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层面“责任清单”
2016-05-27 09:22:57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察局

    近日,市检察院制定下发《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内设机构负责人责任五个层面进行了划分,列出各层面责任147项,并要求有关责任人每季度在院务会上分别向党组汇报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纪检组、监察科每半年对各层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公布督查情况,加强日常督促,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同时,该院还出台《2016年晋江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围绕检察权运行各环节,细化各主体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覆盖。

编辑:丁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