是狠抓问题整改。抓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清理结算问题整改。积极督促项目及时申报,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审核结算。目前未及时清理结算到位的2089万元新材基金材料已全部完成结算,2017年扶持资金783万元已于2019年12月全部拨付给企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抓第一责任。党组书记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落实“四个亲自”,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组织党组成员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交流心得体会6篇。带头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逐一谈话。二是抓研究部署。总结分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三是抓压力传导。2020年1月6日,组织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党组成员逐一汇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接受中层以上干部评议。四是抓警示教育。坚持逢会必讲廉政建设,及时传达各级廉政会议精神,通报典型案例。2020年1月22日,举办全体干部职工“春节”节前廉政提醒集体谈话;2020年4月30日,举办全体干部职工“五一”节前廉政提醒集体谈话;巡察以来,通报典型案例11起。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增强班子成员履责意识。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晋江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做到工作例会、干部提任、重点岗位、新进人员、婚丧喜庆、逢节假日、发现问题“七个必谈”,扎实抓好分管领域、重点岗位的廉洁提醒。2019年领导班子与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44次。二是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三是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2起因违规将个人执业资格证书挂靠企业并收取报酬被政务警告处分的案件进行通报,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干部职工是否将个人执业资格证书挂靠企业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违规行为。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内容,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二是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查找廉政风险点是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基础和前提。三是认真查找风险点。组织各科室以“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互相查、组织评”方式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环境、体制、权力、管理、人员素质、政策六大领域风险。根据风险排查的结果,按照权力的重要程度、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高低,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累计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7个,其中高等级廉政风险点1个,中等级廉政风险点7个,低等级廉政风险点39个。四是科学制定防范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具体防控措施47条。五是督促拆迁公司排查。加强对拆迁公司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廉政意识,特别是动迁一线人员,以项目为单位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拆迁公司24名工作人员中,有18人廉政风险等级为“中等”,主要是动迁一线人员及财务岗位人员;有6人廉政风险等级为“低等”,主要是综合岗位人员。
2.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问题
(1)针对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做实做细监督检查。一是加大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检查。今年来,先后组织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建筑工程复工复产工作、房屋安全整治等专项检查3次,发现问题7个并及时督促抓好整改。二是持续纠正“四风”。紧盯春节、“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2次,督促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专项审计。按照上级部署,组织住建局开展“深化整治表格填报乱象问题”自查自纠。三是规范证照管理。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格”问题,督促住建局强化证照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全员证照收缴、集中统一管理,并建立借还登记信息。目前,共统一管理证照129本。巡察以来,共2人次申请出国(境),均按规定程序审批。
(2)针对重点领域不够聚焦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纪检监察组紧盯市住建局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着力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科室和行业的监督。一是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围绕“六稳”“六保”,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达产、房屋安全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今年来,先后组织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建筑工程复工复产工作、房屋安全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7个并及时督促抓好整改。二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购房财政补贴兑现问题,督促住建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抓紧兑现资金。目前,完成全部27547宗购房补贴申请的审核工作、兑现资金4.459亿元。因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重复、超比例发放的158宗、100.83万元补贴款已经全部追回。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超标准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明确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公务接待报销的上限金额为每人不得超过150元,并在日后的报销管理中严格执行标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巡察至今,共报销公务接待费5起,均未超出标准。三是退还款项。超标准接待的款项840元已退还。
(2)针对违规使用异地票据报销工作餐费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严格审核。建立经办人、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机制,强化资金支出管理。对报销凭证不规范的报销资料一律退回,不予报销。二是全面自查。对会计凭证、原始票据等资料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退还款项。违规报销餐费310元已退还。
(3)针对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派车管理。严格执行《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出行平台派车管理制度》,重申公车平台车辆派车审批流程,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并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巡察至今,公务用车费用均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之内;借用的车辆也已报废。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文风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各级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工作的精神,以及我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错情分析》《公文处理和党内法规工作重要文件汇编》等公文规定文件,吃透弄懂上级要求。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晋江市住建局公文处理制度》,从内容、格式等方面严格把关,大幅减少穿靴戴帽、照搬照抄等文风问题;杜绝重复发文、直接转发,严控公文发放范围,具备条件合并发文,增强发文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精准行文。三是开展专项整治。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改进文风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2020年1-5月,发文138份,同比下降31%。
