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2015-11-18 10:19:52    来源:漳州市纪委监察局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研究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准则》侧重进行正面倡导,《条例》侧重开列负面清单,两部党内法规刚柔相济、相互配合,很好地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两部党内法规,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好《准则》和《条例》,准确领会其内涵要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自觉践行。

    会议要求,要注重抓早抓小,着力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扩展整治“四风”的成果,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要健全苗头性问题排查提醒制度,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要注重源头防范,重点加强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商、政府采购等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要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严守党纪党规的表率,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为官从政、修身律己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既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和推动者,更要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前头、作表率。同时,抓纪律建设,各级党组织,既要抓“关键少数”,也要面向全体党员。

    会议还要求,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以《准则》和《条例》为基本依据,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切实做到监督从严、执纪从严,确保《准则》和《条例》的有效实施。

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