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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纪委监委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2021-10-09 09:05:00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晋江市纪委监委自2021年10月9日起重新开放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人员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佩戴口罩。进入来访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出示健康码。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的核验工作。若出现健康码异常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4.实名登记。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5.人员管控。来访只允许2人以下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不得聚集、滞留。候访人员自觉间隔一米以上。

欢迎广大群众继续通过来信举报、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问题。

来访地址:晋江市梅山路1号(市委大院旁)

来信地址:晋江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62200)

举报电话:0595-12388

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quanzhou/jinjiang/

中共晋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晋江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编辑:周旋洁