(2)针对便民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强化宗旨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为民初心,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将群众的诉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二是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无纸化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备案》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简化增设电梯审批流程,让部门“多跑腿”、群众“少跑腿”。试行审批延时服务,让当天办理二手房交易备案的群众都能得到办理。提供上门审批服务。为身有疾病、残疾、瘫痪在床等行动不便的特殊服务对象,提供贴心、周到的上门服务。三是拓宽同群众联系的渠道。公开联系电话、微信公众号,安排人员值守对外服务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公众号运营管理。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26230人,同比增长4%。四是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由于我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已于2018年6月对3名被省效能办通报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并对市住建局审批科科长进行约谈、扣发绩效考核奖金处理。巡察以来,我局通过采取亮化形象、考核约束、社会监督等措施,不断激发窗口人员创先争优的热情和动力,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2019年,局审批科被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授予“年度红旗窗口”。2020年以来,局审批科有26人次被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授予“窗口服务标兵”。
(3)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狠抓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一是提高办事效率。增派3名工作人员负责购房补贴审核,规范审批流程,审核效率由约40宗/人·天提高至约120宗/人·天。二是完善购房补贴审核。全面梳理购房补贴材料,建立双人核对制度,提高补贴申请审核效率及准确率,2019年4月完成全部27547宗、4.459亿元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审核工作,2020年5月补贴资金已经全部发放。三是及时进行整改。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并已将重复或超比例发放的158宗100.83万元补贴款全部追回。四是2020年5月23日,党组书记对分管副局长进行警示谈话。5月26日,市住建局对房管科经办人员进行通报批评。5月27日,分管副局长对房管科科长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机关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重申上级有关规定。二是加强考勤管理。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在办公大楼分楼层安装刷脸打卡机,将人防办工作人员纳入打卡考勤范畴。严格审核因公外出办事登记手续,对因工作原因、个人原因未签到签退的人员,均需提交《因公未签到表》。三是建立出勤通报机制。每月统计出勤情况,经核对无误后,对出勤结果进行通报。考勤情况纳入季度绩效考核内容。四是规范派车流程。按照《晋江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出行平台派车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梳理优化公车平台车辆派车审批流程,指定专人对《派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五是2020年5月23日,党组书记对人防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5月27日,人防办主任对人防工作科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2019年4月19日,分管副局长对党校分中心考勤管理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撤销其考勤管理员职务。
(2)针对出国(境)管理失控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出国(境)证照管理,建立证照动态管理台账。二是全面自查。重新梳理在编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新增证照2本,清理过期证照7本。截至目前,统一管理证照129本;及时更新备案登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新增4人,撤销2人。截至目前,应备案50人,实际备案登记50人。三是严格审批。按照上级规定程序严格审批因私出境手续,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资料收集。巡察至今,已审批2人次。四是2020年5月23日,党组书记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 5月27日分管副局长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对负责出入境证照管理的职员进行批评教育。2019年9月30日,受党组委托,分管领导对未办理出国(境)审批及保留党籍手续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3)针对下属单位驻厦办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全面加强管理。召开驻厦办(含厦门晋建建工公司和晋江建工公司,以下简称“驻厦办”)问题专题会议,督促驻厦办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台账。督促3名员工清理退出私自出借的宿舍,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二是抓好资产处置。已督促驻厦办启动资产处置工作,委托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对莲花二村12套房产进行房产过户诉讼,目前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已受理;委托房产中介单位厦门市鑫凌峰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对万寿2套房产进行挂网出租。三是2020年5月23日,党组书记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5月25日分管副局长对驻厦办负责人、厦门市晋建建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批评教育。5月25日,驻厦办负责人、厦门市晋建建工公司法人代表分别对私自出借宿舍的3名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规范管理。修订完善《晋江市住建局固定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使用及管理我局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是全面清查。对全局各科室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情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三是重新录入。向财政局国资科申请退回2015年1月购买的17台电脑、3台打印机的卡片,并按照规范做法,重新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2)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定,充分认识其严肃性、权威性与强制性,了解专项资金报账拨付凭证,确保今后报账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用项合规。二是超标支付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2000元已退回。
(3)针对报销票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印发的《资料汇编(四)》,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审核。细化人员职责、填写要求、粘贴规范、审核管理等规定,从严审核报销票据,对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4)针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下属单位财务监管机制,定期购买社会服务进行专项审计,加大对财务人员队伍的专业培训和专业指导。二是督促市农房公司规范财务收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集体企业财务制度,落实支出必须有收款方加盖公章的收据或税务发票的要求。三是督促厦门市晋建建工公司清查固定资产建立台账,完善财务报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目前,厦门市晋建建工公司已建立2015年至今的固定资产卡片和每年度的财务报表,驻厦办(厦门市晋建建工公司、晋江建工公司) 建立规范的账务制度,已委托晋江市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账目进行全盘梳理审计和电子凭证录入。四是2020年5月23日,党组书记分别对分管厦门市晋建建工公司、市农房公司的2位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5月25日,2位分管副局长分别对厦门市晋建建工公司法人代表、市农房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党组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本职,不抓党建就是失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动落实。巡察以来,先后6次在党组会上研究党建有关工作。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党组书记牵头制定《2020年党总支工作计划》,明确2020年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三是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结合业务工作,精心策划主题党日活动。巡察以来,先后策划了“共建绿色家园 共享绿色生活”、“党建引领 当好高质量建设开路先锋”等5次主题党日活动。四是2020年5月27日,党组书记对时任党支部组委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目标,明确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入党申请人、入党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队伍等发展党员“五个库”的建设,落实入党成熟度积分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严把预审、讨论、报批等环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依纪依规。2019年发展预备党员3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入党申请人1名。2020年5月27日,党组书记对时任党支部组委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党费记录簿,逐月登记党员缴费金额。2018年度1月未按党费计算标准足额收缴的48元党费,已于2018年2月补交。自巡察以来,共收缴党费25670元。二是加强党费管理。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各党支部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每年1月份核算党员缴纳基数,按月在《党费证》记录,每月月底向系统党委上缴本月党费,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加大党务培训。2019年10月21日,举办建设系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业务解读,就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内容进行详细培训。
2.关于党组领导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举办专题研讨。每位班子成员针对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当“二传手”现象这一问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班子建设。以2020年初党组、局领导班子调整为契机,优化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三是合力攻坚克难。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两个核心工作为抓手,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工作直插到底、加班在前、责任到位;结合组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整合,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到统筹兼顾、分工不分家,形成了合力推进的工作新局面。
(2)针对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积极应对行业变化。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5月3日出台保障房地产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开辟快速审批通道、适当调整预售许可审批条件、延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时间等3个方面对房地产企业予以扶持,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助推房地产行业在众多行业中率先复苏。2020年1-5月房地产投资完成62.19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33.3%。二是主动化解信访投诉。对信访投诉件进行每月汇总、系统分析,按虚假宣传、退房纠纷、建设品质等方面进行分类分析,并针对投诉热点制定应对措施。对发生纠纷问题楼盘,责令开发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对仍不满意的业主,开发企业同意业主退房并赔偿缴存房款期间利息。巡察以来共排查购房纠纷隐患6起,及时介入调解。如主动化解外墙质量及景观虚假宣传问题、楼板质量及景观虚假宣传问题引发的信访,会同水利部门解决“一户一表”改造问题。三是明确购房签约方式。针对多起因虚假宣传引起的购房纠纷,出台《关于规范商品房签约区的通知》,签约区设置监控及录音,要求开发企业与业主必须在签约区签订合同,有关学区、价格、车位、双方约定等承诺、内容均需在签约区内商谈并录音录像。
(3)针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相关文件,提高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二是完善规则。2020年4月23日,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和项目采购支出”属于党组会议议事范围。三是严格程序。坚决按照“议题确定和预告、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酝酿讨论、形成决议”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巡察以来,累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次,实现了“三重一大”事项“应上会、尽上会”。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干部培养激励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排104名年轻干部职工充实到疫情防控一线,指导企业、建设项目做好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在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中,抽调51名干部职工充实到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参与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其中21名拟重点培养年轻专业技术骨干(4人年龄在30周岁以下)长期驻扎在各镇(街道),负责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及服务衔接。派出2名年轻干部参与驻村蹲点,1名年轻干部参与市委巡察工作。二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研究起草《晋江市住建局平时考核工作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不简单以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补贴、表彰推优挂钩,发挥干部绩效考评机制的积极作用。开展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聘任6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含1名附设岗位)、20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含3名附设岗位)、15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包含1名附设岗位),大大提高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设计党组会议记录模板,使用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讨论、研究、表决等决策过程,落实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三是落实回避制度。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是其中关于回避制度内容。2020年5月15日,党组会在研究办公室负责人人选时,严格落实当事人回避制度。
(3)针对编外人员招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晋江市住建局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9月,以购买服务形式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人。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控制编外人员薪酬总额。统筹调整编外人员工作岗位,目前2名编外人员已调离财务岗位。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组成员、支委会委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党课讲稿的机制,确保党课内容不空不虚不偏。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实行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制度,统一使用市委组织部印制的簿册记录。三是2020年5月23日,党组书记分别对讲党课抄袭的两名党组成员进行警示谈话。2020年5月27日,党组书记对时任党支部组委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落实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两学一做”每个专题的学习讨论方案,扎实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巡察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线疫情,党员为先锋”、“百日大整治,党员为先锋”等3场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有32名党员在活动中发言。二是加强学习。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支部日常“三会一课”活动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专题集体学习。通过学习文件、阅读理论书籍、观看视频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并要求党员干部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确保学习质量。三是严格审核。规范“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秩序,建立发言提纲审核机制,明确要求党员发言提纲必须保质保量,会前1天提交支部审核。
(3)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晋江市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市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目的和意义,严肃程序要求。会前,采取发函、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电话和电子信箱、走访老同志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三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只讲问题,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4)针对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修订)》要求,组织开展支委会及支部组织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2019年12月,局第一、第二党支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通过收集意见建议,进行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措施,促进党员之间充分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2019年12月,党支部召开了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修订)》精神落实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要求。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针对落实巡视巡察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一是抓研究部署。把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研究部署,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巡察以来,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抓整改落实。按照《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重新梳理调整编外人员工作岗位,将2名编外人员调离财务岗位;重新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工作机制,细化会前征求、上会讨论、集体决定等议事环节。重点就“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建立因私事出国(境)证照动态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备案登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重新梳理在编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因私出境手续;修改完善财务管理、考勤管理、值班、固定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报废等机关管理制度,建立涵盖人、财、物、事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1)针对下属单位驻厦办(厦门晋建建工公司、晋江建工公司)的问题。
整改进度情况:局党组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别成立驻厦办管理及资产清查处置领导小组、建筑设计室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管理及处置工作。全方位加强对驻厦办、建筑设计室的监管,按照人员、事项两大类别,分别做好摸底、处置工作。二是抓好驻厦办问题整改。着手做好资产清查处置、制定公司发展方案工作。三是抓好建筑设计室问题整改。分管副局长已约谈设计室负责人,督促加强设计室人员管理。目前设计室人员已上班。同时制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计划,抓紧摸清资产,并着手制定设计室处置工作方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处理相关人员23人(34人次),其中,通报批评1人次,批评教育15人次,警示谈话8人次,提醒谈话10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关于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回应处置不够到位事项
存在问题: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不够有力。
未完成整改原因:为提升改造效果,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围墙、路面、路灯等改造内容,建设进度相对延后。
下一步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加快工作进度,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安局宿舍楼、建委宿舍楼、供销社商品房一期等6个项目改造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关于下属单位驻厦办(厦门晋建建工公司、晋江建工公司)、建筑设计室事项
存在问题:对下属单位驻厦办(厦门晋建建工公司、晋江建工公司)、建筑设计室疏于监管。
未完成整改原因:驻厦办、建筑设计室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驻厦办部分资产购买时间较为久远,与驻厦办原负责人存在产权纠纷,双方有较大分歧。建筑设计室资质等级低,难于开展运营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在全面加强人员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廉政管理的基础上,一是全面做好驻厦办(厦门晋建建工公司、晋江建工公司)资产摸底、清查、处置工作,完成莲花二村12套房产过户诉讼,将万寿2套房产进行出租,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对驻厦办资产过户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并督促驻厦办在2020年底前制定公司发展方案。二是落实解决设计室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计划,督促设计室在2020年8月31日前摸清资产,并委托中介机构完成设计室清产核资工作;力争用半年的时间制定设计室处置工作方案,解决设计室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稳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81189;通信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1610室,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szjj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